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一词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周本纪》记载,其文曰:“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司马贞《史记索隐》解“共和”曰:“宣王少,周召二公相王室,故曰共和。”[23]该解释是对“共和”以及“共和行政”的一种很具代表性的说法。从中可以看出,司马贞认为:“共和行政”就是指国人暴动发生后,厉王出逃,宣王年少,召、周二公相与协和,共理国政,别无任何第三者(比如“共伯和”)参与最高执政的一段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
坚持认为“共和行政”就是指“召公、周公二相行政”的学者们多认同以上司马贞的看法。显然,这种认识是将“共和”一词看作某种政权组织形态,取“相与协和”与“共理国政”之联合意义。与此相反,坚持认为“共和行政”即“共伯和干王位”的学者们则是把“共和”一词当作一个名词看待,认为“共和”是指人名,即“共伯和”。
以上双方各持己见,各有所据,由于对“共和”一词理解的不同,自然形成了上述对“共和行政”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与观点。我们认为,要想对“共和”做出更为全面客观的认识,我们不妨来点“换位思考”。
既然“共和”一词最早出现于《史记》,并且对“共和”认识的不同也主要产生于对《史记》相关记载理解的不同,那么,就让我们通过分析《史记》中对“共和”以及“共和行政”的相关记载入手,对“共和”所指做一简要分析与探讨。
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共和”以及“共和行政”主要有以下一些记述:
(1)《史记·周本纪》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24]
(2)《史记·三代世表》载:“于是以《五帝系谍》《尚书》集世纪黄帝以来讫共和为世表。”[25]
(3)《史记·三代世表》载:“厉王胡,以恶闻(遇)乱,出奔,遂死于彘。共和,二伯行政。”[26]
(4)《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27](www.xing528.com)
(5)《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于是谱十二诸侯,自共和讫孔子,表见《春秋》《国语》,学者所讥盛衰大指著于篇,为成学治古文者要删焉。”[28]
(6)《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共和元年,厉王子居召公宫,是为宣王。王少,大臣共和行政。”[29]
(7)《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宣王即位,共和罢。”[30]
从以上记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共和”一词在《史记》中,更偏向于名词性质,在上下文语境中,“共和”往往与某一位历史人物相对应,构成了以下八种人物对应关系:召公——周公——共和、共和——厉王、黄帝——共和、厉王胡——共和——二伯、共和——孔子、共和——厉王子——召公——宣王、王——大臣——共和、宣王——共和
另外,《史记·三代世表》以表格形式大体记录了五帝以及夏、商、周三代诸王的世系延续情况,排在最末尾的即是对“共和”的记载。原文记述为:“共和,二伯行政。”[31]紧跟《史记·三代世表》之后的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其中也以表格形式较为完整地记载了自“共和”以至周敬王的世系延续情况,其表头即谓:“共和元年,厉王子居召公宫,是为宣王。王少,大臣共和行政。”[32]
从以上二表的正文记述以及表格记录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在《史记》中多是将“共和”与前后诸王相提并论,他们是相对应存在的。因此,“共和”很可能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他具有类似于王的地位与形象,甚至于好像还以他的“名号”做了一段时期的纪年,即“共和”纪年。[33]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就“共和”与“共和行政”问题,司马迁在《史记》相关记述中虽然语焉不详,但他并没有明确表明“共和行政”就是指“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别无任何第三者(比如‘共伯和’)参与最高执政的一段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这一层意思。因此,我们对坚持认为“共和行政”就是指“召公和周公二相行政”的学者们的认识需要重新加以分析和理解,对其不必完全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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