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王朝中央政府是如何运作和管理的?
周王是这个政府最高的行政和军事首脑。他通过册命仪式,任命贵族担任王朝官员,建立起政治上的君臣关系。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有大量的册命金文,记载了西周册命礼(包括分封礼)的详细过程:整个册命仪式,君主亲临,受命的诸侯或卿大夫由更高级的贵族引导入场,君主身边的作册当众宣读册命文书,其内容包括君主所授予的职务、身份、地位和赏赐物品。这份命辞的正本,之后要由受命者珍藏,副本则由内史收藏于府库。受命的诸侯或卿大夫行“拜(手)稽首” [41]的大礼,接受命书、赐玉,退出会场;稍后,受命者执璋再次入场,以所授予的新身份觐见君主,行大礼,称颂周王,并表达自己认同和臣服于君权的态度。这是一个非常隆重的仪式,就在文书、物品的授受之间,君与臣的地位得到确认,授予者(天子、诸侯及各级君主)与接受者(诸侯或是任职贵族)的权利与义务得到强调。从此“君命不二”,“君命臣从”,臣子要以实际行动尽心效忠于自己的君主,要无条件服从君主的命令。
周王与官员之间的君臣关系,是政府运作的基础。此外上文提到,西周中央政府各官署及官员已经产生较明确的职能分工,能够对民事、军事、王家事务等多种内容进行较专门化的管理。官员之间还发展出了上下层级关系,这表明政府的行政命令也具有了比较清晰的层级结构。
《周礼》作为一部职官书,不但把全部职官归属到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六个系统中,而且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的长官、僚属及其更下级官员。这个体系遭到历代很多学者的怀疑,认为不可能是西周职官的真实情况,应该是后人把西周以及春秋战国的许多职官,进行重新整合的结果。但我们从西周青铜器上记载的册命铭文,还是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到,当时部分官员间的确已经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册命过程中,会出现一位负责带领受命者进入仪式现场的官员,称作“右者”、“傧者”或“傧右”。这位官员与受命者职务之间有一定的统属关系,傧者往往为受命者的上级长官,受命者一般是傧者的下级属官。 [42]比如望受命“死司毕王家”,其傧者是宰倗父;师受命“官司邑人师氏”,他的傧右是司马;伯俗父作为庚季的傧右,后者受命辅佐他“司寇”,等等,都是如此。册命金文中还有一部分,记述周王直接任命官员的副手,金文中以册命A“左右”或“楚(疋)”B为语言标志。A就是B的副手,B就是A的直接上级。再加上这些册命仪式上出现的右者C,应该是A与B的共同长官。李峰因此进一步提出,“西周中央政府的行政程序可能被划分成若干‘专业群体’”。 [43]
西周同簋(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及其铭文拓片(www.xing528.com)
官员们在同一行政部门内建立起上下级的工作关系,行政命令会通过这种工作关系得到步步执行。师永盂铭文记述了周王赐地的全过程:益公从周王那里接受命令,要赐田给师永;益公把命令宣布给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和遣仲五位官员;这命令继续下达到郑司徒、周人司工等基层官员;然后由当地的官员负责划分田地边界,最终把土地实质地交付师永。这一过程,清楚地向我们展示出周王的命令是如何从中央政府的顶层向基层传达和执行的。 [44]
周王直接册命副职官员,以及册命仪式上作为傧右身份出现的受命者上级,都表明王朝官员间这种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是由周王授意建立起来的。而且从副职官员的册命辞来看,周王至少能直接命令王朝官员体系内部的三级关系。还有一些官员所受命的职司,例如管理周师的仓库(免簋:“司廪”)、管理“直”这一地区的郊区地带(恒簋:“司直鄙”) [45]、管理阳林地区的山泽苑囿(同簋:“司昜林虞牧”)等相当于《周礼》中囿人、林衡之类的官职,他们的爵称大概也不过上士、中士和下士。 [46]这部分职务低微的官员也由周王直接册命,由此可以推知,一是当时王朝官员的层级关系还比较简单,二是通过册命仪式建立君臣关系,周王能够在某些地域实现对各级政府官员的直接管理和控制。
作为西周中央政府的最高军事和行政首脑,周王通过王官体系实现其统治。不过,由于这一时期政治权力存在着“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等级结构,对周王权力的实施,其实造成了不小的限制。《诗经》上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理论上天下之人均应为周王的臣民,但是事实上,西周时期的君臣关系远远没有达到后代中央集权时候的水平。周天子册命自己的王臣(包括诸侯和王朝官员),这些王臣又各自任命自己的臣属,君臣关系也就呈现出多个层级。比如春秋时候晋国的卿大夫范宣子说自己“以相晋国,且为吾家”(《国语·晋语八》),就是诸侯国公卿大夫双重属性的自白。除了周王,其下的诸侯、卿大夫都具有这种“既为臣,又为君”的双重身份。在这个层叠架构的君臣关系网里,周王直接任命的诸侯、王朝官员及其下属,还有重要诸侯国的命卿,他们都是经由周王册命、与周王建立起直接君臣关系的“王臣”;而诸侯及各级官员自命的下级官员,他们与自己的上级具有直接的君臣关系,对周天子而言则属于“臣之臣”,自谓“陪臣”。一般情况下,天子可以直接命令王官,但很少直接命令诸侯或卿大夫的下属。可见,由于西周君臣体系层叠性特征的存在,周王行政的执行效力显然会受到很大的局限。
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西周中晚期,在由周王直接册命构架起来的王官体系内部,上下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味”:原本是上下级职务间公共的关系,却渐渐变成了个人之间私性的隶属关系,日本学者伊藤道治将之称为“私臣化”。 [47]比如这一时期,柞作为一个王臣,接受了周王任命他“司五邑甸人事”的职司。但记录这次册命的金文,并没有出现颂扬和感激周王的语辞,仅仅对引导他出场的上级官员仲大师表达了感恩之情。这种“受职公堂谢恩私门”的情形,对于王朝行政而言,一定会造成相当的阻碍。
齐侯匜(西周晚期,上海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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