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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内部治理问题分析及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教师不愿意参与高职院校或校内行政决策时,行政人员便取而代之,这加剧了教师权力的弱化。有些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内部治理是在制度缺失的状态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无序性。若要保证教师有序、良性地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必须制定与完善具体的、可操作的且有强制力量保证实施的一系列制度。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问题分析及研究成果

(一)观念因素的制约

教师自身以及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在教师参与治理问题上都存在观念误区,这些错误观念成为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障碍。我国高职院校长期处在内部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下,部分教师对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意识不强,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这便助长了行政权力主导高校内部事务风气。当教师不愿意参与高职院校或校内行政决策时,行政人员便取而代之,这加剧了教师权力的弱化。同时,部分担任行政职务的“双肩挑”教师,在参与管理决策时忽略了自己的教师身份,放弃了对教师权力的捍卫。

公办高职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教师参与的态度、意识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参与积极性。虽然教师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部分校长仍在事务决定权中占据强势地位,现实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校长对于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教师只要专注于教学科研即可,没有必要参与学校决策,没有认识到教师参与治理带来的诸多好处。即使行政人员认可教师有参与管理权力,但是受行政占主导的观念影响,他们大多不愿意放权,认为高校管理决策权在他们手中,只有在涉及教学和学生管理事务时才会征求部分教师的意见,希望在做决策时教师只发挥咨询建议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实行教育体制改革,国家高度重视学术力量的回归,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也提上日程,但受部分行政人员强势理念的影响,教师在参与高职院校治理时常面临执行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权力结构的失衡

对于高职院校的权力结构,不可避免地会提到高校的“泛行政化”现象。这个现象曾引起高等教育界社会人士的广泛关注。高职院校的行政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各界学者也一直在讨论如何“去行政化”。行政权力的泛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的数量日益增加,成为学校各项资源的控制者;第二,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干预,导致学术权力不能有效实现;第三,少数高职院校的行政权力阻碍民主力量的发展和壮大,打击了教师群体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热情,民主能力受限。可以看出,行政权力的泛化使权力主体的权责边界模糊不清,削弱了主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职院校基本社会功能的实现。

虽然已经建立了各种学术组织,但是一些高职院校的学术组织依然是在行政权力的领导和控制下开展工作,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高职院校的相关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保障学术自由,学术力量得不到真正发挥,这不仅影响高职院校的学术进步和发展,也不利于高职院校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www.xing528.com)

(三)参与制度缺失

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很多细节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包括选举制度、提案制度、规章制度等,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等被视为无足轻重的机构,大部分代表和委员拥有一定的行政职务,行政化现象严重。

近年来,大多数高职院校为了完善学院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制定了学院章程,但一些高职院校的章程缺乏实际操作性,特别缺乏支持教师参与学院治理的具体条款,导致教师主体的职责不明确,影响教师参与治理的效果。部分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细则没有得到完善,党委和校长的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权力缺乏制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些高职院校制定的内部治理规则,从制度上加强了党政权力,削弱了学术权力,内部运作设计以行政程序为主线,治理模式行政化。教师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持,有关参与的方式和途径规范不够具体,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也未能在制度框架下得到明确,使教师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缺乏制度支持。有些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内部治理是在制度缺失的状态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无序性。若要保证教师有序、良性地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必须制定与完善具体的、可操作的且有强制力量保证实施的一系列制度。

(四)内部组织封闭

由于我国的高职院校发展时间短,且大多由中专学校升格而来,内部治理方式难免会遗留之前的管理模式,导致部分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存在封闭性、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相对落后,主要表现为办学体制机制落后、治理主体的自治程度偏低、教师参与治理的渠道不畅、治理群体间的关系不协调、治理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教师等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机制受到限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的能力与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也有了更高的标准。在多元化人才培养需求和产业发展变化下,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显现出不足,特别是传统的内部组织机构与内部治理制度还不能适应协同治理、科学治理及整体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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