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焚书令的由来:三千年文祸,焚书之举,根除儒家思想学说

焚书令的由来:三千年文祸,焚书之举,根除儒家思想学说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制止书生“率群下以造谤”的现象,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行了以焚书为中心的一系列禁令。这就是焚书等禁令的由来。焚书之举有望根除儒家思想学说,从而为他成就大功扫清思想上的障碍,何等得计!焚书也有出于“同书文而烧古籍”的目的。至于秦始皇采纳焚书之议,宋末学者马端临认为是心存“愧”、“畏”的缘故。所以李斯一倡议,始皇立即批准,焚书之议便成为焚书之令。再从历史传统方面考察,始皇的焚书也有来由。

焚书令的由来:三千年文祸,焚书之举,根除儒家思想学说

秦王朝虽然在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等方面顺应了历史潮流,但行政不得人心。秦始皇遵循秦人崇武力、重刑法的传统,专行暴政,不讲仁慈恩惠。他不给人民休养生息的机会,称帝以来大工大役有增无减:筑长城,造骊山坟,建阿房宫,巡幸天下……以致国无宁日,民无安时,天下怨声载道。六国遗民原先就仇恨“虎狼之秦”,统一以后对新王朝尤怀不满。书生们承袭战国以来“处士横议”的风气,依托《诗》、《书》等典籍,肆意批评时政法令,煽动人们的不满情绪。这对秦王朝无疑是潜在威胁,是无形的破坏。为了制止书生“率群下以造谤”的现象,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行了以焚书为中心的一系列禁令。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事情起于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咸阳宫的一次宴会。在这次宴会上,博士70人上前为始皇敬酒祝寿。仆射周青臣乘机贡谀,说了一通歌功颂德的话,盛赞郡县制。博士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面谀”十分反感,发言主张效法商周,实行分封制,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始皇把淳于越的意见交诸臣评议。丞相李斯驳斥了淳于越的观点,进而对当时的学风士习提出严厉批评云:“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他认为如果不制止这种行为,“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建议颁令禁缔,并预拟具体条款如下: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当即照准,下制曰:“可。”也就是说,把以上建议作为正式法令颁行全国。这就是焚书等禁令的由来。

对读书人来说,这一组破天荒的禁令是非常严酷的:史官所藏非秦国史料文献烧毁;私家所藏《诗经》、《尚书》、“百家语”等,通通上缴郡守、郡尉烧毁;法令颁布后超过30日留书不烧者,脸上刺字罚筑长城;两人以上交谈《诗》、《书》话题者,斩首市曹;称引古书古事以非议时政者,合族受诛。

事情似乎很偶然:宴会上周青臣的献谀引出淳于越的忠谏(且不论正确与否),淳于越的忠谏引出李斯的建议,最后由始皇裁取颁令。如果周青臣不献谀,或淳于越、李斯不发言,似乎就不会有焚书等禁令了。其实不然,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必然性支配。有秦始皇的好谀才会有周青臣的献谀。献谀是当时风气,不独周青臣如此,百僚之长的李斯就带头献谀。淳于越是来自齐鲁的书生,受儒家学术熏陶,一心向往古代,主张“师古”是很自然的。他的发言应该说是出自忠心,但主张恢复过时的分封制则未免不识时务,始皇没有治他的罪已算便宜。李斯是秦王朝的功臣,又是著名的佞臣。他和韩非都是荀子门人,两人私交是冤家,学术和政治主张却相同,都尊法贱儒,狂热拥护极端的君主专制。当有人提出削弱君主专制的主张时,李斯站出来驳斥,提出加强独裁的建议,这是很自然的,所拟一整套禁令应是蓄志已久。

不过,如果只为禁止书生谤议,“以古非今者族”一条就够了,似乎没有必要大规模焚毁书籍。那么,李斯为什么要提出一套焚书方案呢?这是近秦至晚清乃至近代学者谈论较多的话题:

董仲舒《贤良对策》:

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

《史记·李斯传》:

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

汉书·艺文志》序:

秦燔灭文章,以愚黔首。(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文章者,谓经、传、诸子。”)

《北齐书·邢邵传》邵请置学及修立眀堂奏:

(秦)改革其道,坑儒灭学,以蔽黔黎。(www.xing528.com)

朱彝尊《曝书亭集·秦始皇论》:

特以为《诗》、《书》不燔,则百家有所附会,而儒生之纷论不止,势使法不能出于一。其忿然焚之不顾者,惧黔首之议其法也。彼始皇之初心,岂若是其忍哉!盖其所重者法,激而治之,甘为众恶之所归而不悔也。

近代钱穆《国学概论》:

焚书坑儒是以政治争学术,定学术于一是,焚书一案,其机发于博士之议政,其制定于使学者以吏为师。

诸家都不约而同认为焚书是为灭先圣之道,以愚蔽黔首,推行法治思想,这正说明李斯此举不但有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且有思想斗争的考虑。本来,李斯既然是荀子的学生,就应该是儒家学说的信奉者,可是儒学在秦国不行时,所以他投奔秦国以后就抛弃了儒家那一套主张,改事刑名法术之学。如今做了丞相,儒学、儒生更成为他推进事业的绊脚石。他意识到:诸生谤议是苗,儒家思想学说是根,斩草须除根。焚书之举有望根除儒家思想学说,从而为他成就大功扫清思想上的障碍,何等得计!

古今不少学者认为焚书还有另一目的:

《史记·太史公自序》:

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

文选扬雄《剧秦美新》:

始皇灭古文,刮语烧书。

许慎说文解字·序》:

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钱穆《国学概论》依据三家之言,认为司马迁“明言诗书为古文而见焚”,扬雄古文,与秦文不合。秦既一天下文书,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故尽遭焚灭也。”焚书也有出于“同书文而烧古籍”的目的。

至于秦始皇采纳焚书之议,宋末学者马端临认为是心存“愧”、“畏”的缘故。他认为诸生言必称《诗》、《书》,书中载尧舜圣主仁厚明睿,使始皇感到羞愧,由愧生恼,恼羞成怒,而书中载桀纣等暴君身死国灭的下场又使始皇感到恐惧。所以李斯一倡议,始皇立即批准,焚书之议便成为焚书之令(详《文献通考·经籍考》总叙)。马氏之论从心理分析入手,可谓体察入微。

再从历史传统方面考察,始皇的焚书也有来由。秦国虽然在穆公时代就已号称霸主,但真正强大是从孝公时代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是法家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的利器是爵禄和刑罚,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讥之为蠹害国家的“六虱”(见《商君书·靳令》),又谓豪杰习诗书而避农战,则国削且贫(见《商君书·农战》)。《韩非子·和氏》篇还载商君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很可能有过历史上最早的一次焚书,惜无他书佐证,无从详考。联系始皇曾叹赏韩非之书,韩非主张“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见《五蠹》),也应对始皇有过影响。由此看来,始皇焚书不过是守其排儒的传统,具体做法也许“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而已。清人姚鼐《李斯论》:“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所见正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