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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王政依赖贵族家族支持,形成世官现象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周统治并没有打破原有的血缘集团,相反,周王的王权统治非常依赖贵族家族的支持。除了诸侯的世袭外,还有许多贵族家族世代担任王朝官员,这就是西周时期的“世官”现象。在西周时期,贵族身份是这些家族能够世代参与王政的基本条件。比如西周金文中有师克和师訇两位人物,他们都曾经继承自己父祖的官职,而后他们分别一步步高升,克成为“膳夫克”,师訇协助周王管理“我邦小大酋”,都是权倾一时的人物。

西周王政依赖贵族家族支持,形成世官现象

在西周天子、诸侯与各级贵族建构起政治上的君臣关系的同时,贵族间宗法的血缘约束关系仍是非常重要的控制手段。通过同宗同族的血缘联系,大、小宗之间的支配与服从,各级贵族得以团结。正因为如此,周公在分封康叔为卫侯的文告当中,不但警告贵族们不要“不率常法”,而且不能“不孝不友”(《康诰》)。所谓常法,应该是针对维护君主政治权威而言;孝友,则显然是对于家族内部秩序提出的要求。

西周统治并没有打破原有的血缘集团,相反,周王的王权统治非常依赖贵族家族的支持。除了诸侯的世袭外,还有许多贵族家族世代担任王朝官员,这就是西周时期的“世官”现象。比如文献中出现的召公和召伯虎;又有毛氏,武王伐纣时有毛叔奉明水,成王驾崩时有毛公,穆王时毛班“作四方极”(班簋),宣王时毛公厝权倾一朝(毛公鼎)。此外还有毛伯、毛叔,都曾在王朝任职。再如1974年在陕西扶风县出土的虢季氏家族器,该家族的诸多人物如师、师望、师丞等,在恭王、懿王、孝王时期世代担任“师”的职务。1976年陕西扶风庄白1号窖藏出土微氏家族器,其铭文记载了从商末到周穆王时代,该家族曾先后七代担任王朝的史官。这些例子,可以让我们一窥西周时期贵族家族世代参与王政的基本情况。

在西周时期,贵族身份是这些家族能够世代参与王政的基本条件。因为贵族家族是西周王朝统治的基础,周王必须广泛依靠贵族家族的参与来行政。比如册命官员的文书中常有“以你的父祖为榜样”(“型乃祖考”),或是“继承你父祖的职事”(“庚乃祖考事”)等这样强调家族血缘关系的表达。甚至周王经常举行册命的地点:太庙、康宫等,也暗示着现实君臣关系的建立,其实是先王与贵族先祖君臣关系的延续。朱凤瀚归纳了西周各时期“在王朝政治中处于显要地位的诸世族”,早期(武、成、康、昭)有周、召、毕氏,中期(穆、共、懿、孝)有毛、井、虢叔氏,晚期(夷、厉、共和、宣、幽)则为毛、虢、荣、南宫、召氏,等等。 [57]这些家族,在西周的各个时期,都有成员成为当时的执政大臣。

西周时期军事或民事行政方面的官员,都是由贵族担当的。为了达到主政或协理政事的要求,西周非常重视贵族教育。根据文献记载,当时贵族学习有“小学”和“大学”两个级别:八岁入小学,“学小艺履小节”,学习洒扫应对进退之事;十五岁入大学,学习礼乐射御书数,“学大艺履大节”。 [58]礼记·内则》虽然没有提到小学、大学,但非常详细地叙述了完整的贵族教育的全过程:“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朝夕学幼仪,请肆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大体就是“礼乐射御书数”这些属于“六艺”的内容。

西周金文中的确出现了“小学”一词,但还未发现“大学”称谓。不过,青铜器静簋的铭文上说:“王令静司射学宫……射于大池”,这个有“大池”的学宫,很可能就是天子辟雍,也就是大学所在,建筑在有水环绕的高丘之上。《礼记·王制》认为周代的小学设在公宫南面的左边,大学设在近郊。而《周礼·地官》记载当时地方上各行政单位如乡、党、遂、州都有学校,叫作庠或序。这些地方乡学可能相当于小学,也有认为是乡中大学的。 [59]教师是由官员兼任的,师氏既是军事长官,又是“以三德教国子”的教员,乐师教授乐舞,保氏、国老、庶老(退休官员)教授礼仪。

静簋(现藏于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及其铭文拓片

虎簋(现藏于上海博物馆)及其铭文拓片

西周贵族入学的日期在仲春二月第一个丁日(上丁)。这一天,学生要行“释菜”、“释奠”的尊师礼,一是向先师敬奉鲜洁菜蔬,一是向先师敬酒。这时天子会率领群臣前来观礼,表示对教育的重视。贵族学习也要经过严格考核,《学记》说“中年考校”,就是隔年考试,第一次考试是考查分析句读、标明章节的能力,第二次考查“敬业乐群”,第三次考查“博习亲师”,第四次考查“论学取友”,最后一次考查“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如果学生能够达标,就是“大成”水平。

经历这样的贵族养成训练,又基于家族中父祖曾任职王官的事实,青年贵族获得了跻身王朝政治的基本资格。由于西周王朝的建立,采取的是利益层级分配的方案,即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贰宗”,所以周王在天下“封建亲戚”、“并建母弟”,在王朝政治上广泛任用贵族家族为官,必然依靠宗亲血缘关系。不仅如此,周王有时还册命贵族家族中的小宗为大宗宗子的僚属。金文中有弭叔师察簋,记弭叔受命“用楚(疋,辅佐)弭伯”,其中的弭伯当是族兄。弭伯与弭叔,既是官职上的上下级关系,又是家族中的兄弟关系,体现出周王对维护贵族家族宗法体系的重视。

青年贵族的仕途,可能是从低级官吏或是长官的助手做起的。比如逨先是被周王任命为荣兑的助手,后来再获得更高的任命,由他独立管理历人(逨盘、四十三年逨鼎)。穆王时期的师虎,也有一番由僚属至主官的升迁过程:先是被任命为师戏的助手,协助掌管都城及五邑的走马驭人,多年之后再被任命为管理“左右戏繁荆”的正职,独当一面(虎簋、师虎簋)。有趣的是,虎簋或是师虎簋的铭文都称虎的任职是“庚乃祖考”,也就是说,虎的父祖同样走过了这样一番晋升之路。与之相似的是乐师釐,在前代周王那里曾被任命为“司辅”,后一代周王则晋升他管理“辅及钟鼓”,这两个官职也都是其父祖曾经担任过的(辅师釐簋、师釐簋:“更乃祖考”、“嗣乃祖考”)。

贵族参与王政,一定会这样亦步亦趋地跟随自己父祖的成长路线吗?金文显示,即使是真的承继了父祖的官职,也仍存在升擢罢用的种种可能。比如西周金文中有师克和师訇两位人物,他们都曾经继承自己父祖的官职(“嫡官”),而后他们分别一步步高升,克成为“膳夫克”,师訇协助周王管理“我邦小大酋”,都是权倾一时的人物。这一地位,应该是他们的父祖当年都未曾达到的。而西周中期司马井(邢)伯曾经是周王重臣之一,但等到西周晚期,井(邢)氏的田地和百姓却被周王赐给其他贵族(大克鼎),井(邢)氏后人则沦为贵族武公的家臣(禹鼎)。

而且根据李峰研究,册命金文中大量的仍是新册命的例子,以“继承你的父祖”(“庚乃祖考”)作为册命依据的,只占其中38.1%。虽然新册命的贵族,其祖上一定也有在政府任职过的,但“周王在作新的任命时并未考虑他们的家族史尤其是‘最近’在政府中服务的情况”。 [60](www.xing528.com)

不过,西周官职中有一类的确还是存在世袭的情况。这些官职主要是指史、卜、祝、乐师等需要精通特殊技能和专门知识的职官。这些官职需要的专门之学,无法仅仅通过平常的贵族教育来习得,往往只在某些家族内代代传承。例如史官可能是西周王朝中知识最为渊博的官员了—要通晓各种典章制度:“掌监邦之六典”(《周礼·太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周礼·御史》);要了解每个贵族的家谱:“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周礼·小史》);要懂得各种礼仪,起草各种文书,还要会看天象:“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周礼·冯相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周礼·保章氏》)。上述微氏家族,早在前朝商代就已经担任史官官职,武王克商时投奔周人,周公将其安排在周原故地,“以五十颂处”。颂即容,指礼容、威仪,五十颂就是五十种威仪。 [61]这与《礼记·中庸》中所说的“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数目显然有很大差距。但微氏只凭恃这区区“五十颂”,就担当了周人的史官,他的子孙并以此长久地以“掌威仪”为官。与史官相似,卜、祝、乐师所需要掌握的占卜、祝祷、乐器演奏,也都是特殊的技能和专门的知识。所以这些官职才可能由某些家族世代担任。

由此看来,贵族的晋升或罢黜,与自身的才干有很大关系。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总结说:“周人以尊尊、亲亲二义,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而以贤贤之义治官。”“贤贤”,就是周王任用官员的基本原则。周王任用和升迁那些有才干、有贡献的官员,册命辞中会出现肯定受命者自身素质和功绩的褒词,诸如“你在先王的小学表现得非常聪慧,孺子可教”(师簋:“在先王小学汝敏可事”)、“之前你和你的父亲体恤国家,拥立本王”(师訇簋:“向汝及父恤周邦,妥立余小子”)之类的表达。还有获得“蔑历”,这是一种由君主对臣属、上级对下级的认可及赞赏,包括对下级或臣属功绩的认定。这也可能是贵族获得晋升的重要标准。 [62]早在周初,周公劝谏成王,已经出现“继自今,立政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的话(《尚书·立政》),这说明周初统治者已经认识到要“任人唯贤”。

很显然,西周时期王官选任客观上存在着双重的标准:血缘依据和任贤原则。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无论贵族哪一种情况的任职王官,统统都需要周王的册命,包括对贵族家族的第一次任命(初命)、子孙承继祖先所受官职(续命),以及改变原有的任命(改命)、再次重申已有的成命(再命)等等。册命这一方式,既是建立君臣关系的必要仪式,也使周王把王官的继承、职司的变化、官位的升迁罢黜等权力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种做法在理论上,既能够控制职司在贵族家族内的继承,也可能避免任一贵族家族对朝政的长期把持。为了达到宗族内部权威与王官职位之间的某种平衡,即使是任用贵族家族的成员,周王也可能重用普通宗族成员即庶子,或者是小宗之长。比如,善鼎记录周王重申先王任命,命令善继续辅佐侯。从金文文末说“余其用各我宗子与百生”来猜测,善应该是其家族中的庶子或是小宗长,另尊大宗或是宗君为“宗子”。但是册命文书中,周王宣布完任命之后,又说“赐汝乃祖旗,用事”,将善家族祖先的旗帜特别地赐予这位庶子或是小宗长,不能不说显示了周王的某种特别用心。

周王通过册命仪式、考核黜陟、法令刑罚等一系列措施所希望努力建设的,是超越于一般血缘关系之上的政治君臣关系。周初,明明管蔡之乱是兄弟内乱,周公仍然“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为了预防血缘关系对政治统治的妨碍,周公宣布“不率大戛”(不循用常法)者“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尚书·康诰》),就是针对“庶子、训人、正人和小臣诸节”等与执政者有血缘及亲属关系者、师长、为政之人以及小臣受符节者, [63]要求他们的血缘关系服从政治关系。

师虎簋及其铭文拓片

不过,双重原则之间的平衡也并非易事。从法理上说,王权自然高于宗族权力,然而贵族家族是西周统治的基础,维护这些家族稳定也是保证王朝稳定的要求。因而,在加强家族内部宗法关系和强调任职贵族效忠周王之间,始终存在紧张关系。于是,周王册命家族成员为宗子僚属、子孙亦步亦趋跟随父祖的升擢步伐,也就不是奇怪的举动。看来,选官双重原则的背后,实际上是西周时期周王维护天子权威与“导利于上下”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后者是贵族家族能够世代参政的前提和基础,前者甚至可能造成某些贵族家族因与周王的矛盾而失势、失官。

正由于西周王朝在维护天子权威与“导利于上下”之间、宗法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建设之间始终存在紧张关系,最终导致了周王权在处置与贵族家族关系时的复杂性。体现在王官继承上的后果就是:周王实际不可能只倚重个别几个贵族家族来进行统治,西周一朝并未真正出现如春秋各国普遍的“世卿”现象,甚至除了史祝类职官外,没有贵族家族可以自始至终承继祖先所任具体职司。可以这样说,西周的“世官”,在法理上只是指贵族家族能够世代参与王政的原则,在事实上只能说明贵族家族中有多(代)人曾担任王官之职。

从另一角度看,这也说明西周的世族和“世官”并不具有一致性。王官的继承是“世位”,而最后的决定权掌握在周王手中;而除非犯灭族的大罪,贵族家族是可以延续的,并不完全倚仗王官的继承和庇护。叔向父禹失去王官成为武公家臣,但仍可以“政于井邦”,说明井氏仍存,并还保有部分土地和民众。孔广森在注疏《孟子·告子下》“士无世官”时说:“古者有世禄,无世位。”这正是西周王官继承的实际情况。

母癸甗(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馆藏)

另外,为了防止血缘关系对政治关系的冲击,周代也逐渐发展出君统与宗统分离的观念—所谓君统就是君主统绪的继承,宗统是宗族的继承。传世文献《礼记》有“宗道”的说法:“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大传》)郑玄解释说:“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这就是说,公子的宗道就是另立新宗,与诸侯(君)的承继系统划分界限。《礼记·郊特牲》中更明确地表达为:“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王国维在他著名的论文《殷周制度论》里也提出宗法就是“君统”、“宗统”分离:“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这种说法,也有很多学者不赞同,他们认为这种观念是汉代人后起的,西周时期天子就是天下大宗,诸侯为小宗;而在诸侯那里,诸侯为大宗,大夫为小宗;大夫家中大夫为大宗,士为小宗。 [64]虽然对于君统、宗统何时区分,学界意见不同,但有一个事实应该正视:在天子和诸侯的家族中,周王的家族只包括王子和王孙两代;当周王的宗亲分封出去为诸侯,其就以“国”为氏,诸侯的家族也往往只有公子、公孙两代(成为“国氏集团”)—“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仪礼·丧服传》),其余的旁系都要另立新宗,再不能以血缘关系参与到君位的继承中去。这种“国氏集团”明显小于一般贵族宗族集团的现象表明,周代的确逐渐发展出削弱周王或诸侯与其未继位的后裔之间关系的做法。这样做,有意在自然的血缘关系上进行一定的隔断,应该是从维护天子、诸侯政治权威的目的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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