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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状及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纵观各个国家的高校发展历史,无不体现政治权力这一重要的因素。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状及研究成果

(一)党委会的领导地位和运行机制

以湖南省A职业技术学院为例,A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01年由2所中等职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而成,2008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A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由8名党委委员构成,分别是党委书记1名、院长兼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院长4名、纪委书记1名。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支持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督促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主动协调党委和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纵观各个国家的高校发展历史,无不体现政治权力这一重要的因素。尽管世界各国对高校的掌控方式和程度不一,但是国家的政治权力都以某种形式存在着。国外政府参与高校治理,施加政治权力的形式有学监、董事会、调查委员等几种。例如,湖南A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党委书记。根据《湖南省A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规定,党委会的职责包括:第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第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第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第六,加强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院风学风教风。第七,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第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第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第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学院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学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凡属重大问题的,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后再做出决定。

(二)院长负责制和院长办公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

以湖南省B职业技术学院为例。B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已成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先进的卓越高职院校。

学院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B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规定,院长的主要职权有:第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第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第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第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第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第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第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第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第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第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需要由院长决定的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院长对重要行政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工作会议,由学院院长召集并主持,按照其议事规则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

(三)学术权力地位和运行情况

高职院校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大学是研究问题、探究学问、知识创新的学术性机构。学术权力是大学特有的权力类型,在大学治理结构中,其地位与党委(政党)权力、行政权力地位平行。而学术权力要想发挥作用,就必须具有相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为学者管理学术事务提供一定的平台。

1.学术委员会的构成

以湖南省C职业技术学院为例。C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成立,200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9年通过示范建设验收。《湖南省C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是校内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对学校其他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学校学术委员会由不低于15人(奇数)组成(其中校外委员2~4人、青年教师委员1~2人)。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内委员人选在各院(部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参照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权,开展学院学术工作。(www.xing528.com)

2.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运行机制

以湖南省C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湖南省C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第一,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第二,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专业、教师队伍、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等。第三,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重大科研项目和学术政策性文件;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第四,受理学术争议,处理学术纠纷;监督、检查和裁决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第五,指导和监督学校专门学术委员会和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第六,其他应由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事项。

高职院校的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另外,主任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有关学术问题进行商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2/3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能有效。“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是学术委员会评议学术事宜的两种常用方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要讨论的方案,认为有必要的,可指定一名或多名委员提出初步意见,再交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如果有人对学术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异议或要求复议,并且如果理由属实充分,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在征求过半数委员同意后,方可召集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复议,复议通过后,为最终决议,不再复议。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学院在年度预算中单列。

(四)民主管理的权力地位和运行情况

1.民主管理的地位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民主社会中,只有当所有人都能够平等享有权力时,自由和平等才能变得平常。在西方社会,人们把民主视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而西方民主的核心思想是主权在民、分权制衡,这种思想不仅局限于政治领域,而且扩展到了各个生活领域,包括扩展到西方大学,使民主思想深耕于大学内部,成为大学治理文化的一部分。若要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高职院校的民主作为基层民主的一种,是实现全社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是当代政治活动强调的重要价值,在高校治理中,民主显然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尺度。与民主参与相对的是权力精英的统治。治理的民主体现在主要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决策。教师群体和学生群是高职院校的两大群体,教师和学生全体来参与决策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实现。我国公立高职院校通常成立了教师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管理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是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形式。

2.民主管理的职责和运行情况

公办高职院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教代会要维护院长法人地位,支持院长行使法人职权;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在教职工中倡导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以湖南省D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教代会的主要职权有:第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第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第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第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第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高职院校通常要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对教代会的职权、代表的资格、权利、义务、提案的征集处理、大会主席团、大会预备会、大会议程、大会决议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大会的决议决定主要由学校行政来执行。在高职院校中,通常坚持一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五年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教代会代表。党委委员和校级领导一般都是教代会的代表,都会认真听取代表的议案,听取并采纳广大教师关于教学、科研、财务、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以此来保障教职工办学参与权和对于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的合理性。我国公立高职院校通常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成立校系学生会,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基本任务之一就是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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