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然而,隋文帝、炀帝父子对待臣僚谏争却不大一样。文帝虽然“性多忌刻”,用刑酷滥,臣僚常有因为谏争或“怨谤”而得祸的,但有时也能觉悟,多少听纳谏言,尽管很被动、勉强。有一回他发怒亲自动手笞责一人,谏议大夫刘行本为此进谏,他不听。刘行本上前激动地说:“陛下让我做谏官,我的意见如果正确,陛下就该听纳。如果不正确,可以治我的罪。”说完把朝笏放在地上就往外走。文帝最终觉悟,向他承认了过错。
另一回,吏役逮住两个破坏钱法、用劣钱换好钱的人,依法当处杖刑,文帝下令处斩。大理少卿赵绰进谏,文帝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抗争道:“陛下乱杀人,我奉命为执法官,怎能说不关我的事!”文帝不愿收回成命,不耐烦地对赵绰说:“撼大树的,撼不动就自己当退。”赵绰奏道:“我希望能感动上帝,何止撼动一树。”文帝生气了,说:“喝汤的如果汤太热就该搁一搁。你想折损天子的威权吗?”赵绰拜伏在地,朝文帝身边挪移。文帝呵斥,他坚持不退,文帝负气回宫。治书侍御史柳彧接着上书苦谏,文帝终于放弃杀人的命令。
开皇六年(586)三月,洛阳布衣高德上书请文帝禅位于太子。按照情理,这件事起码可以问一个“非所宜言”罪,而文帝竟没有发怒,并下诏解释说:“我上承天命,抚育苍生,昼夜勤政犹恐不及,怎能学近代帝王早早传位以自求逸乐。”
开皇中,有人告发大都督邴绍诽谤文帝“愦愦”,文帝发怒,要将邴绍处斩。工部尚书长孙平进谏说:“谚云:不痴不聋,不作大家翁。此言虽小,可以喻大。邴绍诽谤之事本来就不应该奏闻,既然奏闻。陛下又要诛他,恐后世有人说陛下圣德有亏。”文帝于是赦免邴绍,并敕告群臣:今后不许以诽谤之罪上奏。(www.xing528.com)
同是开皇中,有县令乐运性直敢谏,想做谏官而不遂,便发愤集录夏、商以来谏诤事迹600余则,合41卷,题为《谏苑》奏上,文帝读了叫好①。
看来隋文帝并非冥顽不灵,所以早岁更有访书劝学诸举措,招贤求谏屡布诏命。炀帝的视谏如仇,愧于乃父多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