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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的局限和缺憾:来自礼县文史资料(第10辑)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台山说的局限性,在于其基本论点全是臆测性推理,缺乏明确而切实的辨析。说犬丘与西犬丘为先后二邑,也使西畴在天台山说平添纠葛。如同在红河域内未找到嬴秦早期邑址一样,在天台山和庙山至今也未发现先秦建筑包括祭坛之类的遗存。说襄公西畴建于天台山和说岳费家庄是秦都故址一样,目前还只能是一种缺乏实证的推测。

天台山的局限和缺憾:来自礼县文史资料(第10辑)

天台山说的局限性,在于其基本论点全是臆测性推理,缺乏明确而切实的辨析。所依据的只是一些宏观理念上的可能,而非具体可直感的实证。峁水河谷确属上古时代名“西”的那片区域,但和仲一族的测日、祭日,和襄公的“作西畴,祠白帝”,虽在部族文化特征上存在某种关联,但却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前者出于部落联盟时代通过天象观测以“敬授民时”的历法需要,后者则是“天命观”政治哲学主导下神权、祖权、政权三结合的治国需要,后者并非前者的宗教延续。而且,二者在时间上存在至少千余年的巨大跨度,其间嬴姓族体在生存斗争中必然经历千变万化,其活动领域必然存在扩拓、迁移、回归、分衍等复杂格局,不可能一直固守在一个点。以“西”名邑的传统可能始终保持,但邑址却可能因族体活动中心的变动而易位。一个部族进入文明时代发展到建立方国阶段时,选择地势更开阔、生态环境更适合族体繁衍的区域立邑,而继续使用原居地名称的现象,并不罕见。所以,即使当年和仲所宅之“西”确在峁水河谷,也不能证明千余年后中潏(或中潏之前)时代具有中心城邑规格的基址存在。“六八图——费家庄”遗址,不过是个早期秦文化遗存密集区而已,这种遗存密集区在西汉水上游较开阔的川原上都可能存在,至多表明那里曾是嬴秦群体生活的一处聚落。因为并未发现诸如城墙、大型房基、贵族墓葬,乃至作坊之类能昭示城邑性质的任何迹象。至于《水经·漾水注》的那段文字,存在一些值得商讨之处,尚难作为判断西县故城方位的确证[25]

前引陈泽先生的一段文字中说,对非子所立秦先公宗庙、襄公所作西畴、大骆及其先世的墓葬这“三处遗址”,将在“下文详考”。但笔者反复读其下文,却未见“详考”,只有相关史事铺叙及个人看法的陈述,找不到运用可靠资料做出的明确论证。有些地名辨析,也纯系臆想而毫无实据。如说盐官附近的“高楼”村,楼字乃“炉”字之讹;“高炉就是竖炉,是秦人金器和青铜器铸造厂[26]。说天水市秦城区秦岭乡,岭字乃“陵”字之讹,因为大骆及其先公的墓葬可能在此[27]。这类想当然的随意发挥,是不能称之为“详考”的。陈先生所举示的峁水河谷一带出土的器物,主要就是冯国瑞《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介绍的那几件车器。冯先生只说它们出土于“天水南乡”,据何认定其必出自“秦岭山”?即如李学勤先生所考,它们为周穆王时器,据何认定其必出自秦君之墓?陈先生也言及该地区所见的另外一些文物,且不说他们均系出土地难以确知的民间收藏,即以品位和性质言,全是一般遗址都可能出现的常见器物,没有一件可以引发人们对都邑或君墓的联想。而且,文中对器物不作时代区分,常把如石匕、尖底瓶、彩陶钵等一些压根同秦都或君墓扯不上边的史前器物,也作为物证举出,就更谈不上什么“详考”了。

陈泽先生主张犬丘与西犬丘为二地,说前者在岳费家庄,后者在盐官以东的中川。这已超越推测而实为杜撰。“犬丘是秦人的首都,文公东徙后,秦武公于前687年‘伐邦冀戎,初县之’,遂在犬丘置西县治所。西汉末年,改益州刺史部为凉州刺史部,遂将西县治所由犬丘迁至西犬丘(今盐官中川)。”[28]陈先生此说毫无文献支撑,使用的却完全是以己见代替史事的表述方式,难避编造史料之嫌。何况,陈先生还犯了个低级错误,盐官中川在岳费家庄之东南,怎么就成了“西”犬丘了呢?为将一邑分为二地,陈先生连方位问题也不顾了。

早在30多年前,段连勤先生就已经详论过犬丘问题。他依据可靠的古文献资料,揭示出晚至春秋时期,今山东西部还存在犬丘又称作垂的地名,那曾是东方九夷中畎夷的居地。夏商之际畎夷(即后来的犬戎)征迁,地名随族体转移到了西方,故陇右就有了西犬丘和西垂配用的地名。西犬丘就是犬丘,加“西”字是针对东方旧地而言,正如在“垂”字前面加西称西垂一样[29]。由于先秦东方犬丘与垂同地异名是确凿的事实,故段连勤的论证得到学界的高度赞同,罕有学者视陇右的犬丘与西犬丘为二地。

说犬丘与西犬丘为先后二邑,也使西畴在天台山说平添纠葛。依陈说,襄公都邑在西犬丘,为什么要把西畴建在犬丘呢?如果说这是出于对祖邑的崇敬,那犬丘不是早就有其近祖非子在庙山所建宗庙么,何必另建什么西畴呢?如果按陈先生对“天台”的解释,立畴是为了祭天,那就应遵传统的祭天原则,将畴设于高山之下的平台或山丘之上,为何却偏要把它建在天台山顶上去呢?而且,陈泽先生虽强调西畴的祭天性质,却又说:“襄公所作西畴遗址,在犬丘之右的天台山上。所祠白帝是秦人祖先少昊,所祭祖先是自中潏至庄公的十二代秦人首领。”[30]据此则西畴也是用来祭祖的,这和庙山的宗庙又有什么区别?陈先生曾盛言过的二者“左祖右社”的“对应关系”,又体现在哪里呢?

其实,嬴秦畴祭的核心内容就是天祖合一,奠定始祖少昊西方天帝的地位,祭天与祭祖是绝对分不开的,并未纳入周人“左祖右社”的宗教伦理体系。陈先生既要利用秦公簋出土于庙台的传说,又要突显天台山的祭天地位,便形成了祭天、祭祖分为两处的思路,却又无法否认畴祭天祖合一的特性,所以难圆其说。如同在红河域内未找到嬴秦早期邑址一样,在天台山和庙山至今也未发现先秦建筑包括祭坛之类的遗存。说襄公西畴建于天台山和说岳费家庄是秦都故址一样,目前还只能是一种缺乏实证的推测。

陈泽先生热爱家乡文化,治学治印,刻苦勤奋,尤痴情于秦公簋铭文释读,毕生孜孜不倦,执着精神令人感佩。但其立说武断,不引凭据、不作考证,且语气十分肯定,这种以己见充当史实的表述方式,会对一般读者造成误导。有鉴于此,笔者甘冒不为尊者讳之讥,从维护健康学风的信念出发,略举数条,以正视听。除了刚揭示过的犬丘、西犬丘问题外,典型文例还有前引对天台山的表述:“天台山先前名岳山,是《史记·封禅书》所记‘自华以西陇右七大名山’之一。自秦襄公作西畴起,后人遂将岳山改名天台山。”[31]这和陈公关于西犬丘的文字一样是无据之谈。此说萌生缘由的线索由此文可知:“山顶有约800平方米的平台,象篆文岳字之形。”[32]原来如此。但我们要说,即使陈先生有这么好的眼力,其奈是时汉字尚无篆体何!

《封禅书》所言“岳山”,乃历史地理领域里的著名疑案。全面考察古地志有关此山的记载,古今学者较一致的看法是岳山即吴岳,又称吴山,又称太岳,又称四岳(因古文形近“太”字讹为四字),实即今陕、甘两省交界处陇山脉系中的汧山。五帝时期崛起的姜炎部族就活动在那一带,许多重大上古史事同此山相关,因此名声显赫。孙诒让在《周礼正义·职方志》中做过系统论述[33],老一辈史学家多从其说。即以近世著作言,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34]、范三畏《旷古逸史》[35],都对此案有简明扼要的梳理。岳山地缘,业已昭然。《封禅书》将岳山同吴岳标为二山,《汉书·郊祀志》袭之未易。《封禅书正义》引徐广曰:“武功县有大壶山,又有岳山。”核以《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武功:“太壹山,古文以为终南。垂山,古文以为敦物,皆在县东。”[36]为《汉书·郊祀志》做注的颜师古已经指出:“徐广云‘岳山在武功’,据《地理志》武功但有垂山,无岳山也。”清儒梁玉绳把事情讲得更清楚,他认为《封禅书》中“岳乃垂字之误,以形近致讹”,认为徐广所见《史记》本“岳山”原作“垂山”,今传世本《史》《汉》均误,并因之将以《汉志》为据的徐广注文“大壹”误为“大壶”,“垂山”误为“岳山”[37],所言甚是。如此则《封禅书》只言吴岳而未言岳山。退一步说,即便今本《封禅书》无误,岳山为不同于吴岳的另一座山,何以知其就是天台山呢?查《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倒是有和陕、甘交界处的岳山(即汧山)并列的辞条,但那个岳山却远在“今四川安岳县南”[38]。为了提高天台山的名望,陈先生竟凭想象把天台山嫁接到了岳山上去。

又如对祁山的表述。陈先生认为祁山不是一座孤峰,而是一带绵延120多华里的山系,“龙头”是固城的尖山,“龙背”是天台山,“龙尾”即大堡子山。这种认识,无可厚非,因为对此山古今歧说纷呈,且至今难判其主峰所在。令人惊异的是,和对天台山一样,陈先生又以既定事实的口气说:“祁山,在殷周时代名曰西山。西者,西垂也。垂,危也,今义为悬;垂又通陲,陲,磊也,今义为边。西山整体形象好似用巨石磊起来的悬危之山。又是夏、商、周西部边陲而得名。”因襄公“所居、所邑、所畴、所葬之地都没有离开西山,所以在秦建国之后,遂将西山易名为祁山”[39]。陈公的依据应为《史记·秦本纪》言秦文公、秦宪公死后葬西山,而《秦始皇本纪》附文又说襄公、文公葬西垂,所以西山就是西垂。又由于学界多认为大堡子山两座秦公大墓中有一座是襄公之墓,所以大堡子山被认为就是《秦本纪》所言西山;陈先生主张大堡子山是祁山之尾,所以祁山也就是西山,也就是西垂。大堡子山在秦都之西郊,说大堡子山即西山,未尝不可,但把绵延120多华里的祁山统称为西山,就不合逻辑。襄公“易名”之说,更系无风之影。至于为了和“垂”字挂上钩,谓山形像“用巨石磊起来的悬危之山”,就更加荒诞不经了。西汉水北岸全是高低起伏的黄土丘岭,哪来巨石危悬的形态。(www.xing528.com)

陈先生治学欠严谨,还表现在引用古文献的失察上。如在叙述襄公“作西畴,祠白帝”时,多次这样介绍少昊:“白帝就是少昊,嬴姓,名挚。挚为黄帝曾孙帝喾妻宜常所生,是尧的异母兄。他曾继帝喾高阳氏而王天下,因暴戾,为帝尧代取。秦人自称高阳苗裔,少昊之后。”[40]此文并未标注出处,凭直感可知所言来自《史记·五帝本纪》[41]。我国的远古史系本即荒昧难明,司马迁以黄帝为宗始的一元化体系,古今学者均有质疑,因其多现矛盾悖谬之处。盖传说中的那些古帝圣君,可能只是一些跨越时代的部族代号,他们之间的传承递接,往往只能反映部族间的交往、联姻及时代先后的关系,而不能用后世明确无误的血缘世系去坐实。但不管怎么说,司马迁依据大量原始资料,整理出一个五帝时代的史系框架,后人还是十分看重的。陈先生既相信《五帝本纪》,即应通览全篇,前后关照,不宜用其数语而不顾他文。史笔明言,黄帝正妃生二子,“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其二曰昌意”。黄帝死后,“其孙昌意子高阳立,是为颛顼”,“颛顼崩,而玄嚣之孙高辛立,是为帝喾”。这几个人的名号和关系是很清楚的。但陈先生笔下,帝喾却成了高阳氏,而被《世本》《帝王世纪》视为即黄帝之子青阳的少昊,却一下子成了颛顼的孙辈。换个角度说,即使司马迁的五帝体系中不含少昊,青阳并非少昊,而他说的尧之异母兄“挚”,也决不可能是少昊。关于“五帝”之内涵,故说有多种版本。凡将少昊列于其中者,少昊均在颛顼之前;凡将帝喾列入其中者,帝喾均在颛顼之后。而帝喾号高辛氏,颛顼号高阳氏,颛顼继少昊而立,则是古文献记载的通识,从来没有少昊与尧乃异母兄弟之说。显然,陈先生是把两个“挚”混为一人了。少昊名挚,始见于《逸周书·尝麦解》;既承认少昊此名,就该尊重该篇的记载。该篇谓“昔天之初”,“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论者以为此言蚩尤乃少昊之佐。又云:“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42]质、挚古通用,《左传》《孔子家语》《帝王世纪》等书言少昊即作“挚”。《尝麦》篇学界公认系西周作品,关于少昊“鸟师”的记载又有《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语相应合,故可信度较高。据其文,少昊最晚也应与蚩尤同时,且地位极高,《五帝本纪》所言那个被尧取代了的“挚”,实难与之相提并论。陈公用《五帝本纪》语却不细审其前后文,采少昊名挚说却未读《尝麦》,这都是不应有的疏忽。

再举一例。在论述伏羲生于仇池雷泽时,陈先生说:“据《竹书纪年》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武都道于洛谷,隶陇西郡,是年见大人迹出雷泽。’”[43]姑勿论《竹书纪年》古本、今本的真伪问题,该书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国史,出土于魏襄王之墓,内容止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9),竟然能出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的史事记载!建筑在这种学风、文风上的研究结论,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

至于秦公簋,它原本是秦国的宗庙祭器,这确定无疑。但它对论证襄公西畴的地望,却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姑勿论其出土地的传说性质,我们已确知的是簋体上有秦汉时代的刻辞,王国维据之论定该簋是时已成为用作量器的“西县官物”[44]。王氏之说已成通识,近一个世纪来无人提出异议。既已成为实际使用着的官府量器,持此考论其出土地可能为县治所在,虽非确证,但情通理顺;因其本为祭器即据之证明出土地为宗庙所在,就有违事理了。有些赞同陈说的地方学者,也随之囿于祭器之识,而忘掉了秦汉间刻辞一事,视此簋为嬴秦宗庙地望的佳证,乃至让庙山、庙台的“庙”字也参与论证,似乎地名即因秦之宗庙而起。实情却是如前引赵文汇先生所说,该山是因魏晋时曾建过寺庙而称“庙山”的,后来寺庙毁于战火,其残址便被称作“庙台”,“庙”字同秦事毫无瓜葛。

陈泽先生说:“秦公簋是襄公在宗庙祭祖时,所作的开国始年的祭器[45]”,另有位学者更进一步说,簋上的铭文就是襄公在天台山“作西畴,祠白帝”及先祖的“祭文[46]。这都是为合乎西畴建于天台山说而不顾时代错位的构想。秦公簋的时代问题,曾长时期成为相关业界的讨论热点。目前学界将该簋定为春秋中期偏晚器物的看法已高度一致,唯在簋铭称“皇祖”是否指襄公,以及由此衍生而出的襄公是否含容在十二公之内的问题上尚有分歧。在为丁楠先生《秦公簋铭文考释》一书所写评论中,我曾举示近三十多年来影响较大的六部青铜器专著对此簋的断代结论(器主不出景、桓二公),以说明学界认识的趋同[47]。所以,认此簋为襄公始国或立西畴之祭器的看法,有违业界共识。当然,业界共识也可以推翻,但必须讲出推翻的理由,而不能只以无视无闻的态度待之。

笔者认为,主张襄公为器主的学者,大都认定十二公应从中潏算起,根本不顾及器物自身的断代。他们无视春秋中晚期秦簋的物象特征,诸如腹圆已无垂意,盖顶捉手低矮,耳小上翘且无珥,兽首已退化得圆浑无棱,圈足外撇而无支足,细密蟠虺纹已成主饰,铭文字态方正劲秀已近秦籇等,不愿进入青铜器断代学领域,宁死抠“十又二公”一语;而对此语的起止,又完全是自定标准的臆判。怀着这种定见释读秦公簋铭文,也便常闹笑话。如说“以受屯鲁”是庄公接受咸鱼之类祭品,这显然是为了强化西犬丘在盐官附近说,盐官产盐,正可用来腌鱼。实事求是地讲,释“鲁”为咸鱼,倒也不是陈泽的发明,何光岳先生早有此说。但何先生是在考证殷周时代姑姓鲁国即西鲁时提出此说的。他认为西鲁在今天水市境内,族人以沿渭水和西汉水捕鱼、腌鱼为业,鲁、卤同音通用。该族居地产盐,后世称为“卤城”,即今礼县之盐官镇[48]。何先生这项考证颇受史界重视,其对“鲁”字的解释也可备一说。但此说无论对错,都不能移用于对秦公簋铭文的释读,因为“屯鲁”是金文中的习用语,表丰盛厚重之义,这已成未见他训的定说,用法也已经程式化。80多年前,徐中舒先生在其《金文嘏辞释例》一文中,即将“屯鲁”列为专条论述过,指出“屯”“鲁”皆表丰厚义,可单独使用,可并联使用,亦可和福、德、休、右等美好词语连用。即在徐老引示的金文句例中,含“屯鲁”一词的文句就有9条,而任何一条都和腌鱼扯不上边[49]

又如簋铭中“作□宗彝,以邵皇祖”的“□”字[50],此字有些模糊,甲、金文中未见,难以隶定。冯国瑞释为“嘉”,后世多从之;较慎重的学者,常以未识字待之。审其结构,可断定并非手与吻的会意字。但为了张扬襄公开国祭祖的亲情,陈泽先生做了这样的解说:“我以为此字右上从手,呈拥抱之形,下从勿口,表接吻之意,应释为吻。不拥抱何能接吻,至于勿口易位在金文中不乏其例。吻字的本义,是用嘴唇接触人或物,表示崇敬和亲爱。用在这里,是说作一件宝器,紧紧地挨着置于宗庙祖牌的前面,以所铸铭文显扬列祖列宗的功德以表示对祖先的崇敬亲爱。”[51]就算依陈先生的隶定,此字下部为“吻”字,却也不表拥抱接吻之义。《说文》:“吻,口边也。”《释名·释形体》训“免”之外另列一训:“或曰口卷也,可以卷制食物使不落也。”郑玄注《周礼·考工记·梓人》“锐喙决吻”,即以“口腃也”释之。孙诒让的疏语则更切当些:“谓口锐利而唇开张也。”[52]核以诸书所引文例,断无以此字表拥抱接吻义者,盖我国传统礼仪民俗中并无此习。吻字的亲嘴义涵是近代西方社会生活信息传播到我国后才萌生的。用这个后起字的近现代义,去训释春秋时期的金文,让秦公簋去同“宗庙祖牌”拥抱接吻,只能是一种笑谈。

秦公簋发现于民间,具体出土地及出土状况众说纷纭,至今仍是谜团。青铜器尤其是载铭器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历代都视为珍品,故往往随持有者而转移流动,并不固存于始置之地。如“吴王夫差鉴”出土于山西代县,“越王勾践剑”出土于湖北江陵,被考定秦庄公为器主的“不其簋”,盖传出陕西西部,而簋身却于1980年出土于山东滕县一座古墓中(盖为后配)。此类事例甚多。秦公簋现身于“秦源”域内,可证秦国迁都于关中后,故都西邑地区作为祖基腹地,仍有贵族留守,保持着宗庙祭祠传统。进一步说,由于它已成为西县官府量器,提示我们思考西县县治有可能就在出土地那一带或其相距不远处,如此而已。此簋为春秋中期偏晚器已无可疑,所以它和襄公始国以及作西畴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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