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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文史资料第10辑:鸾亭山西畤的商务价值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鸾亭山西畴说最大的疑幛是考古发现与时代错位。视鸾亭山祭坛为秦国的西畴,从逻辑推理上说,可以产生这种宗教承接的思考。持鸾亭山西畴说的学者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疑幛,祭祀点由山腰移至山顶说,就是为消除上述疑幛而发。说西山坪遗址为襄公所建西畴,和鸾亭山腰说一样,得不到考古遗存的支持。祭天之坛同都邑的关系不言而喻,如果西山城址确系嬴秦故都犬丘,则无论西畴在鸾亭山还是在西山坪,都是合情合理又合制的配置。

礼县文史资料第10辑:鸾亭山西畤的商务价值

鸾亭山西畴说最大的疑幛是考古发现与时代错位。视鸾亭山祭坛为秦国的西畴,从逻辑推理上说,可以产生这种宗教承接的思考。因为,第一,西汉首都在长安,不会无缘无故地跑到陇山以西的黄土丘陵上搞什么祭天典仪。西汉有延续前代祭统的制度,而鸾亭山地区又是嬴秦早期活动的中心区之一,故汉祭只能是对秦祭的沿袭。第二,民间存在此山古有“秦王庙”的传说,当含某种历史因子。“庙”是宗教性建筑,又归之于“秦王”,这无疑能启动人们跨越时空的联想。令人困惑的是,考古发掘并未支持上述联想。发现的全是汉代遗存,未见明确的秦祭信息,这很难有合理的解释。发掘者在对该遗址残存遗迹及出土物进行了令人信服的年代分析后,做出了这样的结论:“综上所述,鸾亭山祭祀遗址所在山头在西周时期就有人类居住和活动。目前还没有发现周代的祭祀单位;已经清理的西周灰坑都包含较多陶片,为生活废弃堆积,不同于特殊意义的祭祀坑。到了汉代,可以肯定这里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祭祀场所,在武帝后期绕坛边缘建了夯土围墙,并举行了两次大的祭祀活动(以F3和G4为代表)。到了王莽时期,遗址已经被彻底废弃。”[62]

西畤是秦襄公升封为诸侯的次年(前770年)建立的,是襄公始国后张扬诸侯地位、凝聚部族精神、强化国家政权的重大举措,其祭祀仪典必然非常隆重。《史记·秦本纪》述其祭牲为“骝驹、黄牛、羝羊各三”,亦可想见其规模。《封禅书》详述秦统一后对各地各类祭祀活动的统一管理,云“唯雍四畴上帝为尊”,而“西畴、畦畴祠如其故,上不亲往”,表明西畴祭统是一直保持着的,并未废弃中断,否则汉代也无从继接。自秦襄公至汉初长达五六百年,一种国家级的祭祀大典竟未留下一点痕迹?

持鸾亭山西畴说的学者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疑幛,祭祀点由山腰移至山顶说,就是为消除上述疑幛而发。问题是山腰遗存也难觅秦时祭畴的确证。那两座对称的夯土台,位于通往山顶祭坛道路的两旁,正如发掘者所说,他们和山顶遗址有关联,在位势和形态上都和顶部祭坛相呼应,显然是祭坛的附属构件,并无遗存物证明他们是汉以前的祭坛。古代祭天场所具有高度神圣性,也正是这种神圣性导致汉初对前世祭统的继接。既承认原祭坛沟通天人的神秘作用,就不会产生迁移祭址的想法,也无此必要。十分关注宗教活动的《史记》《汉书》等文献,也都没有汉代变迁前世祭址的记载。鸾亭山腰有周时的墓葬,只能说明汉代以前人们已经在那一带活动、居住,不能证明那里就是西畴的遗址。

至于西山坪为秦畴、鸾亭山为汉畴的主张,立论前提也是认为汉代改变了秦国的祭址,而且比山腰移至山顶说更进了一步,是由一座山移到了相邻的另一座山上去。论者并未交代这一变迁的原因,却一面说二者分属不同的时代,一面又说二者共同组成了西畴,各有不同的功能。这种既求其内容的时代前后演变,又求其结构的空间整体同一的思路,反映了认识上的含混。既然是不同功能的分祭配置,就不存在由此处移彼处的时代变迁问题。说西山坪遗址为襄公所建西畴,和鸾亭山腰说一样,得不到考古遗存的支持。一个简单的夯筑土台,祭牲就掩埋在台上,这只能视为一个曾被使用过的小规模、低档次的祭祀点,很难联想到隆重祭祀白帝少昊的西畴。论者引《周礼·秋官·司仪》所载天子会同诸侯临时住处“为坛三成”的“三成”,傅会西山祭台的三层夯土,并不确当。郑司农注、《尔雅》郭注及《广雅·释诂》均训“成”为“重”,谓逐升的高度。此亦即《汉书·郊祀志》所言“太一”坛的“三垓”,实指祭坛的三层台阶。西山坪祭址为挖坑后的夯筑,根本没有什么台阶。

论者以西山坪城址内的几处马坑形似“韭畦”来证明该地即为西畴,尤其不伦。且不说马坑不一定就是祭祀坑(秦人有葬马习俗),马坑形状同“韭畦”压根扯不上边。《史记·封禅书》的《集解》和《索隐》表述畦畴形状非常直观,之所以称“畦”,就因为它如同菜畦一样,是分若干埒域的。先秦耕地施行长亩制,百亩份地以畛道中分为两区方田以便劳作,故《说文》云:“田五十亩为畦。”用于种菜,方域变小。钱杲之注《离骚》云:“畦,田中为堳埒也。”林云铭云:“十亩为畦。”[63]史注明言畦中“各有一土封,故称畴”。显然,畦畴景观是并列在一起的若干块堳埒相隔的田域,每一埒域中立一祭祀用土台。[64]西山坪城址中的马坑绝无此种形态。还必须指出,论者未细读《封禅书》,未能区分对西、畦二畴的说明。《集解》和《索隐》描述的是秦献公所作畦畴景状,而非襄公所作的西畴。论者前文谓“秦献公建畦畴在秦襄公祭西畴之后四百余年,而其形状竟无多变化”。这从何说起?既不知西畴形状,何以知畦畴和它相比无多变化?导致这种失考的原因,是论者误解了《封禅书》的史文和注文。其实西畴和畦畴是两种祭仪,只在祀白帝的性质上有承袭关系,二者不仅在时代上相隔了四百余年,在形态和体制上也全然不同。关于此,笔者将在本组论文第三篇中详加论说,此不赘述。

持西山坪遗址含西畴说的学者,是把西山城址看作嬴秦早期都邑犬丘(或曰西犬丘)的。祭天之坛同都邑的关系不言而喻,如果西山城址确系嬴秦故都犬丘,则无论西畴在鸾亭山还是在西山坪,都是合情合理又合制的配置。关键在于西山城址是否是犬丘。(www.xing528.com)

自20世纪90年代礼县大堡子山秦公陵园被发现以来,早期秦史研究热度经久不衰,探寻嬴秦第一座都邑地望成为学界最关注的课题之一。假说甚多,至今无定论。大家都寄望于田野考古,希望能有令人惊喜的发现,一锤定音。在这种人们怀有急切盼望的背景下,难免会滋生某种夸大考古成果的倾向,出现见墙即城、见城即邑、见邑即都的思路。愿望可嘉,但常失之臆断。钱穆先生曾主张区别先秦的“城”与“邑”。他指出,国都有“城”,国外的群居中心称“邑”,邑通常没有城,较大的邑称“都”,都则有城。[65]这是切合实情的认知。再补充一句:还应区别墙与城,封闭的围墙不一定就是城。有些特殊地域需要防护,修筑了围墙,这和国都或大邑的“城”性质不同。判断是不是城的决定性因素是其遗址内的文化内涵。即以大堡子山遗址而言,发掘者认为其围墙是“城”,有学者甚至主张那就是秦国的“西新邑”。关于西新邑,见于《史纪·始皇本纪》后附之《秦记》,谓秦宪公即位前的居地。据名推义,当指西地新建之邑,是相对于旧邑(犬丘)而言的。依《索隐》说,西新邑似应在文公所都之汧邑附近。笔者在《论秦襄公》一文中提出西新邑当在西垂地区,是座与犬丘比肩而立的新城,可能建在襄公时代,乃秦汉时西县治所之前身。[66]它作为秦国都邑时间不长,但作为故都一直繁荣到三国时期。西汉水上游那一带川原,河谷宽敞,适于居住的二级台地到处都是,怎么会把新邑建到远离水源的大堡子山上去呢!在所谓的大堡子山“城”内,都发现了些什么内涵?中心区域是两座秦公大墓,两座颇具规模的车马坑,一座配置豪华的乐器坑,数个人祭坑,夯土建筑基址20多处,四周是数百座中小型墓葬及若干灰坑,如此而已。远离中心区域有座南北长107米、东西宽11.4米的长条式大型建筑基址,属梁架结构的两面坡式,但整体简旷,筑作粗疏,未发现室内隔墙,亦未见瓦片堆积,显系茅草屋顶,且无台阶、门道之类附属设施。发掘者认为“应是大型库类建筑”[67]。除此之外,国都城邑内应有的诸如宫殿、城门、道路、社稷、作坊及大片居民区等类遗迹,毫无发现,凭什么说它是座城邑?这分明是有驻军和管理人员守护的一片陵墓区,依山势而筑的围墙是防护陵墓的,所谓“府库”,也可能兼具军营功能。先民聚族而居也聚族而葬,因而墓区成片;但墓区和居邑要有一段距离,决不将国君陵墓及大片族墓群置于人口密集的城邑内。试看今已确知的先秦故都,有哪一座是建在山之顶部且以坟墓为主体内涵的?

西山坪城址的情况与此相类,虽有城而难视之为都邑,因为考古发掘的文化面貌,只表明这里曾是一处有群体居住过的聚落,显示不出都邑应有的气象。其城址依山而建,呈不规则的长方形,总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900多处遗迹中墓葬就有800余座,房屋基址才发现了5座,这能算得上都邑的内涵吗?有一处建筑基址因夯土下有陶水管道,被认为规格较高,但也绝非宫室类的国君居处。最大的一座墓葬也不过是个长4.9米、宽2.6米的三鼎二簋墓。这都无法使人联想到国都。

侯宏伟先生曾撰文论及西山坪城址的性质。[68]他首先从时代上论析,指出:至少在西周中期甚至更早,秦人就已经生活在西犬丘了。按理说,这么长的时间内,城邑治理当颇具规模,但城址内西周遗迹却很少。他说:“从出土器物以及遗迹判断上来看,西山遗址当以东周时期最为繁荣,西周晚期仅仅刚存在而已。这和文献中记载的西犬丘时代上不符。”侯先生持论稳正,仅从大骆、非子时代说起;如按《秦本纪》所言,至迟在商后期秦人首领中潏时代,秦人就已经“在西戎,保西垂”了。西垂即西犬丘也即西邑,这已为学界所公认。西犬丘作为一座城邑,跨时甚长,在秦都东移关中后,它也并未废弃,故能演变为汉代的戎丘。当年段连勤先生在完成西垂与西犬丘同地异名的考证时,又对邑名称“丘”是东方夷人居住区特有的风习,这和华北平原及海岱地区古代水多、人们须居于高地有关。他认真考察过《禹贡》《诗经》《左传》《战国策》、《尔雅》这些文籍所载的59个含“丘”的地名,发现它们几乎全都分布在黄淮下游地区;除犬丘外,西北地区无一地名“丘”,而今礼县境内的古犬丘,为东方九夷中的“畎夷”(即后世所言犬戎)西迁时将东方原住地名带过来的邑称。[69]在此笔者愿为段先生的考辨增添一份证据,笔者对《路史·国名纪》中以“丘”为名的邑称做过一番统计,共有37处,除了未知所属的9处外,全在华北,尤以山东地区为多。段连勤先生关于犬丘的考论无可置疑。所以,《水经·漾水注》所言汉时同西县城比肩而立的姊妹城“戎丘”,非先秦的犬丘莫属。该邑直到汉魏时期仍处历史舞台的醒目处,断非西山坪城址的文化面貌所能对应。

侯先生文章中阐明:“西山坪遗址所发现的城址经解剖确认时代为西周晚期,其被西周时期的灰坑打破,又被春秋早期的灰坑叠压,证明此城最晚在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已经废弃,说明此城的建筑和使用时间不长。”这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据实辨正,无可争辩地昭示西山坪城址决非文献记载中的犬丘故邑。侯先生“认为西山城址的性质是一座军事用城,是一座秦人向戎人进攻的前沿堡垒”。他从西山的显要地形、地位,以及被寺洼文化遗存包围的情势加以论证,并剖析最大一墓M2003的状况,作为判断西山坪城址性质的依据。寺洼文化应属戎族的遗存,而秦人长期遭受西戎的侵掠和威胁,在与戎族邻接的前沿,修建防卫性城堡是十分必要的。M2003是个3鼎2簋的中型墓,有剑、戈等武器随葬,且墓主头部插有铜簇,系非正常死亡,推断其为防守该城的元士级武官,这也可与军事用城的看法相应。侯宏伟研究员是西山坪遗址发掘人之一,又是《早期秦文化项目在礼县工作的重要收获》一文的执笔者,他的意见很值得我们关注。

西山坪城址既非犬丘故城,如侯宏伟先生所说,实乃一存在时间不长的、对抗犬戎的军事城堡,则它不可能被秦襄公选作白帝少昊的祭址。城址内祭台及祭坑,当是战祷一类宗教活动的遗存,马坑较多可能也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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