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国内的阶级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要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岀中国,就要发动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共同抗战。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会议上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这些政策的改变,表明了苏维埃不但是代表工人、农民的,而且是代表中华民族的。1936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提出了与国民党共同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并表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的代表将参加全中国的国会,并在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为了促进国共合作的实现,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政定为国策:(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1]“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2]
为了使各党、各派、各阶级、各阶层,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中愿意抗日的部分,享受同等的民主权利,1937年5月12日,中央西北办事处行政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和《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决定建立议会,将边区的政治制度改为议会民主制。(www.xing528.com)
1937年8月,根据党中央和边区政府的指示,盐池将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名称改为政府,县属各部改为“科”,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改为“青年救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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