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促进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内部治理的建议

促进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内部治理的建议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建立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支持机制1.信息公开机制掌握信息是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前提,教师为学校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决策,甚至自己维权等都是在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信息公开无论对高职院校治理还是教师自身发展而言,都是双赢的举措。以严格贯彻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支持机制

1.信息公开机制

掌握信息是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前提,教师为学校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决策,甚至自己维权等都是在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信息公开不仅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的需要,也是保障师生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关键。

首先,高职院校管理者要树立“高职院校信息公开是常态”的思维方式。因为这是事关学校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俞可平研究认为,透明性越高,善治的程度也越高,而善治程度与组织的管理效率也正相关。信息公开让高职院校事务运营透明的做法,在节约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信任资本,营造了民主的氛围,为利益群体的参与提供了可能,有利于高职院校做出科学规范的决策。因此,为了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的“善治”目标,提高高职院校管理效率,高职院校管理者必须要树立“公开是常态”的思维方式,只有涉及保密的事项才不公开。广大教师只有拥有同样的思维方式,维护自己的知情权,才能更好地服务高职院校,也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如果教师秉承“公开与否无关紧要”的思维,高职院校信息对教师不再重要,教师不再关注高职院校,必将带来高职院校治理的困境,教师也不会享有作为组织人的集体感。信息公开无论对高职院校治理还是教师自身发展而言,都是双赢的举措。

其次,要重视征询教师意见。征询教师意见的过程也是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过程。要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各学科、各年级、各教研组、各职称层次、各年龄段的一线教师代表参与“信息公开”会议,教师对自身想了解的学校信息进行介绍,校方根据政策文件、保密需求,对教师的要求予以回应,合理的公开项目予以采纳,涉及保密原则的向教师解释后可以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厘清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在此基础上,高职院校要根据国家政策文件,结合教师对校务公开的期待,制定本校的校务公开制度,对公开的方式、内容、期限、程序等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以严格贯彻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最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完善信息告知机制,做到信息告知常规化、全程化、全面化。完善党务校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第三方组织对高职院校的监督和评价;加强董事会、校友会、其他三方组织对高职院校事务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力争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依法有序地运行。

2.意见反馈机制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也就是说,教师参与应有法律意义上的后果反馈。有了反馈,才能真正产生互动,教师才能积极主动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

首先,要注重对教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可以按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分类,即使在高职院校教师内部,年轻教师和资深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训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普通教师和骨干教师都可能有意见的分歧。因此,可以对教师意见按照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归纳、分类。学校在认真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对每类意见是否采纳做出统一说明,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处理意见的办法。

其次,要明确教师意见的反馈方式。对教师群体民意调查、民主选举等事项,一般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统一进行反馈;对那些意见分歧较大的学校事务,学校在归纳分类的基础上,可以分类进行反馈,也可以考虑通过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等渠道进行反馈,对校方为何采纳、为何不采纳某项意见进行统一说明,尤其注意要对未采纳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当统一的解释不能解答教师疑虑时,如果教师有诉求,高职院校要专门为其进行阐释说明,做好教师个人的安抚工作。除了当面的大会反馈、私下交流反馈,高职院校还可采用书面反馈、网络反馈等形式,对教师的意见予以反馈和解答。

最后,要将意见反馈制度化。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因此有必要将高职院校治理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制度化。学校治理中的意见反馈制度,可以保障学校尊重教师等各主体的意见,可以提高教师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也可以作为对不尊重教师意见、不进行意见反馈的行为进行惩罚的依据。另外,制度还应该对意见反馈的主体、程序和方式、惩罚措施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参与激励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促进信息公开、意见反馈等措施都是为了使教师愿意参与高职院校治理,但是,仅有意愿是不够的,更直接的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办法是“参与激励”。在做好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的基础上,做好激励相容,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真正愿意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

首先,要进行精神激励,让教师意识到参与的价值。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精神激励不仅应在动员教师参与之前,也应在教师参与之后。在动员教师参与学校事务之前,校方应该让教师意识到自身参与的必要性,让教师知晓其参与学校治理对学校、对自身的价值。在教师参与之后,更应该表达对教师的感谢,感谢大家共同为了促进学校治理改善所做的努力。这种感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必须是真实的。除了感谢外,还可以公开表扬,以树立榜样,让教师在精神上获得满足感。

其次,要进行物质激励,让教师获得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物质报偿,要让参与者获得相应的报偿。一些高职院校对参与者和不参与者并没有经济报酬上的实质区别,这严重打击了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要建立一种竞争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多劳多得”;或者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参与学校事务的教师奖励,为普通教师设立高职院校发展贡献奖,通过公平、公正的推选办法,让普通教师踊跃为高职院校发展出谋划策;还可通过课题立项的形式,对积极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有效解决问题的教师进行资助。

最后,要构建激励相容机制,统合整体和自我利益。激励相容理论认为,管理就是要构建一套具有相容性的激励机制,让个体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为组织目标贡献力量,从而解决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高职院校可以考虑个人与集体绩效奖励相结合。在高职院校治理中,很多时候都可以采用“团队评价”的方式,比如为了促进教师参与二级学院的活动,可将教师绩效考核与其所在二级学院的集体考评相结合;往更大范围讲,可以把教师绩效考核与学校整体评价相结合,从而激发教师将个人利益与学校整体利益相结合的意识。也可分解高职院校目标,进行目标管理。纵向上可以将高职院校目标分为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横向上可以将高职院校目标任务分配到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各教研室,再具体到教师个体。高职院校要引导教师在制定目标时,将个人目标和集体目标相结合、个人阶段目标与集体阶段目标相结合。引导教师在发展过程中将自我利益与学校整体利益相结合。

信息公开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和参与激励机制是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基本机制。它们为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提供了可能性、可行性和动力源泉,是促进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基本制度逻辑。

(二)增强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内驱力

现代大学竞争的核心已不仅仅是资金、人才和技术,更重要的是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自觉与自醒。用制度、责任、师德标准等来提升教师群体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内驱力。激励、引导教师结合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治理。

首先,要完善高职院校教师师德标准。兴国必先强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应把突出师德作为基本原则。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是从教者必备的基本素质,是为人师安身立命的基础。基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职责,激发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热情,提高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能力。高职院校要完善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主要包括:教书育人,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要树立公正观念、尊重学生,要及时更新人才培养理念,拓宽个人教学视野,及时更新学科前沿知识,提高教学治理能力;科研育人,在进行科研活动过程中,要刻苦钻研,求真唯实,淡泊名利,立足社会需要与教育实践进行研究,在科学研究中提升治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明确教师职责,加强道德修养,注重加强个人专业知识储备,勇于探索创新,拥有参与学校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时,要注重教师参与学校治理的考量。应将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参与学校治理等情况纳入考核制度,使教师进一步明确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是其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将教师参与学校治理的频次、参与治理的层次与成效、参与治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考核实施细则中。好的工作绩效是学校高速有效运转的保证,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是工作绩效参考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检验教师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高职院校治理能力作为推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对教师综合能力的要求更为严格。将教师参与学校治理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有利于教师及时掌握个人的优势和不足。同时,参与高职院校管理及教学改革情况与教师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联,关系到教师个人的物质利益,也反映出教师在工作中的综合能力。因此,教师势必会对参与高职院校治理工作更加重视,其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积极性也会增强,会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工作。

(三)增加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渠道的制度供给(https://www.xing528.com)

当前,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渠道的制度供给存在供给滞后和供给效用不高的问题。制度供给滞后是指现有制度无法满足教师多渠道参与的需求。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催生教师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新渠道,网络渠道凭借其低成本、高效用、高便捷性、高参与率等优势,迅速成为教师表达利益诉求、影响高校决策的重要渠道,但它尚未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制度供给效用不高是指制度缺陷影响了制度效果,以制度化程度较高的学术委员会为例,董向宇(2015年)研究指出,就《高等教育法》的制度设计来讲,它存在着制度供给不完备和职权设定狭窄两方面的问题,就《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制度设计来讲,它存在着相关制度内容缺失、相应的制度设计不适切等问题。因此,增加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渠道制度供给的路径主要包括提高新渠道的制度化程度和提高现有制度的科学化程度。

1.提高新渠道的制度化程度

一是建设基于网络平台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托互联网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有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意识。二是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回应机制,对于教师通过网络渠道表达的利益诉求,按照无缝对接的要求,整合学校内部职能部门、人员和其他资源,明确工会、校办或其他部门为单一回应部门,避免校内“条块分割”体制可能带来的回应主体不明、多头回应等问题,同时要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估等回应流程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网络参与渠道的风险控制机制,网络平台的信息传播具有快速性、广泛性、互动性和放大性等特征,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传统渠道相比,网络参与渠道更容易催生治理风险和公共危机,需要建立信息预警、分级响应和应急联动等风险防控机制。

2.提高现有制度的科学化程度

制度的科学化集中在制度内容的完善程度、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制度的配套程度等方面。科学化的第一个标志是制度内容是否完备,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例,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还没有对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专门委员会、主席团、执委会等内部机构的组成人员做出明确的限定,这为行政权力介入并掌控这些机构提供了机会,导致普通教师代表及其所代表的教师群体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协商和满足。科学化的第二个标志是制度是否兼容其他制度或者是否有其他配套制度予以支撑,教师参与治理的任何一种渠道的良好运行都要依托一整套制度集合。例如,高职院校内部的学术系统由于没有独立的执行机构,因此,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必须经过校长办公会议的认可才能转化为行政决策并得到良好执行,学术委员会制度如果无法与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实现良好的对接,就有可能导致“有决策、无执行”的局面;学术委员会在实践中也可能异化为“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仪式性机构。

(四)健全治理组织体系

从内部治理来看,建构现代大学制度关键在于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的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内涵包括治理机制实行“管、办、评”分离,完善参与治理的制度机制,健全参与治理机制,均衡内部权力分配等。从“管理”到“治理”是高职院校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是高职院校治理更加科学、民主的新开端。高职院校要健全治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建立科学、合理、和谐的内部治理机构。

1.强化教师参与决策的组织支撑

突出同行专家、教授等群体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从目前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高职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政的过度干预和控制,因此行政人员要适度退出这些机构,让教师群体更多地参与进来,这样才能使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真正代表教师群体的意见。应该在实践中探索教师参与的内容、制度、程度、方式等,提高教师的参与度,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需求。高职院校“去行政化”的目的就是要求管理人员和教师一道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一同致力于提高治理效能。“去行政化”的核心在于行政管理人员要将控制观念改变为服务观念,从管理方式、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任务目标等多个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和改进。

2.合理确定教师决策参与的领域

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教师的专业性,提高教师在教学、科研事务上的参与程度,使教师拥有更多的专业自主权。一些人认为,参与决策的教师越多越好,频率越高越满意,这是一种误解。教师参与决策的频率与教师的满意程度并非成正比。教师均衡参与高职院校治理使教师满意度最高。因此,高职院校管理者要根据不同教师的专业特长等自身优势提供适当的机会让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而不是盲目地以提高他们的参与度为目的。对于教师来说,适当参与的程度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教师的非教学时间,如果很多非教学时间用于开会,用来讨论学校的决策问题,会使教师感到疲劳,降低其参与热情和激情;第二个是参与的问题与教师切身利益的相关度,当教师认为其参与决策的问题和自己密切相关时,他们会投入巨大的热情,如果他们参与的事务不是那么重要或与他们不相关,那么他们可能不想花时间或动脑来表达他们的意见。

3.界定教师主体权利和义务,明晰组织制度惯性

高职院校章程的核心内容应明确办学治校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对高职院校的教师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具体规定。以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明确党与政府组织、学术组织等制度的关系,全面梳理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管理文件,明确学校、学院与部门的关系和管理机制,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内容规范、层次清晰的治理制度体系,推进高职院校依法治校。

4.规范教师参与高职院校决策的合理程序

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决策的合理程序如下:首先由二级学院一级机构讨论,然后报学校层面审核。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要明确哪些由校级层面决定;哪些由教师和行政机构共同决定;哪些事情可以由二级学院及学校决定,只有合理安排各级权力才能使制度在章程范围内有效运作。通过规范参与程序以及协调处理各项事宜,相关部门做好跟踪、监督,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明确校、二级学院的权责关系,高职院校主要负责高校章程制定、政策制定、预算评估、监督与评价并督促领导班子实施、制定发展规划,从宏观上进行管理,引领学校发展总方向;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专业设置、教师聘任、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对外交流和社会服务培训等;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关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同时,对相关预算等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只有实行科学管理,高职院校才能正常、有序、科学、高效运转,从而促进教育资源优化组合,不断提高治理能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教师参与内部治理的环境

1.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优化教师参与内部治理的制度环境

首先,加强教代会代表监督力度,保障教师合法权利,涉及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国内外教学交流与合作等与学校发展、教师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均需教代会审议通过。制定高职院校重大决策和措施要求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其次,提高教代会代表民主管理意识,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体,积极吸纳教师参与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最后,认真落实二级学院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推动民主制度建设。对影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以及重大决策进行审议,推进院务公开、学院重大事项的意见征集工作,广泛了解并反馈教职工的心声诉求,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

2.营造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治理的氛围

不断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职能、严格制度、严肃纪律,维护教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及监督的民主合法权利。鼓励教师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治理,进行有效监督。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所有重大事项,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向广大师生、离退休人员等及时通报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将民主政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分析,进一步完善权力分配制度,着力构建符合工作实际,有利于发挥正确导向作用的长效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教师全身心参与学校治理、积极投入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