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统一意义的讨论
21世纪初,我国为了促进军需越野车产品技术性能的提升,决定在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发方面借鉴美军的做法,即针对某一平台产品,逐一采用招标的办法来选拔承制厂商。
毫无疑问,我国军需越野车平台产品研制资格的这种招投标形式已经成为选拔确定新型军需越野车产品平台及其系列产品研制厂商的一种选拔机制。该机制的形成和应用对促进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发产生了划时代的意义。
但是,我们应本着世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来对目前我国选拔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制厂商的机制给予深入的探讨,或者说,面对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不断提高的要求,更快、更好地发展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做如下对比分析讨论。
第一,就产品系列化来说,如果仍然按照目前的这种所谓的“平台优选法”来优选下一代军需越野车新平台产品及其系列产品的话,则势必会造成按该法胜出的各家公司只注重自家平台产品的系列化,而关于系列平台产品的系列化则无从考核,厂商也无从考虑。总之,势必会造成我国军需地面机动车辆产品的系列化水平停留在目前的平台产品系列化水平上。
然而,平台产品系列化是产品系列化的初级形态,如北汽勇士平台系列化产品和东风猛士平台系列化产品,它们无不是基于勇士平台和猛士平台所推出的系列化产品。从产品系列化发展的角度来说,初级系列化亟待向产品中级系列化,即系列平台产品系列化做提升,并最终实现产品系列化的高级形态——品牌系列化。
例如,为了进一步提高军需越野车产品总成零部件的通用化程度、产品技术的通用化水平,军需地面车辆的系列化水平存在由平台产品系列化向系列平台产品系列化转变的客观要求。而代表军需越野车产品系列化最高水平的乌尼莫克(Unimog)系列车型,不仅实现了平台产品系列化,还很好地实现了系列平台产品的系列化。简单地说,乌尼莫克系列车型的系列化代表了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系列化发展的方向。总之,我国的军需越野车产品系列化水平亟待由平台产品系列化提升为系列平台产品的系列化,并进而实现品牌的系列化。
第二,越野汽车产品研发团队与其他类型汽车产品研发团队一样,能力与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自己所完成的越野车产品研发项目的多寡,即经受产品研发锻炼的机会的多寡。而“平台优选法”实际上的机会均等化,不利于能者的脱颖而出。
第三,如果仍然按照目前的所谓“平台优选法”来优选我国下一代军需越野车产品承制厂商,也就等于说继续维系目前军需越野车产品多品牌的局面。这势必会导致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各家供应商极力维系或想方设法扩大各自的越野车产品研发队伍,这也就是说,多家军需越野车产品供应商的存在势必会造成越野车产品研发人才分散的局面继续存在下去。
然而,众所周知,除了前面所述的研发机会的多寡是决定研发团队能力与水平的第一关键因素外,人才也是决定研发能力与水平的关键因素,并且,研发团队能力的高低是直接决定所研发产品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产品研发团队,就会研发出什么样水平的产品来。影响或决定产品研发团队能力与水平的关键或重要因素除上述研发机会的多寡之外,还有三个方面:一是产品研发团队中佼佼者水平的高低,二是研发团队员工的规模,三是研发团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一般来说,产品研发团队的规模比较大,则可细化专业分工并且还能保证一定数量的从事同一专业的专业队伍的规模。因此,鲜有小规模的产品研发队伍的水平比较大规模的产品研发队伍的水平还要高的现象。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多品牌现象,不仅直接制约了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系列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还直接制约或影响了我国越野车产品研发人才得到更多的产品研发实践的机会。产品研发实践机会的多寡是决定产品研发团队水平的首要因素。并且,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发人才的分散,进而导致研发人员的基数不够大,也是制约企业研发团队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
另外,军需越野车产品多品牌现象也制约了我国越野车产品研发人员人尽所长。
第四,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最近几年的市场需求总量为5万辆左右,由多家制造商来供应,无疑每家的产销量都很低。并且,产销量低必定会影响到制造商对产品的成本控制。除此之外,也无法满足研发高水平军需越野车产品的需要。
第五,采用全谱系招标方式与目前采用的所谓“平台优选法”优选我国下一代军需越野车产品承制厂商,两种模式相比较,采用军需越野车产品全谱系招标方式可大幅度地降低中标的偶然性。
由于汽车产品的属性,特别是招投标时所试制的样车其技术性能的表现难免会有较大的离散性和偶然性,而用单一平台产品设计方案试制的一两辆样车来做性能测试,并以其技术性能测试的结果作为评标的判定依据,其偶然性势必会是很大的。
这就好比打一场乒乓球比赛一样,采用21分、五局三胜的赛制,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其比赛结果的偶然性,但是,毫无疑问,这会比采用11分、三局二胜赛制的结果的偶然性要小得多。
第六,由于军需越野车产品每年的市场需求,并非每种车型品种、在每年的需求量都是齐头并进的,而是会有个别品种的军需越野车产品平台系列产品的需求量很低或为零的时候。采用全谱系招标方式还可避免由于个别年份、个别车型品种的零需求而给供应商造成生存危机。
因为,全谱系军需越野车产品供应商可以采取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方式来处理个别年份、个别车型的零需求。同时,需方也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向供方订货,而不必担心供方的生存。若采用所谓的“平台优选法”来优选我国下一代军需越野车产品承制厂商就没有这种优势了,只能被动地等待。
第七,全谱系招标方式还是大幅度地提高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发效率和研发质量的有效措施。对此,可详见本书后续关于产品系列化设计的有关内容。
综上所述,建议我国应择机或在下一轮军需越野车新产品研发时采取全谱系招标方式来选择研发承制厂商,从而摒弃目前所采用的“平台优选法”。两种方式相比较,笔者所建议的全谱系招标方式势必会对我国军需越野车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对此,可能会有人说,你说军需越野车搞全谱系招标有上述七大益处,那么,美国军需越野车产品为什么没有搞全谱系招标,而是单一平台系列车型招标?例如,美军的悍马H1。
对该问题试做如下猜解。
首先,美军是“国际警察”,所要考虑的是域外、全球作战,对单一平台系列车型的需求量就足以达到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经济规模。而其他国家不是“国际警察”,如中国、日本和德国等,对军车的需求量远远小于美国。中国等其他国家只有通过全谱系招投标方式才有可能使军车的生产达到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经济规模或借以提高军需越野车产品的生产规模。
其次,美国军需越野车产品需求量巨大,如搞军需越野车产品全谱系招标势必会使中标制造商一家独大,从而打破现有的地面机动车辆制造商相互竞争的格局。但是,从产品系列化水平的角度来说,美国军车产品的系列化水平由于研发承制厂商采用所谓的“平台优选法”,结果其军需产品系列化水平照样是远远不及德国军车——乌尼莫克(Unimog)系列越野汽车的系列化水平。在此,我们也无法排除美国军需越野车产品在不久的将来亦有可能学习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模式,即也走统一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之路。
另外,也可能会有人担心,搞全谱系军需越野车招标后结果势必是中标的研发承制厂商一家独大,这样在供需双方的关系方面会不会出现所谓的“店大欺客”现象?对此想法,笔者想说的是,没必要有此担心。其理由是:任何独立自主的国家,其国防建设的主动权都是由国家所掌握的,我国也不例外。也就是说,不论是军需全谱系越野车产品,还是平台系列越野车产品,它们的供应商都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等一干企业领导人的人事任命权在国家。另外,我国军需产品生产供应商,在历史上就没有发生过所谓“店大欺客”的现象;我国各家军需产品生产供应商无不具有以能为国家国防建设做贡献为荣的优良传统。
总之,大可不必担心“店大欺客”的现象会发生。
反对搞军需越野车产品全谱系招标,实现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统一可能会有另一种理由,即不能把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对此,笔者的观点是:首先,军需越野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本身就不像鸡蛋那样易碎,更何况军需越野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各环节都是有质量保证措施要求的。例如,有GJB 1406A—2005产品质量管理大纲标准要求和GJB 9001C—2017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要求。并且,这些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将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的统一比喻成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一种伪命题。在此,笔者也没有否定军需越野车产品生产亦会偶尔出现招回的局部产品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同样是出现局部质量问题,补救起来,对于全谱系产品供应商来说,就好比供应商的家里多口水井中的一口水井暂时不能出水,其生活和生产用水仍可以通过其他水井的出水量来调剂。然而,如果按目前军需越野车产品以平台产品为分工,一旦某一平台产品发生了一时难以补救的质量事故,即好比平台产品供应商的家中只有一口水井,而出了事故后暂时不能再继续供水,那补救起来势必不如有多口水井的人家那样方便、快捷。
综上所述,打破我国汽车行业越野车产品生产“散、小、差”局面是正当时,并且,牵牛要牵牛鼻子,即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越野车产品生产“散、小、差”的主要矛盾是军需越野车的“散、小、差”,而打开解决越野车产品研发与生产“散、小、差”主要矛盾之门的钥匙,就是改变目前的所谓“平台优选法”而采用全谱系招标方式来选拔我国下一代军需越野车产品研发、生产的承制厂商。
并且,这也是我们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的必经之路。
由此可见,做大做强越野车自主品牌客观上分成了两个阶段:一是统一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二是做强军需越野车自主品牌。
统一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是做大做强越野车自主品牌的必要条件,并且统一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也不是谁说统一就能统一的,而需要做大量工作。并且,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做大做强越野车产品自主品牌的路径策略。
2.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路径的讨论
·战略觉醒——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路径之一
我们在此讨论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不需多言的是,首先需要明确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的标志是什么。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表达我国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做大做强之标志,那就是,在国际市场上,我们的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有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汽车产品市场,越野车产品的强势品牌(效应)在与一般非强势品牌竞争过程中应具备“不战屈人之兵”之实力和实际。
与上述做大做强越野车自主品牌的标志比较,目前越野车自主品牌的发展状况还陷于“散、小、差”的泥潭之中,或者说,目前与做大做强自主品牌乘用车、自主品牌商用车相比较,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的目标要求之差距则是最大的。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绝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我们时刻加强做大做强越野车自主品牌总目标路径的认知,并要为实现做大做强越野车自主品牌努力奋斗。
另外,正如艾森豪威尔将军曾经感言的那样:“吉普车、飞机和登陆艇是我们赢得战争胜利的三大武器。”而美军士兵对吉普车的评价是:“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吉普车,我们还如何能继续打这场战争。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像狗一样忠实、骡子般一样强壮、山羊一样敏捷。”
可见,越野汽车是国防建设的重要方面之一,国家一定会占据对越野车产品的主导权。也就是说,我国会坚持使用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这正是我们自主品牌越野车发展最为有利的、最为重要的条件。
除此之外,我国发展自主品牌越野车还有另一个有利条件。由于坚持越野车产品的自主研发,我国有关厂商的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研发队伍经历了锤炼,具备了较高的越野车产品研发能力。
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最大不利因素,笔者以为并非我国自主越野车产品市场集中度低、产品研发力量分散,而是基于我国越野车产品市场和产品研发力量长期分散形成的“存在即合理”的观念。
由于受到长期以来的客观现实,即我国越野车产品市场和产品研发力量长期分散的影响,产生了视“分散”为合理的观念或对“分散”之危害缺乏深刻认知。然而,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了对“分散”之危害的深刻认知,才会有危机意识和克服“分散”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主观意识,才会有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行动。
因此,我国越野车行业发展,当务之急就是要唤醒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意识,争做我国军需全谱系越野车产品研发承制厂商或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的统一者。通俗地说,就是争做我国军需越野车品牌统一的秦始皇,也就是实现做大做强越野车产品自主品牌的战略觉醒。
就目前我国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研发战略来说,所处的发展阶段无疑是——变革之前夜的历史性阶段。也就是说,我国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意识正处在需要被唤醒或觉醒的历史阶段。这是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所必然经历的战略觉醒阶段。而被唤醒或觉醒的标志就是,将越野车产品市场高度集中起来,以实现某一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独领风骚。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自明的。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制造商争先争先恐后地打出——统一军需越野车品牌、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旗帜。而谁率先打出这面旗帜,谁就会在接下来的竞争中抢得先手之利。
·战略准备——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路径之二
在战略觉醒之后,自然就应着手战略准备了。
在战略准备阶段,需要首先完成三方面的战略准备性工作:一是解决战略设计人才问题;二是开展战略宣传;三是开展全谱系越野车型谱设计。
战略准备的首要工作,即解决越野车产品品牌战略设计人才问题。
解决越野车产品品牌战略设计人才问题,即开展并完成越野车产品研发战略设计人才甄鉴,并从组织上给予充分保证,发挥好研发战略设计人才的作用,同时,亦给予研发战略人才应有的尊重。
关于人才对事业的重要性,大家都有足够的认识了。在此,不必再多言。
然而,人分三六九等,人才更是如此。就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来说,首先需要掌握汽车产品研发战略设计人才并发挥其作用。(www.xing528.com)
汽车产品研发战略设计人才与人们常说的汽车产品研发领军型人才,不属于同一类型的人才。越野车产品研发战略设计人才系指胸怀事业发展战略,即对越野车产品研发的战略有深入的、系统的研究,并能给出战略指导意见或建议之人士。汽车产品研发领军型人才则系指带领他的研发团队贯彻执行战略要求的人才。并且,战略设计人才自古就是鱼龙混杂的。错识鱼和龙,就会给事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甄鉴战略设计人才就成了争夺战略设计制高点的要务之一。
关于甄鉴战略设计人才,我国历史上有数不胜数的成功经验。
例如,秦孝公招聘卫鞅公的典故。唯楚有才,故,秦孝公交给秦国派驻楚国使臣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收罗楚国人才和相关活动信息。得知卫鞅公投秦前,曾在魏国相府任职,喜好刑学,堪称“法家巨子”。魏国宰相公叔痤深知其才,却没能及时推荐给魏惠王。得知秦国招贤,卫鞅才离开魏国。抵达秦国后,在宠臣景监的推荐下拜见了秦孝公,并向秦孝公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易风俗、统一度量衡、建立郡县制、增加连坐法等一系列强国措施。秦孝公深以为然,全部采纳。于是,秦国上下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革新运动。10年间,秦国一跃成为强盛之国。这就是著名的“商鞅变法”。
上述故事告诉我们,争夺战略设计人才需要做好功课,即需要了解战略设计人才的特点并将符合战略设计人才特点的人推荐给战略决策人,并由战略决策人亲自面试。
汽车产品研发战略型设计人才的特点应该是:第一,善于或长于思考、勤于总结。第二,具有战略设计师潜质之士或其思考和总结的面不仅限于自己本职工作岗位的职责,还有本职工作的纵深战略思考。第三,战略设计人才之所以能成长为战略设计人才,必然是他的本职工作内容触及产品研发战略研究内容,或者说,已经到达战略研究的边缘。通俗地说,笔者从不相信没有做过产品研发工作,或从事过的产品研发工作内容均为产品研发分工体系末端的产品研发人员,能研究出可取的企业产品研发战略来。第四,战略型人才成型或成才的标志就是不仅有多年关于战略方面的思考,更有关于战略的系列化措施的提出,例如卫鞅公的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易风俗、统一度量衡、建立县制、增加连坐法等一系列强国措施。
对此,可能有人会说,这样的人才我们周边没有或难觅。笔者认为,只要我们的企业家不对战略型人才求全责备、坚持用人所长,摒弃“远来的和尚会念经”或“近处无风景”的人才观,在注重发掘公司内部人才的同时放眼全国,坚持放长线钓大鱼的原则,就一定能够发现战略型人才。另外,坚持多走访、多交一些非一流战略型人才的朋友,倾听他们的推荐,也不失为发现一流战略型人才的一种有效方法。例如,三国时的刘备因为有了与徐庶的交往才得到了徐庶“走马荐诸葛”。
值得一提的还有如下两点。
第一,当年卫鞅公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易风俗、统一度量衡、建立县制、增加连坐法等一系列强国措施,在秦孝公面试他时,他已经全盘献出,那么,为什么秦孝公还要拜相封国于卫鞅公?这并不是秦孝公信守承诺,就可解释的。而是秦孝公懂得在实施卫鞅公所献的强国之策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许多问题,而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同样需要卫鞅公这样的人才。而那些视人才的价值只在于他的点子,只想将人才的点子拿到手,而不重视人才的企业家是不能成事的。更何况,卫鞅公面试时所谈的一系列强国之策略还没与秦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即此时卫鞅公所谈的强国之策略仅仅是定性的、有待量化的。例如,奖励军功,如何分等级等。
第二,就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汽产品事业来说,为什么要争夺战略型人才?企业家的重要职责之一,不就是做战略决策吗?
没错,企业家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做战略决策。可是,战略决策不等于战略设计。例如,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国君即是国家战略的决策人,而这段历史实际表明诸侯国的国君无不需要亦无不重视战略设计师所给予的战略辅助。对此,可能有人会说,毛主席领导中国革命则不同,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先是杰出的学者,后在战争中逐渐成为杰出的军事家和战略家。战国时的诸侯国国君无不是世袭的国君,所以,他们需要战略设计师给予战略辅助。然而,不应避讳的是,我们的国企和央企的企业家之所以走上了企业家岗位,凭的是党对企业家的全面考核,而非是企业发展战略设计之一技之长。所以,一般来说,国企和央企的企业家都会有产品研发战略设计师辅助的客观需求。
战略准备的另一方面工作,即战略宣传。
一般来说,战略宣传的作用在于,对内可鼓舞士气;对外,一是可争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二是可以震慑对手。
战略宣传的首要问题即为打什么旗帜的问题。所打出的旗帜要有感召力,只有具有感召力的旗帜才能起到对内鼓舞士气、对外震慑对手和凝聚天下英才的作用。例如,秦未农民起义领袖所打出的旗帜是反暴秦;而毛主席领导井冈山土地革命所打出的旗帜是打土豪、分田地、耕者有其田。类似的古今案例数不胜数。这些成功的案例有明显的共性,即所举的旗帜无不是义旗,另外的共性则是目的与手段都高度统一。
例如,反暴秦、打土豪,这些无不都是义举、义旗。反暴秦是秦未农民起义领袖号召天下农民起义的旗帜,目的就是号召广大农民跟随起义领袖反暴秦、取秦而代之以继续统治人民。并且,号召农民大众反暴秦亦是农民起义领袖实现取秦而代之的手段;而农民积极响应反暴秦亦是他们摆脱秦之暴政的目的与手段。所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反暴秦体现了各方反暴秦之力量的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反暴秦的旗帜感召力注定十分强大。
另外,历史同样表明了“打土豪、分田地、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调动了中国农民跟着毛主席闹革命的积极性。“打土豪、分田地、耕者有其田”是毛主席调动农民闹革命之积极性的手段,同时,亦是农民跟着毛主席闹革命的目的。并且,两者互为目的与手段。
那么,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战略需要一面什么旗帜呢?,或者说,应该打出一面什么旗帜来才会满足上述感召力的要求呢?
笔者认为,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所打出的旗帜,首先要有亲和力,即须是一面道义之旗。这是因为,只有道义的旗帜才能得到多方面的支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其次要体现出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
为此,笔者为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所设计的旗帜为:以人为本,聚天下英才;汇市场力量,做大做强我国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
该旗帜的道义就在于其目标——并非做大做强哪一家公司的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而是做大做强中国的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所拟定的手段和目的,也是以人为本、聚天下英才、汇市场力量。
以人为本系指发展我们的事业既要以人为手段,又要以人为目的。以人为本,是聚天下英才的措施,而聚天下英才又被视作汇集市场力量以改变越野车产品市场分散局面的措施。
该旗帜与“统一军需越野车产品品牌、做军需越野车产品的唯一供应商”的旗帜相比较:“统一品牌、做唯一供应商”与“汇市场力量”,目的都是改变越野车产品市场分散、实现越野车产品市场高度集中。但是,两者表述的亲和力却有着天壤之别,笔者所倡导的选择是不言而喻的。
战略宣传的要旨是: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需要汇集全国越野车产品市场的力量,因此,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利于提高越野车产品市场集中度的言行,并将这个道理讲明讲透,直至深入人心。
战略准备最后的工作是开展并拿出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平台型谱设计。
所谓的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平台型谱设计,系指全面覆盖(或满足)各类用户对越野车产品平台之需求为目标的系列化平台整车主要技术参数的集合。
越野车产品用户的需求,可以划分为如下四大类。
第一类,对品牌系列化的需求,即对越野车产品品质和价格需求的多样性。详可参见本书后续关于品牌系列化设计的叙述。
第二类,对越野车产品类型的要求。
可能有人会说,有了高机动越野车,谁还会使用一般机动性越野车。因此,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平台型谱设计可不包含一般机动性越野车,或者说,可以从型谱中将一般机动性越野车产品去除。其实不然。
高机动越野车产品的技术性能并不一定比一般机动性越野汽车产品的技术性能就高,而系指高机动越野车产品所能适应的地面或道路条件更差、更苛刻一些,即高机动越野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车辆地面机动的需要。例如,美国的H1和H2就是很好的例证。而且,高机动性也是需要有代价的。例如,高机动越野车产品的轴距与一般机动性越野车相比较,要短一些;另外,车体中部的离地间隙也会高出许多,这也势必会影响到整车高度,等等。
第三类,对越野车产品运载能力,即额定许可总质量或额定载质量多样化的要求。详可参见本书关于系列化平台产品型谱设计的阐述。
第四类,对运载方式或运载体验多样化的要求,即对平台系列化产品多样化的要求。
系列化平台产品与平台系列化产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平台系列化产品,简言之,系指以汽车产品结构平台为基础,即可被多品种汽车产品所共享,或者说,多品种汽车产品所通用的那部分产品结构的总和,并以利用产品结构平台为措施来快速研发、推出零部件与总成的通用化程度高的系列整车产品。然而,系列化平台产品系指产品技术通用化程度高,可全面覆盖各类用户对于越野车产品平台额定许可总质量或额定载质量的多样化需求。
综上所述,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任务内容即为系列平台整车产品中各个平台整车产品的整车(主要)技术参数设计。通过整车平台产品的整车(主要)技术参数能够表达或读懂系列平台整车产品所针对的用户需求和系列平台产品的整车设计目标要求(之框架)。
这也正说明了,推出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的意义在于:一是论证产品市场需求和确定分工;二是面对市场需求,起到投石问路和吸引用户的作用;三是产品研发战略目标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战略目标、路径目标的具体化。
·战略实施——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路径之三
在完成上述战略准备之后,接下来就应该组织战略实施了。
战略实施系指需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战略试验,二是战略实施。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常识,那就是,狭义汽车产品设计都需要试验验证。并且,经过试验验证的设计才能投入生产准备。这是由于狭义汽车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诸要素的重要性考虑也要得当。可是,设计时没人能告诉我们设计要素考虑得是否全面和对诸要素的重要性考虑得是否得当,而且,设计师亦难免会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或时候,因此,设计需要试验验证,这是铁律。而试验验证就是要看其是否存在问题,也就是试验验证设计要素是否考虑全面、设计要素的重要性考虑得是否得当,经过试验验证,没有什么问题后,才能组织实施。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事关重大,必须要慎之又慎。
众所周知,具体车型设计,通常是通过试制样车并做试验来进行设计验证。可能有人会说,关于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的设计怎么来验证?难道还要完成系列平台产品的试制与试验不成?那么,型谱设计不就转变成多个车型的同步设计与研发了吗!而这又与推出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的初衷不相符。这样问题自然就提出来了,即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该如何论证或验证?也就是如何分析与评价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对此,可详见本书后续有关内容的阐述。在此,不做赘述。
关于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验证,即战略试验,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现实:具备高机动越野车产品研发能力,并且,已经自主研发出高机动越野车产品的国家,屈指可数;绝大多数国家都还不具备研发高机动越野车产品的能力,甚至没有研发、生产一般机动性越野车产品的能力。然而,对高机动越野车产品和一般机动性越野车产品的需求却是普遍的。因此,笔者认为可针对上述现实,积极推动实施“借他人的地种我们自己的试验田”的战略,即针对这样的一些国家,它们没有自主研发高机动越野车产品和一般机动性越野车产品的能力,但是,它们对越野车产品特别是高机动越野车产品却有着迫切的需求,并且,这些国家的经济条件亦允许它们借助他国力量来研制高机动越野车产品,如伊朗或其他类似的国家。因此,我们的自主品牌越野车制造商,可积极地借“一带一路”的机会向有关国家推介我们的越野车产品和越野车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寻求国际合作,以达到演习、练兵和不断完善我国军需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的目的。
上述建议并非不可行。例如,我国军工产品研发长期以来就很好地实施了“借他人的地种我们自己的试验田”的战略,即借外贸军工产品的研发与试制或试生产,不仅有助于解决有关军工产品研发费用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外贸产品的试验,增加了我们研发军工产品的经验,以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
据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借他人的地种我们自己的试验田”的战略,我国军工行业已有了成功的经验。为了早日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我们汽车人需要虚心向军工人学习。
除了借他人的地种我们自己的试验田之外,也应积极利用国内新型越野平台产品(单一平台)招标研发的机会来对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的设计进行验证。
上述建议所依据的理由是,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的关键设计内容为下述两项:第一项是产品技术平台,第二项是平台产品的总质量覆盖面(详可参见本书后续有关内容的阐述)。并且,产品技术平台是通用的,所以,验证产品技术平台只需要验证系列型谱中的任何一款平台产品技术即可。例如,本书后续所阐述的某高机动越野车产品平台的总质量合理的覆盖区间为66%,即所设计的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中的系列平台的经济总质量与最大许可总质量的比值为66%。如果说,该总质量覆盖区间没有经过验证的话,那么,该总质量覆盖区间的设计就势必是该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验证的重点。
除了平台产品技术和总质量覆盖区间,这两项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内容需要给予验证之外,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的其他内容,需要给予验证的必要性差了许多,即如果无条件验证也不会有大碍。
在完成关于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和上述所谓的战略试验后,接下来就需要全力以赴推动我国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了。
有句俗话说得好,一口吃不成胖子。实施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战略目标,除了要坚决贯彻落实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之外,还要在具体过程中,量力而行、伺机而动。
不应避讳的是,即使我们手中掌握了先进的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设计,将其转变成系列平台产品的研发还需要依靠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
就目前我国研发越野车产品能力来说,我们已经普遍掌握的汽车产品系列化设计方法,只不过是平台产品系列化设计方法,即以通用的产品结构平台为基础快速研发推出平台系列车型的方法,而关于打造系列平台产品的技术平台;并利用所打造的产品技术平台快速高效地完成系列平台产品设计和产品研发的方法,还需要参阅本书后续有关内容的阐述。这也就是说,关于打造系列平台产品技术平台,并利用所打造的产品技术平台快速高效地完成系列平台产品研发的方法,还没有普及,同行们难免还需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更不要说,全谱系越野车系列品牌产品(即两种或两种以上品牌产品)的系列化设计了,这方面的能力(即品牌系列化设计的能力)中国汽车行业需要学习的地方无疑会更多。并且,除了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的设计能力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就目前的越野车产品研发能力,无须多言,也需要大力提升。
由此可见,一方面是做大做强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战略目标要求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型谱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我们的产品研发就实力而言,还不可能支撑起全谱系越野车产品工程同步研发。
总而言之,笔者相信通过上述之努力,中国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一定会离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越来越接近,做大做强中国自主品牌越野车产品的梦想也终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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