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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二级教学管理机构权责划分不明确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在普通高等院校已运行多年,是提高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二是“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实施的保障措施缺乏。大多数高职院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机制,但是二级学院自治权、自主权不足,除了传统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没有在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方面出台配套的具体制度,不能有效地促进“校—院”两级管理机制的实施。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二级教学管理机构权责划分不明确

大部分高职院校在其章程中都明确规定了“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并对二级学院的职能与主要权限、议事决策制度都做出了规定,但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学校与二级学院之间职能分配不够合理,二级学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管理自主权不足。“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在普通高等院校已运行多年,是提高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国高职院校有很多都是从中职学校转变而来的,管理权难以从学校层面快速下放至二级学院。在学校与二级学院的职能分配上,理想的状态是学校负责宏观决策,二级学院负责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学生管理、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事宜,这些在高职院校的章程中也都有所体现。二级学院若要实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自主权,还需要一些其他权力的支持,如教师评聘、经费使用、绩效制度等,但是这些权力一般仍由学校层面掌握,这影响了二级学院在学校治理中作用的发挥。二是“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实施的保障措施缺乏。大多数高职院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机制,但是二级学院自治权、自主权不足,除了传统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没有在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方面出台配套的具体制度,不能有效地促进“校—院”两级管理机制的实施。

我国高职院校实行二级学院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制度。院系党委书记负责主持以党务工作为主的院系管理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院长或系主任对于院系的教学管理全面负责,进行组织引导。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或副主任协助院长或系主任的日常教学工作。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横向上地方高职院校存在了四种权力,即政治权力、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学生权力,但是当前地方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是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仍占主要地位,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相对较弱,不能形成四种权力配置均衡和运作协调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大部分地方高职院校都脱胎于中职学校,在中职办学阶段一般采用校长负责制,进入高职办学阶段后才采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些地方高职院校在经过长期的校长负责制管理后滋生出个人决策凌驾于集体决策的现象,少数高职院校的校长保持着“家长制”的领导习惯和思维方式,这造成党委的权力处于被架空的状态,党委的统一领导地位仍不凸显,学校对于教学以及管理方面的理念、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仍存在脱离党委强力领导与决策的局面,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仍有待加强。同时,院系的教学会议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定期组织学习、调研的制度存在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部分高职院校没有成立专门的教学工作委员会来提升决策或管理水准。教学委员会一般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以及政治素质过硬、有责任担当、熟悉教学工作、责任感强的教学管理者构成,在二级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带领下,对教育教学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明确处理方案。此外,院系二级教学管理机构的权力归属和责任划分仍不够完善,在院系管理内部并未高度释放教学管理机构以及学生管理机构在教学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价值,具体的职责划分存在不明确的问题,所以并未创建起高度协调的工作联系。比如,院系的教务工作属于教学管理的构成机构,需要组织好核心成员,保障教学秩序以及教学水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其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无法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形以及具体需求对日常的工作进行管理。另外,各专业教研室配套人员设置也不够完善。建设管理队伍是院系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发展一支政治立场稳定、人员素质突出、专业结构合理、目标特色鲜明、结构较为合理的管理队伍是形成高职院校管理特色的关键。在高职院校的校院(系)管理实践中,对于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不到位,没有为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行业内交流、研究活动创造积极的条件,因此没有很好地满足教学管理系统化、现代化的需要。(www.xing528.com)

由于高职院校建立的时间不长,缺乏成熟的建设管理经验,加之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都还有待提高,所以在运行中存在大量繁重的日常性事务,从各行政职能部门到各教学部门,每天都有大量的日常性事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繁重的琐碎事务,缺乏足够的时间外出参观交流学习,同行之间交流业务的机会比较少,行政部门没有更多精力,也缺乏应有的能力投入大政方针的决策中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宏观调控功能,教学部门缺乏足够的精力改善教学质量,进而难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与办学水平。繁重的日常事务一方面制约了治理体制的有效运转;另一方面,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应根据教学方案的部署,对教学活动行为中最关键、最基础的部分进行管理,其含有以教师为引导者、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组织管理活动以及部门、院系等共同参与的行政管理活动。其主要原则是全校上下协同一致,注重交流与协商,全面落实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教学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但目前,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繁重的日常性事务已经影响到教学运行管理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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