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不同时期,陆路丝绸之路既是一个特殊而松散的政治共同体,又是一个特殊而流动的经济共同体,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友好性、和平性、互利性、发展性、共建性等精神。这些精神的延续取决于古代中国各王朝对丝绸之路的政治态度和政策支持。总体而言,古代中国奉行积极的对外交往政策,注重与各政治体的友好往来。明朝与汉、唐、元诸朝一样,能够顺应时代的要求,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积极的对外交流,将丝绸之路的精神发扬光大。在对外方针上,“明朝统治者既用不着靠掠夺别国来增加财富,也不必发动侵略战争以转移人们的视线。相反的,海内升平日久,国运昌隆,使明朝统治者更有心于追溯历代盛世中帝王的治绩,向往在海外树立威望、享有盛名。基于此,明朝统治者在国际事务中只能施‘仁政’,对海外诸国采取了以和平外交手段广为联络,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和平相处局势的方针”。[2]建国伊始,明朝就对外奉行“一视同仁”的政策,对尊礼守法的西域各政治体予以优厚待遇,确保友好往来。朱元璋向西域公开表示:
朕观普天之下,后土之上,有国者莫知其几。虽限山隔海,风殊俗异,然好恶之情,血气之类,未尝异也。皇天眷佑,惟一视之。故受天命为天下大君者,上奉天道,一视同仁,使巨细诸国,殊方异类之民,咸跻乎仁寿。而友邦远国,顺天事大,以保国安民,皇天监之,亦克昌焉。曩者我中国宋君奢纵怠荒,奸臣乱政,天监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华夏,生民赖以安静七十余年。至于后嗣,不修国政,大臣非人,纪纲尽弛,致使在野者强凌弱,众暴寡,民生嗟怨!上达于天,简在帝心,以革命新民。朕当大命,躬握乾符,以主黔黎。凡诸乱雄擅声教、违朕命者,兵偃之;顺朕命者,抚存之。是以华夏奠安……其间有称自撒马儿罕等处来贸易者凡数百人,遣使送归本国,今三年矣。使者归,尔别失八里王即遣使来贡,朕甚嘉焉!王其益坚事大之诚,通好往来,使命不绝,岂不保封国于悠久乎![3]
不难看出,以武力平定天下的朱元璋作为“大君”,明白以“文德”教化“远人”的政治意义,表示自己不会像宋、元诸朝的昏君庸主那样违背天命,残民以逞,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为了构建明朝与世界良好的和平秩序,开国之君朱元璋宣告明朝自我约束,遵守纲纪,替天行道,通过朝贡贸易与西域诸势力保持良好的关系,认为只有如此,彼此才能各安其位,和平交往才能世代延续。在明朝自律的同时,朱元璋也要求西域诸势力认清形势,明白自己的地位与处境,不能威胁明朝的国家安全,以敬从天道之心来尽“事大之诚”,通过朝贡贸易承担各自的责任和实现各自的利益。换言之,只有各自诚心以待、彼此相安无事,才能在长期的和平友好中真正实现各自的发展与繁荣,告诫其子孙不得“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4]可以说,天道观是明朝主导丝绸之路运行的基本价值观。只有承认大小之别,按照“天道”规范各自的行为,才能保境安民。作为具有古老文明的世界大国,明朝的这一做法“并不是侵略性的帝国主义做法,而是一种‘文化中心主义’的防卫性措施;外国君主如果想与中华帝国保持联系,他们就必须接受后者的条件并承认中国天子的普世权威”。[5]
明朝对丝绸之路的主导地位是当时的客观要求。在元帝国崩溃的过程中,只有明朝才能担负起维护陆路丝绸之路秩序的重任。有明一代,朱元璋的子孙都能以“受命于天”的思想认真践行着对西域的这一承诺,使这一思想和相关政策得以延续。如成祖所言:“朕奉天命,为天下君,惟欲万方之人咸得其所。凡有来者,皆厚抚之。”[6]又言:“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天道恒与善人为君,体天而行,故为善者必赐之。”[7]英宗对亦力把里使臣说:“朕恭膺天命,主宰华夷,一体祖宗抚绥之心,无间远迩。”[8]后来又言:“自古帝王受天命,主宰万方,凡海内海外大小人民,皆在统御之中。而万方之人必知天命所在,尊敬朝廷,一心无二,然后可以保全长久。”[9]在明朝诸帝看来,“尊天命”与“顺人心”是统一的,只有将两者较好地结合起来,丝绸之路才能正常运行。也只有如此,丝绸之路才能长久运行,各自才能从中受益获利。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明朝以充分的自信管控着丝绸之路。在这一历史时期,明朝将传统的“华夷”秩序发挥到极致。对中国古代王朝而言,“统治者在乎的是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统一,对臣服领土的管理是中央集权体制的延伸。同时,在周边还存在不同族别形成的国家或者政权,这就有一个认同的问题,但这种认同的边界是主要承认自己的宗主国地位就可以了”。[10]明朝看重的不是穷兵黩武式的开疆拓土,而是中国“礼义”文化认同的不断延伸。终明之世,明朝统治者对自己文化充满信心,将以“和”为贵与“德服远人”的思想充分体现在丝绸之路的交往之中。对此,朱元璋说得很清楚: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11](www.xing528.com)
不论国家大小和远近,只要按照约定秩序友好互通,明朝就以礼相待,不会发兵征讨。而在实际的交往中,明朝对合法贡使更是关照有加,体现对各个大小政治体的尊重与厚待。如宣德元年(1426年),吐鲁番城都督佥事尹吉儿察等人朝贡后回归,宣宗要求沿途有司予以细心招待,并言:“远人朝贡,皆是向慕中国,若待之失宜,岂不觖望!况此人已受重爵,宜令缘途有司优与饮食,陕西行都司拨与居宅,毋令失所。”[12]只有厚待贡使,“不贵异物”,才能使“远人自服”,交往愈深,归附愈顺,国祚愈久。换言之,丝绸之路精神的核心在于和平,在于互信,明朝能够厚待来者,以多元经济吸引远人,体现着明代陆路丝绸之路以经济为纽带的时代特点。对此,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予以不同的解读。如利玛窦认为,贡使“恭维”明朝皇帝的办法“就是让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国朝贡,而事实上则是中国向其他国家朝贡”。[13]费正清则将此种现象称为“明朝花钱买来的和平”,认为“对于蒙古人来说,进京朝贡充满了魅力,意味着发财(如使团入京的穆斯林商人须向他们交纳费用)。有许多进贡者自称来自远方的属国,但实际上只是些商人。《明会典》中列出38个西方属国,他们一般取道哈密进京朝贡,其中如小亚细亚的拉姆国(the Kingdom of Rum)晚至1618年还曾向明廷进京朝贡。在明朝看来,进贡的政治意义要远远超过其经济意义,因为这就意味着边界上的相安无事”。[14]王继光论道:“明王朝继元王朝立国,当然以中央正统自居,以宗主国姿态对待‘四夷’。除对蒙古残余势力兴兵打击外,一般与周边国家、地区皆保持睦邻友好关系,以维护边疆稳定。”[15]
事实上,明朝注重丝绸之路的政治意义与西域诸政治体所看重的经济意义是相互统一的,从根本上看都是各自政治意义,特别是和平相处目标的实现。作为当时的世界大国,明朝的繁荣与富庶对西域各政治体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能使西域与明朝和平相处,从而分享明朝经济发展的成果。换言之,明朝主导丝绸之路的自信来自于自身国力的强大,而要维护丝绸之路的和平局面,就必须为此付出能够承受的合理代价。也只有如此,西域政治体才能对丝绸之路有所预期和较强的依赖,才能感到丝绸之路的安全与稳定,自然也就能够认可明朝的大国地位并遵循明朝所制定的规则和秩序。正如撒马尔罕国王所言:
恭惟大明大皇帝受天明命,统一四海,仁德洪布,恩养庶类,万国欣仰。咸知上天欲平治天下,特命皇帝出膺运数,为亿兆之主。光明广大,昭若天镜,无有远近,咸照临之。臣帖木儿僻在万里之外,恭闻圣德宽大,超越万古。自古所无之福,皇帝皆有之。所未服之国,皇帝皆服之。远方绝域,昏昧之地,皆清明之。老者无不安乐,少者无不长遂,善者无不蒙福,恶者无不知惧。今又特蒙施恩远国,凡商贾之来中国者,使观览都邑、城池,富贵雄壮,如出昏暗之中,忽睹天日,何幸如之!又承敕书恩抚劳问,使站驿相通,道路无壅,远国之人咸得其济。钦仰圣心,如照世之杯,使臣心中豁然光明。臣国中部落,闻兹德音,欢舞感戴。臣无以报恩,惟仰天祝颂圣寿福禄,如天地永永无极。[16]
此言集中代表着西域诸政治体对明朝在陆路丝绸之路上主导地位的认可与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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