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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灾害史话:王安石与《农田水利法》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安石大力鼓励人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并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士对发展农业生产的意见。这一年,王安石还派出许多官员到各地去调查研究,并令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兴修水利的具体建议,把这些调查结果和各地的意见汇总、归纳,到年底以皇帝的旨意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农田水利法》又称为《农田利害条约》,于1069年11月起生效,全国普遍施行。在《农田水利法》颁行之后,全国很快就形成了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

中国气象灾害史话:王安石与《农田水利法》

在农耕文明时代,水利事业是农业的命脉。中国历代封建政权莫不重视水利建设,而兴修农田水利数量最多、地区最广,当推北宋的熙宁时期(1068—1077年)。这十年主政的正是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江西临川人。他长期在地方任职,政绩颇佳,很早就提出了变革风俗,确立新法的主张,天下知名。

1067年,20岁的宋神宗即位,年轻的皇帝眼见国家财力日困,国力日衰,很想振作一番,做一位中兴的君主。当时,王安石已经独负天下盛名多年,连他后来的政敌司马光也说当时大家都认为只要王安石当政,“则立刻就能实现太平,老百姓都能享受他的恩泽”。

1069年二月,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宰相),创设了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任长官,他的亲信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事业。

王安石变法的基本主张是理财,使“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他认为“理财以农事为先”,而发展农业,出路在于搞好水利,这样既能灌溉田地,又能抵抗水旱灾害,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王安石大力鼓励人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并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士对发展农业生产的意见。无论小商小贩、农民、仆隶,甚至是监狱里的罪犯,只要能提出发展水利事业的办法,都可以直接到京师开封找司农司或中书省献计献策,只要能够收得实效,马上就封官嘉奖。

这一年,王安石还派出许多官员到各地去调查研究,并令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兴修水利的具体建议,把这些调查结果和各地的意见汇总、归纳,到年底以皇帝的旨意颁布了《农田水利法》。通过法律的形式鼓励天下官民建设水利设施,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第一次。

《农田水利法》又称为《农田利害条约》,于1069年11月起生效,全国普遍施行。法令的主要内容包括:

凡能提出有关土地耕种方法和某处有应兴建、恢复和扩建的农田水利者,经核实后予以奖励,并交各州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www.xing528.com)

各县都要上报境内荒田面积、所在地点,并制定开垦办法。

各县都要上报境内应修浚的河流、应兴修或扩建的灌溉工程,并做出预算和施工安排。河流涉及几个州县的,各县都要提出意见,报送主管官员。

各县应修的堤防、应开挖的排水沟渠都要提出计划、预算和施工办法,报请上级复查后执行。

各州县编造图册的人员不得借故向百姓索取贿赂;根据州县的报告,主管官员要和各路负责官员、提刑使或转运使协商,复查核实后,委派下属州县负责施工;关系到几个州县的大工程要经中央政府批准;工程太多,任务太重的州县,长官不能胜任的要调走或另外设置辅助官员;各县官吏兴修水利确有成效的,按照其成绩的大小予以升赏,临时委派的官员亦照此奖励。

所有的居民都要支援兴建水利,任何人不得阻挠;如果私人垦田和兴修水利费用不足时,可以向官府借贷,还款期限可以延长至一年半;官府借钱不足,州县长官也可劝说富户借贷;凡出钱出力兴办水利者,按照其所费的劳力和所获收益,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量才录用为官吏;如果私人兴修的水利设施不合规定时,官吏要督促改正并予罚款,罚款充作工程费用。

上述这些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又有补充,特别是对于官吏兴办水利的考核和赏罚更加细致和全面了。

在《农田水利法》颁行之后,全国很快就形成了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各地百姓为了农业丰产丰收,改善自己的生活,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宋史·河渠志》记载说:“当时天下人人争言水利。”从1070年到1077年的八年间,全国共建设农田水利设施10793处,受益的农田高达361178顷。这一时期兴修的水利设施数量之多与地区之广,是此前各个朝代都无法与之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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