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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诛少正卯:揭开三千年的文祸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史记·孔子世家》载,鲁定公十四年,孔子由鲁国大司寇代行宰相职权,“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如《荀子·宥坐》载: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这样说来,他们是学中敌手,互相争夺信徒,则孔子诛少正卯可能含有挟嫌报复、压制异门的成分。汉代以来,“孔子诛少正卯”事被缙绅学者广泛称引。两千多年以来,“孔子诛少正卯”或被当作诛奸破邪的典型,或力辨其伪,虽然观点不同,大约都是为了维护“至圣”的权威。

孔子诛少正卯:揭开三千年的文祸

据《史记·孔子世家》载,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孔子由鲁国大司寇代行宰相职权,“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此事详情细节散见于诸子书。如《荀子·宥坐》载: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

《说苑·指武》所记大略同上,稍异之处有三:其一,诛少正卯的地点指实为“东观之下”;其二,“五恶”的第一条为“心辨而险”,第四条为“志愚而博”;其三,“进问”的门人指实为子贡。《孔子家语·始诛》所记也略同《荀子》,增多之文有:“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又“心达而险”作“心逆而险”。

少正卯的五条罪状,大约属于后世所说的“异端邪说”之类。可以认为,这是历史上第一例思想言论犯罪大案。

关于少正卯其人,《论衡·讲瑞》篇言其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曾使孔门“三盈三虚”。这样说来,他们是学中敌手,互相争夺信徒,则孔子诛少正卯可能含有挟嫌报复、压制异门的成分。又汉儒高诱说少正卯是谄谀之徒,且说“少正”是其官称,“卯”为其名(见《淮南子·氾论训》注)。清儒孙星衍也说“少正”是官名,是“正人”的副职(见《尚书今古文注疏》)。明代何心隐讲章中则称“正卯”,似以少为姓。

汉代以来,“孔子诛少正卯”事被缙绅学者广泛称引。最先对这件大案产生怀疑的是读书别具只眼的朱熹。他说:“尝疑诛少正卯无此事,出于齐鲁陋儒欲尊夫子之道而造为之说。若果有之,则《左氏》记载当时人物甚详,何故有一人如许劳攘而略不及之?”(《朱子语类辑略》卷三)此后疑者渐多。与朱熹同时代的叶適,金元之际的王若虚,明王文禄以及清人尤侗、阎若璩、崔述、江永、梁玉绳等,相继叩疑辨伪。近代梁启超等人也认为其事不可信。明王文禄《海沂子·稽阐》言:“后之忌才而加之罪,皆驾言诛少正卯也……先儒尝疑不经见,且春秋禁专杀,殆秦汉谬传乎?或者诛即责也。孔子曰:‘于予与何诛’之云”。崔述《洙泗考信录》(卷二)就《孔子家语》所载加按语云:(www.xing528.com)

论语》: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圣人之不贵杀也如是,焉有秉政七日而遂杀一大夫者哉?三桓之横,臧文仲之不仁不知,《论语》、《春秋传》言之详矣,贱至于阳虎不狃,细至于微生高,犹不遗焉,而未尝一言及于卯。使卯果尝乱政,圣人何得无一言及之?史官何得不载其一事?非但不载其事而已,亦并未有其名。然则其人之有无,盖不可知。纵使果有其人,亦必碌碌无闻者耳,岂足以当圣人之斧钺乎?春秋之时,诛一大夫非易事也,况以大夫而诛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产远甚,子产犹不能诛公孙黑,况孔子耶?此盖申韩之徒言刑名者,诬圣人以自饰,必非孔子之事。且其所谓“言辩行坚”、“荧众成党”云者,正与《庄》、《韩》书中訾儒者之言酷相类,其为异端所托无疑。

崔述的质疑反映了辨伪派的基本观点:第一,其事始见于晚出的《荀子》、《家语》诸书,而《荀子·宥坐》及《孔子家语》都被怀疑是伪造,又不见于《论语》和《春秋》经传;第二,执政七日,以大夫诛大夫,不合事理;第三,孔子一贯倡“仁”,“首诛”之事不符合他的思想学术。这些看法不无道理,但毕竟是疑臆,遽断为伪似嫌鲁莽,不如疑以传疑。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相信孔子杀少正卯事,梁启超提出批评(见《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

两千多年以来,“孔子诛少正卯”或被当作诛奸破邪的典型,或力辨其伪,虽然观点不同,大约都是为了维护“至圣”的权威。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疑案又被一些“崇法批儒”的人翻了出来,当作孔子迫害“新兴势力”的一大罪证,当然是别有用心的“古为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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