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字伯渊,北魏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北)人,家族贵盛,魏晋以来代代有名臣。崔浩父崔宏效力于道武帝、明元帝,定国号,制朝章,深受敬重。崔浩熟悉典制,通晓天文地理,懂兵法,多智谋,获明元帝、太武帝赏识倚重,官至司徒,袭爵白马公。
崔浩门第高贵,才智超群,官高爵显,自然树大招风。加上他为人高傲,遇事好争(甚至梦中与鬼争辩书中文义),咄咄逼人,必使人理屈词穷,所以嫉妒他、忌恨他的大有人在,王公贵族中常有人在太武帝面前说他的坏话。例如有这样一回事:
镇将王慧龙出身于著名士族“太原王”,其家族遗传特征是鼻头大,人称“齇王”。他避难从东晋逃到后秦,终归北魏,崔浩弟崔恬把女儿嫁给他。崔浩经常称赞这位侄女婿,对他的大鼻头尤为叹赏,说王慧龙是“贵种”。司徒长孙嵩知道后很不舒服,便对太武帝说:“崔浩叹服南方人物,便是鄙笑我们北方的风俗教化。”说得太武帝发怒,把崔浩传来训斥一顿,王慧龙也因此不受重用。
崔浩叹赏王慧龙并非偶然。那时北方士族总是把羡慕的眼光投向南方的东晋和南朝,对北魏统治集团从心底不敬服、不融洽。其中因素有种族意识、正统意识,还有流品意识、门第意识。这些意识在崔浩头脑中都很浓厚,崇南贱北的情绪和“齐整人伦,分明姓族”(《魏书·卢玄传》)的念头时时在他的言谈中流露。实际上他是当时北方士族的领袖,家门显贵,姻亲都是世家望族,还荐引大批汉族士人做官、读书,隐隐形成一个门阀士族集团。
在另一面,以代地(今山西北部一带,是拓跋贵族的始封地)为根据地的北魏,在建国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鲜卑拓跋贵族和代地贵族(如穆崇、于栗、长孙嵩等家族)为核心的统治集团。这个集团对士族的基本态度是歧视和防范,至少在北魏前期是如此。当他们感觉士族势力不断增长、影响不断扩大的时候,就找借口实行残酷打击。崔浩惨案的背景和“内幕”就在这里。
惨案的过程说来话长。道武帝时,秘书郎邓渊奉命编就一部十多卷的《国纪》(或称作《代记》),大约是日历、起居注或实录之类。到明元帝时,这项工程被搁置下来,没有继续进行。神二年(429),修史之役重新提起,太武帝命司徒崔浩及其弟崔览和高允、高谠、张伟、邓颖、晁继、范亨、黄辅等一群文官续修,指定崔浩负责,要他“务从实录”。结果不费多大工夫就编成一部编年体的《国书》(或称作《魏书》),共30卷,其中国初道武帝部分仍取邓渊旧文。
事情到这里已经结束。可是过了十多年,却有著作令史闵堪、郤标请求朝廷把《国书》全文刻石立碑,以表彰崔浩“直笔”功德,还提议把崔浩所注“五经”也一同刻石立碑。这两人谄附崔浩,当年曾参与修史,如今提出这一建议,其用心显然是向崔浩贡谀讨好。俗话说“北碑南帖”,北方人最重碑刻,把自己的著作刊石立碑,所谓“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何乐而不为,崔浩当然赞同闵、郤的提议。主持政务的皇太子也赞同,予以批准。于是在国都平城(今山西大同)西郊一处大路边,辟出一块百步见方的地盘建立史碑和经碑。崔浩是著名书法家,碑文大概是他自己书丹,也不知刻了多少块石碑,总之用了300万个工日,终于告成。(www.xing528.com)
儒家经典和私人著作刻石立碑的事以前有过,如东汉有熹平石经,曹魏有正始石经,魏文帝《典论》也被刊于石碑。唯独史碑从未有过(据袁褧《枫窗小牍》,后有宋高宗“以万几之暇,御书“六经”、《论语》、《史记·列传》,刊石立于太学),而且又立在大路旁,来往行人免不了围着看稀罕,并对其文字内容有所议论传播。据说《国书》记事“备而不典”(《魏书·崔浩传》)。所谓“不典”,人们认为指拓跋氏先人的一些隐秘经历,如苻坚灭代国,代王什翼犍被俘至长安,其孙翼圭(即道武帝,或以道武帝为什翼犍之子)流放蜀中等。于是,北魏统治集团的国耻家丑随着史碑的建立传扬开去。权贵们本来就对崔浩没有好感,如今见史碑“暴扬国恶”,怒不可遏,纷纷向太武帝告状,对崔浩的谮毁事由当然不仅仅是修史刻石。太武帝是个容易冲动的人,大怒之下命将崔浩逮捕治罪。审理中,办案人员从崔浩所荐引的数百名秘书郎和长历生那里取得了他接受贿赂的证词,崔浩本人也予以承认。太平真君十一年六月(公元450年6月或7月),崔浩被诛。崔氏家族以及与其通婚的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家族同时被诛灭,参与修史的官员胥吏128人也被处死。
鼎鼎大名的崔浩是个文弱书生,长得纤妍白皙如美妇人,案发后在暴怒的太武帝面前吓得双腿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关在囚车中,几十个卫士朝他身上撒尿,淋得他嗷嗷直叫。同时得祸的高允则镇定自如,在太武帝面前勇敢承担责任。太武帝要把参与修史的官吏都灭五族,高允据理抗争。太武帝竟依了他,连他本人也免罪。
这桩史案从崔浩方面说本来没有多大责任,因为“暴扬国恶”的国初史部分是取邓渊《国纪》旧文,况且太武帝先有“务从实录”的指示。崔浩虽然有浓厚的种族思想和流品意识,但文字方面非常谨慎,不轻肆讥刺。例如他经常替人书写《急就章》(汉黄门令史游所编字典),其中有一句是“冯汉强”,本是虚拟人名,别无意义,但“汉强”二字有可能被人理解为“汉人强大”,崔浩为避嫌疑每次都写成“冯代强”(“代”是北魏别称),谨小慎微之中仍有奉承拓跋贵族的意思,可谓用心良苦。再说崔浩被杀,所修《国书》却没有被毁。这些都说明崔浩决无“暴扬国恶”的用心,书中对“国恶”的暴扬并不如何严重。崔浩文人之大患的最大失误是轻信人言,把本来应该收蓄秘府的国史刊石立碑于路衢,因而造成过大的社会影响。因此,与其说是修史之祸,不如说是立碑之祸。清人袁枚《答友人论文第二书》就称之为“刊史之灾”,云:“文人之大患,在乎有心为关系……欲著古今不朽之书,必将召崔浩刊史之灾、熙宁伪学之禁。”(见《小仓山房文集》卷十九)
总而言之,崔浩惨案不是单纯的文字之祸,而有其复杂的政治背景,实质上是鲜卑贵族集团打击汉人门阀士族集团的一次严重事件。这一点,从士族牵连得祸的情况也可以看出来。此外,信仰道教的崔浩排斥佛教,曾煽动太武帝灭佛,从而得罪了信佛的满朝权贵(主要是拓跋晃),这也可能是致祸的重要原因。现代学者陈寅恪、周一良、牟润孙、谷霁光、对此也都有专文研究②。至于佛教徒把这一事件看作他煽动灭佛的报应,则属无稽之谈。就史案本身而言,崔浩之诛是一场冤案。太武帝后来也感到做得过分,说:“崔司徒可惜。”
又《宋书·柳元景传》载崔浩因与河东柳氏串通谋反,事泄而被诛,有关情节在时间上却有矛盾,又单文独载,别无旁证,当属谣传。试想崔浩世受魏恩,身居高位,并无失意危殆之事,何至于铤而走险?后人往往轻信谋反之说,说史案不过是借口,却不想想谋反者罪不容诛,何必别寻借口,而于谋反罪一字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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