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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道布线原则:安全运行与维护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镇燃气管道的布线是指城镇燃气管网系统在原则上选定之后,决定各管段的具体位置。以上是我国从安全角度考虑的各级压力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以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

城镇燃气管道布线原则:安全运行与维护

城镇燃气管道的布线是指城镇燃气管网系统在原则上选定之后,决定各管段的具体位置。

(一)布线依据

需要敷设管道的线路,根据燃气管道沿街道或广场的平面布置图来决定。在决定城市中各种不同燃气管道的布线问题时,必须考虑下列基本情况:

(1)城镇燃气门站、储配站的位置。

(2)管道燃气的压力。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城镇四级地区。

(3)城镇燃气各级调压站的位置。

(4)街道其他地下管道的密集程度与布置情况。

(5)街道交通量和路面结构情况,以及运输干线的分布情况。

(6)所输送燃气的含湿量,必要的管道坡度,街道地形变化情况。

(7)与该管道相连接的用户数量及用气量情况,该管道是主要管道还是次要管道。

(8)线路上所遇到的障碍物情况。

(9)土壤性质、腐蚀性能和冰冻线深度。

(10)该管道在施工、运行和万一发生故障时,对城镇交通和人们生活的影响。

在布线时,要决定燃气管道沿城镇街道的平面位置与纵断面位置。

(二)管线的平面布置

在决定平面布置时,要考虑下列各点:

(1)要使主要燃气管道工作可靠,燃气应从管道的两个方向得到供应,为此,管道应逐步连成环形。

(2)次高压、中压管道最好不要沿车辆来往频繁的城镇主要交通干线敷设,否则对管道施工和检修造成困难,来往车辆也将使管道承受较大的动荷载。对于低压管道,有时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后,可沿交通干线敷设。

(3)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通过。燃气管道不宜与给水管、热力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等同沟敷设。在特殊情况下,当地沟内通风良好,且电缆置于套管内时,可允许同沟敷设。

(4)燃气管道可以沿街道的一侧敷设,也可以双侧敷设。在有有轨电车通行的街道上,当街道宽度大于20m或管道单位长度内所连接的用户分支管较多等情况下,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以采用双侧敷设。

(5)燃气管道布线时,应与街道轴线或建筑物的前沿相平行,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地带内,并尽可能避免在高级路面的街道下敷设。

(6)燃气管道布线时应在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进出口、分支管起点、主要河流、主要道路、铁路两侧设置阀门,次高压、中压管道上每2km左右设分段阀门。高压燃气干管上,分段阀门最大间距为:以四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8km;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13km,以二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24km;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32km。

(7)在空旷地带敷设燃气管道时,应考虑到城镇发展规划和未来的建筑物布置的情况。

(8)为了保证在施工和检修时互不影响,也为了避免由于漏出的燃气影响相邻管道的正常运行,甚至进入建筑物内,地下各级压力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以及其他各种管道之间应保持的最小水平净距分别列于表2-2a、表2-2b、表2-2c。

表2-2a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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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表中要求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表中规定的净距可适当缩小,但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3m,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干0.5m,且距外墙面不应小于1.0m,低压管道应不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次高压A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6.5m时,管道壁厚不应小于9.5mm;距外墙面3.0m时,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1.9mm。

2.表中除地下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CJJ 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执行。

表2-2b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

978-7-111-44060-4-Chapter02-7.jpg(www.xing528.com)

注:1.如果燃气管道强度设计系数不大于0.4时,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可按表2-2c确定。

2.水平净距是指管道外壁到建筑物出地面处外墙面的距离。建筑物是指供人使用的建筑物。

3.当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2-2a次高压A的规定。但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角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和16m(当管道材料钢级不低于GB/T 9711—2011标准规定的L245,管壁厚度δ≥9.5mm且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20m和10m)。

以上是我国从安全角度考虑的各级压力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以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

表2-2c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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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对燃气管道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δ<9.5mm的燃气管道也可采用表中B行的水平净距。

2.与表2-2b注2相同。

3.与表2-2b注3相同。

4.管道材料钢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GB/T 9711规定为L245。

(三)管线的纵断面布置

在决定纵断面布置时,要考虑下列各点:

(1)地下燃气管道埋设深度,宜在土壤冰冻线以下,管顶覆土厚度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

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埋设在庭院(指绿化地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内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有些国家随着干天然气的广泛使用以及管道材质的改进,埋设在人行道、次要街道、草地和公园的燃气管道采用浅层敷设,分配管道的最小埋深为0.5m。

(2)输送湿燃气的管道,不论是干管还是支管,其坡度一般不小0.003。布线时,最好能使管道的坡度和地形相适应。在管道的最低点应设冷凝水缸。

(3)燃气管道不得在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筑物,不得平行敷设在有轨电车轨道之下,也不得与其他地下设施上下并置。

(4)在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不得穿过其他管道,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穿过其他大断面管道(污水干管、雨水干管、热力管沟等)时,需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同时燃气管道应安装在钢套管内。

(5)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与其他各种构筑物以及管道相交时,应保持的最小垂直净距列于表2-3。在距相交构筑物或管道外壁2m以内的燃气管道上不应有接头、管件和附件。

表2-3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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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的最小净距敷设时,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管道不致受机械损伤和燃气中冷凝物不会冻结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以上规定可适当放宽。最常采用的措施为将管道敷设在套管内(见图2-5)。套管是比燃气管道稍大的钢管,直径一般比管道直径大100mm,其伸出长度,从套管端至与之交叉的构筑物或管道的外壁不小于表2-2a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也可采用非金属管道作套管。套管两端有密封填料,在重要套管的端部可装设检漏管,检漏管上端伸入防护罩内,由管口取气样检查套管中的燃气含量,以判明有无漏气及漏气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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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敷设在套管内的燃气管道

1—燃气管道 2—套管 3—油麻填料 4—沥青密封层 5—检漏管 6—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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