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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中的第三方请求权与除外原则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第三者直接请求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受害人赋予了直接请求权,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人对受害人负有直接支付义务。这种请求权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交强险条例》之所以规定这些除外责任,主要也是从避免道德风险和公正性原则来考虑的。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中的第三方请求权与除外原则

(一)第三者直接请求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受害人赋予了直接请求权,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人对受害人负有直接支付义务。这种请求权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一旦发生诉讼,保险公司为直接共同被告。《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可见,《保险法》对于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同样赋予了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

(二)除外原则

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乘坐被保险汽车的他人所受的汽车事故损害,列为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与第三者保险向受害第三人提供基本保障的本意相冲突。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强险可以拒赔的情况只有限定的以下几种: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www.xing528.com)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或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条例》之所以规定这些除外责任,主要也是从避免道德风险和公正性原则来考虑的。但在实际判例中,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损失的是不能免责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自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追偿权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这体现了交强险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保护功能,体现了交强险以保障受害人为宗旨,具有社会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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