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六庄位于盐池县西部边缘与灵武市马家滩乡交界处,距县城约65公里。回六庄有井沟、南滩、老庄子、强家滩、苦水儿、岔岱6个自然村,村民全部为回族,故称“回六庄”。
1940年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委员会派三边回民工作巡视团一行6人,在团长马文良的带领下,从延安来到盐池县城。在盐池县城开完会后,到盐池县四区五乡回六庄开展工作,了解与解决回族群众在春耕生产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2月8日早晨,国民党盐池县政府警察配合马光宗骑兵部队,突然越界包围了回六庄。巡视团除了副团长马文魁一人躲藏脱险外,团长马文良与团员马尚福、钟正鸣、郑风云、马占仁等5人均遭逮捕。马文良被解送银川之后,在敌人的酷刑折磨下,大义凛然,坚贞不屈,表现出共产党人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1941年4月17日夜,马文良与中共宁夏工委书记崔景岳、共产党员孟长有被敌人一起活埋。
表3-2 各区选换乡长及政府委员村主任统计表(1941年9月12日)
资料来源:中共盐池县委组织部、中共盐池县委党史办编:《红色盐池(1926—1949)》,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页。(www.xing528.com)
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依据这一施政纲领,三边分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少数民族自治政府。
1941年秋季,盐池县举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乡级民主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回六庄实行独立选举,选举出乡参议员4人,候补乡议员1人,县参议员1人。
1942年4月,定边、盐池两县共有回族群众390余人。为了加强三边分区对回族群众工作领导,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三边分区党委将定边县四、六两个区和城关区的两个行政村划为回民自治区,杨彪(回族)当选为自治区区长,直属县政府领导;并将盐池县回六庄划为一个回民自治乡,马光荣(回族)当选为自治乡乡长,直属定边回民自治区管辖。回六庄回民自治乡共有回族人口200多人,大部分务农,也有些做小生意。之后,由于回六庄与定边相距较远,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便,1943年夏,经中央西北局批准,将回六庄回民自治乡划归盐池县四区五乡管理。
回六庄回民自治乡的成立,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加强了民族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