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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土地改革:第一次革命成功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盐池县委、县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发动积极分子打土豪,参加革命斗争。1937年5月,盐池县土地改革结束。这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在盐池县革命历史上被称为“第一次土地改革”。如盐池县城南一区三乡贫民徐长林,土地改革前一无所有,天天赶着一头毛驴以卖柴火维持生活。从1938年8月开始,盐池县政府颁发由陕甘宁边区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所有权证,取代了1936年由县革命委员会颁发的临时房地产证书。

盐池县土地改革:第一次革命成功

盐池县解放前,土地、牲畜大部分为地主所有,无地、少地的农民只能租种地主的土地。

193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对土地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主要内容:一是将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房屋、财产没收之后,仍分给耕地及必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二是对于自由职业者、技术人员、教员、医生、学生、小商人和手工业者等小业主的土地,均不没收。三是富农的土地及其多余的生产工具(农具、牲口等),均不没收。四是对大农业主的土地,按照对待富农的政策办理。五是商人兼大地主的土地部分照一般地主办理,但不得侵犯其商业部分。这种调整对于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央新的土地政策,盐池县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地主的土地、房屋除留给其少量的生活用地与住房外,其余全部没收,分配给无地无房的贫苦农民;对没收的财物、粮食和牲畜,除一部分分给贫苦农民外,其余均支援了前线部队。

土地改革之初,群众对分给他们的土地不敢要,甚至连打土豪也不敢去,怕红军走了以后地主进行报复。盐池县委、县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发动积极分子打土豪,参加革命斗争。经过斗争锻炼后,群众的胆子大了,也敢于接受分给的土地和财物了。但是,也有部分群众把分配的土地又还给了地主。如土地改革中,城区二乡王庄子地主郭生财的土地、牛羊、粮食等都被分给了穷人,但穷人都不敢要土地,土地改革后仍然把土地还给了他。(www.xing528.com)

1937年5月,盐池县土地改革结束。这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在盐池县革命历史上被称为“第一次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使广大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人民生活迅速改善。如盐池县城南一区三乡贫民徐长林,土地改革前一无所有,天天赶着一头毛驴以卖柴火维持生活。土地改革后,他在城内分得房子5间、石磨子1个、绵羊5只,还有许多家具。有了这些基础之后,他自己开了磨坊,雇了店员,还贩卖粮食,赚钱后又买了几间房子,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与土改前有了天壤之别。

但是,这次土地改革并不彻底,只是将逃跑地主所种庄稼分配给农民,并允许之前所种庄稼由农民收割。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土地所有权,印制了土地所有权证。1938年4月,《陕甘宁边区土地所有权证条例》颁布实施。从1938年8月开始,盐池县政府颁发由陕甘宁边区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所有权证,取代了1936年由县革命委员会颁发的临时房地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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