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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发扬人民民主,实现普选活动,与民主价值相契合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盐池县解放后,先后进行了三次普选,民主选出议员、参议会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在各项工作中都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了政府的人民性。凡是在盐池境内的少数民族成员,均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盐池县政府十分重视发扬人民民主,但凡涉及征粮、扩兵、运盐、选举等各项工作,不仅要经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的、群众组织的、党的广泛动员,而且要经过村、乡群众大会讨论通过。盐池县委、县政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盐池县发扬人民民主,实现普选活动,与民主价值相契合

盐池县广泛实行了民主政治。盐池县解放后,先后进行了三次普选,民主选出议员、参议会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在各项工作中都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了政府的人民性。各级议员是人民选出的代表,一方面代表人民议事,一方面为所代表的人民工作。议事的同时也做事。乡政府决定的事,政府委员领导做,议员也参与做。乡、区参议会半年一改选,经常讨论、批评工作,使政府人员更加策励积极,不敢怠工与徇私情。乡政府委员和乡长都是乡议会选举的,乡政府组织包括优待救济、文化教育、锄奸、保卫及卫生等5个经常委员会,其余有必要时组织临时委员会,吸收全乡积极分子共同参加工作。盐池县的乡议会不定期召开。每年的生产、教育、公粮、公盐、动员地方武装及个别不称职乡长的罢免与重选等重大问题,均经过乡议会讨论。

县政府建立5个科,分管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粮食等工作。区政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同为传达与执行机关。

在盐池县的政权机关中,不但吸收了群众自己选出的代表与愿为群众服务、积极参政的人,而且在其执政过程中做到真正有职有权。

在党的领导下,盐池县采取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在这个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各种会议制度,如自下而上的工作报告制度、经费预决算审核制度、自上而下的工作检查制度,以及司法方面给予人民不拘形式的诉讼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发扬民主、下情上达、工作指导以及每项工作的完成等均有极大帮助。

在政府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把上届参议会通过的提案贯彻到具体工作中。1943年,遵照党中央“精兵简政”的指示,在全县有计划地进行了一次精简机构,在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干部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处理少数民族关系上,盐池县民主政府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政治觉悟,改善民族关系,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凡是在盐池境内的少数民族成员,均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府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困难,大力安置少数民族移民难民。经常教育本地商人不要欺骗蒙古族群众,并尽可能地供给蒙古族群众粮食。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帮助他们发展文化教育。

在民主作风上,县委、县政府均提倡民主的工作作风。任何下级都可以正确地批评上级,任何群众都可以实事求是地批评政府,可以控告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政府的工作都是会议研究决定的。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生活质量低于普通群众而无怨无悔,并能克己奉公,廉洁守法,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他们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加改进工作作风,1943年努力学习整风文件,1944年春县、区、乡三级干部集中一个时期检讨工作作风,1945年冬又在全县大量征求群众意见近2000条,并一一研究改进。(www.xing528.com)

1941年以后,盐池县各级政府都实行了精兵简政。县政府将原来的5个科合并为4个,将粮食科并入财政科。精简前县政府只有人员32人,包括6名杂务人员,精简后为23人;区级干部,每个区只有5人至6人,其中还包括炊事员1人;乡级干部只有乡长1人为脱产干部,其他4名委员都不脱产,工作要做但不拿津贴。县委领导既是领导又是干事,有了任务常常要到乡下去,在没有任何交通工具且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干部是十分辛苦的。

盐池县政府十分重视发扬人民民主,但凡涉及征粮、扩兵、运盐、选举等各项工作,不仅要经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的、群众组织的、党的广泛动员,而且要经过村、乡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在群众大会上,群众都有充分的发言权,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是由政府或少数人包办代替。

盐池县委、县政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盐池县人民对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热爱,完全是出于一片真心。1945年,在普选过程中,各区、乡群众对县政府及其他机关共提了88条意见,其中,对县政府的意见47件,对税务局及交换所的意见3件,对盐务局的意见1件,对县警卫队及各区游击队的意见11件,对其他机关的意见3件,还有对驻军警备七团的意见23件。同年冬,在全县乡级选举过程中,专门制定了吸收群众意见的步骤。结果,群众对各级政府共提出意见和建议近2000条。各级政府虚心接受,绝大部分得到了解决。在吸收群众意见的过程中,县长孙璞还亲自到五区三乡和三区五乡的全乡干部会上及二区一乡的群众大会上,对曾经处理过的一桩官司进行了检讨,诚恳地向干部和群众承认是处理错了。这种态度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这些意见绝大部分是对政府的正确批评和建议,都将是政府今后改进工作、改造作风的最好学习材料。这一时期的经验证明,没有干部的诚恳坦白的态度和虚心接受批评的作风,群众是不会轻而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的。这些意见本身,不仅说明了新民主主义政权和群众的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而且还说明了各区乡干部在此次选举工作中,作风上起了怎样的转变。

盐池县委、县政府建设廉洁政治。边区政府曾通缉3名贪污分子,其中一个是盐池县政府第二科副科长冯皋林,工作消极怠工,进行私人营业,并于1941年旧历年关开场聚赌,当经盐池县县长查获,记大过一次,因念其有过相当长的斗争历史,并且尚属年轻,拟派赴延安行政学院学习,希其改进。不意他竟请假回家,携眷潜逃。边区府现以该员等身为公务人员,在抗战期间,不能克己奉公,忠于职责,竟贪污舞弊,弃职潜逃,不争取改悔,又怙恶不悛,乃依法没收其本人财产,并通令各级政府严缉归案惩办。[2]

人民群众也积极同办事不公、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斗争。二区一乡乡长黄治邦和群众叶宽两家的经济状况和劳动力均等,然而1939年和1940年以来,叶宽家的负担却是黄治邦家的10倍以上。黄家出公盐款40元,而叶家则给摊派了450元。群众反映了这一问题后,盐池县政府进行了严肃处理,除了将两家的公盐平均负担外,还经乡议会撤销了黄治邦的乡长职务。三区五乡自卫军指导员官恩,群众会议决定了他家应该交纳的公盐、公粮数。但是,会后官恩却叫其他群众给他暗地里出了一些公盐、公粮,然而收据上都写的是官恩的名字。盐池县委、县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官恩进行了教育,并决定让他如数退还群众替交的公盐和公粮。五区三乡议员张国威,群众会议上决定他出公粮5斗(细粮250斤),但会后他改为3斗6升。经过批评教育,张国威不但出了原定的5斗,而且又多加了1斗4升。一区三乡乡长高维昆,因群众反映其贩卖过大烟而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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