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南北矛盾合理解决的定额取士

南北矛盾合理解决的定额取士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定额取士与南北卷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明代进士录取的特色。权臣当政后,不惜破坏旧制,千方百计地为了地方利益而破坏定额之制,恰恰说明了南北限额、区域定额的公平公正性。总之,经过南北榜激烈区域冲突之后,明朝逐步确立了南北分卷和南北定额取士,合理地解决了在各地文化差异较大情况下,从区域公平角度出发,在全国范围内公平选拔人才。

南北矛盾合理解决的定额取士

学界在对科举的研究中,对于南北榜和南北卷给予的关注较多,但对于取士额研究却不足。为了更进一步地认识明代科举取士制度,笔者进行了统计,发现会试取士额在明初无定数,少则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辛未科只录取了31人,多者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乙丑科、永乐二年(1404年)甲申科皆多至472人。当时录取,额数多寡是以应试者的学识决定的,增损不一,皆临期奏请定夺。定额取士是在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后“率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广五十名或百名者”。[32]自是科以后,明廷每科录取基本稳定在300名,以后各科最高没有超过400名,一般在300名、320名、350名之间徘徊。

如果说南北卷确保了南北机会均衡,定额取士更是将这种机会均衡制度化、精细化,是南北分卷取人的深化。取士不仅划分了范围,而且还对每一科的取士额有了标准,就意味着每隔三年,都有着固定数额高层职位供士子们角逐,这对长期以来及第希望不大的北方士子是一个振奋的消息,激励着他们向更高科名努力。定额取士与南北卷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明代进士录取的特色。成化乙未科而后,明廷一直保持着定额300~400名取士,并且南北平均分配,对文化教育相对发达的南方适当给予比较多的名额,同时又确保了北方地区的取士额。从区域公平角度来分析,在制度上有了根本性转变。明代科举进士取士不仅仅是南北分卷,而且根据文化的繁荣程度进行南北配额,在照顾了北方的同时,也给南方士子更多的机会。

之后,明朝发生过两起因权臣或宦官当政而在区域配额中徇私舞弊的情况。第一起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万安当国,周洪漠为礼部尚书,皆四川人,乃因布政司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益于中。孝宗弘治二年复从旧制,嗣后相沿不改”。[33]第二起是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刘瑾当权,给事中赵铎迎合刘瑾“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乃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均取百五十名。盖瑾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河南人,相符合而徇其私”[34]。但不久,刘瑾、焦芳失败,取士还是回归到旧制。权臣当政后,不惜破坏旧制,千方百计地为了地方利益而破坏定额之制,恰恰说明了南北限额、区域定额的公平公正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南北取士额的数量,嘉靖年间礼部又有着严格规定。“至于会试,则分为南、北、中卷,取之各有定数,所司不得增损。”[35]并且,对于一些应试者投机取巧,假托亲属改附籍贯而占用竞争较小地区名额的办法,亦有严厉处罚。“妄报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参退。”[36]对于那些冒用籍贯应试者,给予除名处理,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南北区域公平。

总之,经过南北榜激烈区域冲突之后,明朝逐步确立了南北分卷和南北定额取士,合理地解决了在各地文化差异较大情况下,从区域公平角度出发,在全国范围内公平选拔人才。会试南北分卷之后,南方士子和北方士子在各自区域内进行排名竞争,确保了明廷在选拔高级人才时的南北平衡。成化乙未科之后,确定了进士每科限额于300人,虽然在实际执行中,因为个别权臣的干政对录取额有所增损,但随着权臣的消亡,最终回归于公平,政治公平维护了明朝政治稳定与国运长远。更进一步讲,科举选拔了一大批经世致用之才,维护了朱元璋所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虽然明代因个别权臣或宦官干政使得政局有过动荡,但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明王朝统治根基。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与明朝南北分卷、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有很大关系。

(原刊于《贵州文史丛刊》2014年第3期)

【注释】

[1]刘海峰:《科举取才中的南北地域之争》,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1期。

[2]张学强、张建伟:《明清会试中的“分区定额”政策探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6期。

[3]王凯旋:《明代分卷制述论》,载《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4]白金杰:《洪武三十年科场案的政治解读》,载《长江学术》2013年第1期。

[5]王世贞:《凤洲杂编》卷四,丛书集成初编本。

[6]张廷玉等:《明史》卷七○《选举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02页。

[7]《明太祖实录》卷三一,洪武元年三月癸亥。

[8]《明太祖实录》卷七,洪武六年二月乙未。

[9]《明太祖实录》卷三六,洪武元年十一月己亥。

[10]王云五:《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154页。

[11]靳润成:《从南北榜到南北卷——试论明代的科举取士制度》,载《天津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

[12]吕毖:《明朝小史》卷二《洪武纪》,玄览堂丛书本。

[13]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科试考》,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46页。

[14]吕毖:《明朝小史》卷二《洪武纪》,玄览堂丛书本。

[15]王世贞:《皇明奇事述》卷二,引自《中华野史》,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7207页。(www.xing528.com)

[16]吕毖:《明朝小史》卷二《洪武纪》,玄览堂丛书本。

[17]〔日〕檀上宽:《明代科举改革的政治背景——南北卷的创设》,载《东方学报》京者第38册,1986年3月。

[18]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二八《科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232页。

[19]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二八《科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233页。

[20]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20页。

[21]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二八《科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233页。

[22]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二八《科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234页。

[23]程敏政:《明文衡》卷三四《宣徳二年进士题名记》,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6页。

[24]张廷玉等:《明史》卷七○《选举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698页。

[25]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一○《故元遗兵》,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9页。

[26]郑晓:《今言》,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页。

[27]王世贞:《凤洲杂编》卷四,丛书集成初编本。

[28]《明太宗实录》卷二四,永乐元年冬十月戊辰条。

[29]常成:《明代进士录取额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30]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二八《科目》,第6249页。

[31]张廷玉等:《明史》卷七○《选举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686页。

[32]王云五:《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157页。

[33]王云五:《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157页。

[34]王云五:《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158页。

[35]《明世宗实录》卷二八一,嘉靖二十二年十二月乙酉。

[36]《明世宗实录》卷二八一,嘉靖二十二年十二月乙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