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潮站通常按观测持续时间长度进行分类,国内外对分类采用的时长和类别并未形成统一标准,如:
(1)《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1998)中将验潮站分为四类:长期验潮站一般应有2年以上连续观测的水位资料;短期验潮站一般应有30天以上连续观测的水位资料;临时验潮站在水深测量时设置,至少应与长期站或短期站在大潮期间(良好日期)同步观测水位3天;海上定点验潮站,至少在大潮期间(良好日期)与相关长期站或短期站同步观测一次或三次,24小时或连续观测15天水位资料。
(2)《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2012)中将验潮站分为三类:沿海长期站的建立应连续观测水位5年以上;短期站宜和相邻长期站同步观测30天以上;临时站与长期站或短期站应在大潮期间同步观测3天以上。
(3)美国将验潮站分为三类:基本控制验潮站(primary control tide station),连续观测时长不短于19年;二级控制验潮站(secondary control tide station),连续观测时长在1年至19年间;三级验潮站(tertiary tide station),连续观测时长在1个月至1年间。
通常只有长期验潮站才连续观测1年以上,长期验潮站一般建有验潮井、验潮室等专用设施,除了观测水位外,还观测海浪、海水温度与盐度、风、气压、温度、湿度等部分水文与气象要素,此时,验潮站也称为水文站、海洋观测站。图3.1为沿岸长期验潮站示意。(www.xing528.com)
图3.1 长期验潮站示意
海洋、水利、海事与海军等部门在我国沿海和内河建立了数百个长期验潮站,长期连续观测包含水位在内的水文与气象要素,在海洋测量、气象、交通、军事、海洋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部分长期验潮站附近,并置了高等级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GNSS)观测墩与水准点,通过连续GNSS观测与定期的高等级水准联测,可用于监测地壳沉降、平均海面变化等。沿海长期验潮站维持着海域垂直基准框架,高质量的长期水位观测数据、GNSS观测数据与水准联测数据等可精确确定平均海面、深度基准面、椭球面、国家高程基准等之间的关系。
在海洋测量中,通常需布设验潮站,以覆盖测区的潮汐变化为基本原则设置验潮站的数量与地址。验潮时间应包含外业水深测量时段,时长一般为数天至数月,习惯上可统称为短期验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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