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指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所进行的岗位培训、专业教育和职业进修教育等。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的执业生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CECA)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省级和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组织下,负责开展本地区和本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2007年12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在本办法中明确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否则将不能续期注册,从而失去进行工程造价执业工作的资格。而各省级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则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
(2)行业自律规则和有关规定。
(3)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理论知识。
(4)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计价规则及计价方法。
(5)造价工程师执业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6)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与方法。
(7)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www.xing528.com)
(8)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补充的相关内容。
2.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方式
目前中国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方式主要有:
(1)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各省级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2)参加各种国内外工程造价培训、专题研讨活动。
(3)参加有关大专院校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进修。
(4)编撰出版专业著作或在相关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5)承担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等。
由于工程造价专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不断成熟的阶段,各种理论创新层出不穷,随之出现了许多新的理论和方法,例如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价值管理方法的提出和使用等。随着这些理论、方法的提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范围也从原来简单的概预算编制、计量及计价等业务逐渐发展到了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以及争端的非司法解决业务等。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已全面进入中国的建筑市场,他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对中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构成了威胁。因此,无论是出于紧跟行业发展、开拓业务范围的需要,还是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考虑,都需要我们不仅仅从形式上坚持继续教育,还要使继续教育的思想融入每一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整个职业生涯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