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的置换是投运前准备工作的最重要环节,当置换完毕,确认管道无燃气渗漏后,燃气在管道中处于无流动的静止状态,此时仍属于燃气管道投运前准备阶段。当启动管道中的阀门,用户开始使用燃气,燃气在管道中处于流动状态,则此时燃气管道处于使用阶段。
1.燃气管道置换的准备
(1)完成竣工检查验收工作。
(2)具有竣工图样、吹扫及试压记录等验收资料。
(3)制定通气置换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任务。方案中须明确消防救护、通信联络、安全措施、组织分工、作业程序、器具材料和设施等事宜。
(4)置换工作现场负责人须对管道设施仔细检查,检查各放散阀、排水阀是否灵活好用;对暂不通气的支管起端的阀门后加设盲板,排净凝水缸中积水;通气前,各阀门均应关闭严密。
2.燃气管道置换过程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可采用直接用燃气置换空气,对防火防爆要求较高的场合,应先用氮气置换空气,然后用燃气置换氮气。
(2)被置换的管线末端设置放散管,一般应高出地面2m以上。
(3)置换前拆除盲板,或进行接线作业。如管线较长和较复杂,应先置换主管道,合格后,再分别置换各分支管线。
(4)通气置换工作,可通过控制放散管阀门后的压力和管线起点阀门开度,达到控制管内流速的目的。
(5)通气置换中,应缓慢开启阀门,使管内压力缓慢提高,以防管内固体杂质滚动,碰撞打出火星。管内各部位流速均应始终小于5m/s。管内通气压力不得超过2kPa;放散管阀门后压力,根据方案计算所确定的压力值,严格控制。(www.xing528.com)
(6)置换过程中,放散管设专人看守和操作记录,并站在上风头。当放散燃气量较大时,应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并设警戒人员,区内严禁火种,并禁止闲散人员靠近。
(7)放散过程中,密切注意周围环境,附近房屋关闭门窗,必要时暂熄火种。不得使燃气逸入住房或其他房间。
(8)不论是用氮气置换空气,还是用燃气置换空气,须在被置换管段末端取气样进行化验分析,当含氧量不大于2%,通气置换为合格;也可用球胆取样,到防火警戒区以外,作点火试验,如果火焰没有内锥,不是蓝焰,而是红黄色火焰,认为试验合格。在不停止放散的情况下,连续三次取样试验合格,才可认定通气置换工作完成。
(9)在进行通气置换工作时,须注意采取措施使管线上不留有没有置换的带状管或其他死角。一般可采取事先设置放散用的阀门或堵头予以解决。
3.燃气管道“反置换”
当对已供气的管道设施需动用明火检修或长期停用时,需停气置换燃气,称为“反置换”或“停车置换”。一般可采用空气吹扫置换燃气,必要时也可采用氮气或蒸汽。停气置换也须制定作业方案,所采用的设备、仪器、管件、材料,置换程序、安全措施等与通气置换大体相同。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1)停车后置换前严禁拧动各部位阀门;严禁在燃气管道和设备周围动用明火或吸烟;不得拆卸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
(2)置换燃气前,须将凝水缸、过滤器中残余液体放净,并在阀门法兰处设置盲板,把停气的管线与不停气的部位断开。
(3)当用空气吹扫置换,取样做点火试验,点不着后,即可做含氧量分析,当连续三次取样化验分析,其含氧量均不低于20%,则停气置换合格。
(4)用空气吹扫置换合格后,也不得盲目地在管道设备上分割和焊接。一般应拆后修理,如需动火作业,应采用蒸汽或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在确保作业过程中能连续保持管内介质的含氧量小于2%的条件下,方可明火作业。并同样需注意消除带状管等处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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