明王朝立国近三百年,大小文祸时疏时密,不曾间断过。太祖时期文祸最酷,成祖犹有乃父遗风。洪熙以下直到弘治,天下较为平静,统治者也较宽仁,文祸之网大为松弛,事案不多,主要是一些零散的疏谏事件。正德以下,内乱外患日见严重,统治者的荒暴失德也日甚一日,文祸空气随之紧张起来,疏谏之祸大案频兴,小案累累,嘉靖一朝创历史最高纪录。
因为兼有监察和言谏职责的十三道,明王朝不设专职谏官,设有以监察为主,纠劾百司的十三道监察御史隶于都察院,员额达120余,大大超过唐宋的御史台。后期又增设六科给事中,分别监察中央六部,总数近60员。御史主纠劾,给事中主封驳,皆有建言进谏的机会。京师之外,“留都”南京也有一套科道机构,有一定的员额配置。这么多的言官谏员,人人都要尽责,其他官僚也要说话,一有事端,势必“如蜩如螗,如沸如羹”,遇事风生,尺水丈波,争得不可开交。中晚明国家多事,君主失德,大吏擅权,朝班朋党林立,官风士习污浊浮嚣。如此时世,如此官场,谏事之繁和谏祸之密实为势所必至。明廷号称“广辟言路,中外臣僚,建言不拘所职。草野微贱,奏章咸得上闻。……逢掖布衣,刀笔掾吏,抱关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陈封事,夕达帝阍。采纳者荣显其身,报罢者亦不之罪”(《明史·邹缉诸传赞》)。言路似乎很宽,但谏事仅炽于朝堂,罕见布衣上书事件,民间冷冷清清,殊可诧异。
然怪也不怪,明清皆规定,士大夫居乡者不得预公事,生员不得言时政得失。《明史·选举志》载,洪武十五年,“颁学规于国子监,又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万历年间《敕谕碑》重申:“我祖设立卧碑,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今后生员务尊规禁。”清顺治九年(1652)《训士卧碑》、康熙年四十一年(1702)《御制训饬士子文碑》二块新卧碑,内容相同,皇帝“亲制训言,再加警饬”。禁例中的生员不得上书建白军国利病事、不得立盟结社、不得刊刻文字这三条功令直接禁锢了诸生的思想言论自由,致使各级学校“凡学术之触时讳者,不敢相讲习”(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www.xing528.com)
其时,诸重大谏祸,受害者主体多为郎中、员外、主事、评事、行人、照磨、庶吉士之类的小京官,而监察御史和给事中受祸者反而较少。
明代中后期,面对谏祸的残酷迫害,许多官僚守正不屈,“大丈夫”精神高高发扬。从蒋钦、杨继盛、海瑞到杨涟、左光斗,劾奸攻邪的风潮一浪高于一浪,直到被农民起义和入关清军的铁流所淹没,与大明王朝同归于尽。梁启超《新民说》所列《中国历代民德升降原因表》,以东汉“民德”为最高尚,明代稍次,居第二。梁氏所推崇的主要是汉末和明末的“党人”精神。明末“东林党”官僚和复社文人的风节固然可敬,但如果不与正德以来的谏诤事件作一路看,便是知流不知源。文廷式引郭嵩焘语说:“三代以下,西汉人好利,东汉人好名;唐人好利,宋人好名;有元一代,历数短促,风气未成;明人好名,国朝人好利。”(见汪叔子编《文廷式集·罗霄山人醉语》)明人的谏诤和结党,是否与“好名”有关,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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