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场勘查摄影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

现场勘查摄影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对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特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影。重点部位的状态特征会对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现场勘查摄影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影技术是利用摄影设备、器材以及理论方法,获取交通事故现场有关图像信息,从而达到对交通事故现场记录的目的。随着现代电子科学技术、磁记录技术的综合发展,摄影技术已逐渐成为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种重要方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对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特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影。根据《交通事故勘验照相》(GA 50—2005)的规定,使用摄录设备拍摄、贮存反映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与交通事故现场信息的视频资料,并由计算机进行终端显示。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影的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影与事故现场勘查照相一样,是固定和记录道路交通事故证据资料的重要手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1.能够客观、迅速、连续地固定和记录现场

现场摄像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提供的是客观、完整、形象的记录,从而为现场的进一步勘查打下基础。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由于主观认识的局限性和客观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忽略一些与案件相关的事物。但通过现场摄影能详细记录,可以查验到现场勘查中忽略掉的细节,能够弥补现场勘查中的某些遗漏或不足。

2.能够记录现场勘查的全过程

摄像系统可以连续不断地对信息进行记录,能够拍摄到现场勘查的全过程,这种现场摄影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现场勘查见证人”的作用。摄像系统不但可以记录连续活动的图像,还可以记录现场中的声音,所以它比现场照片所记录的内容要更形象、更生动,它可以从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距离、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对事物的反映会更清楚、更细致。

3.能够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像记录的是现场中的客观存在,记录的内容具有客观性,可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确凿证据,为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人提供了客观的证据。

4.能提高对痕迹物证的分辨能力

在物证检验中常常遇到一些细致的痕迹物证,此时可以用显微摄像方式精确地显现出被检的细微结构特征;利用摄像特技可以把被检物的两个客体打到同一个大屏幕画面上进行比对;还可以利用红外、紫外摄像设备将已经刷洗、掩盖、涂抹或涂改的字迹、图形等痕迹物证清晰地显现记录下来。

5.在特殊情况下能为现场指挥提供方便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当派员到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指挥或指导现场勘查工作,但往往由于路远或交通不便而无法及时到达。在这种情况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现场摄像系统把现场勘查的情景通过摄像机摄取的电视信号,用传输电缆传输到现场外,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通过观看监视器随时了解现场勘查情况,随时指挥、指导现场勘查工作。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现场摄像传播系统,把现场实况摄像转播到指挥中心,有关领导就可以在指挥中心进行遥控指挥了。

6.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储存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像所记录的内容是事故的真实记录,具有极强的说服力,所以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所反映出事故的因果关系为制定交通管理、事故预防措施提供了有说服效果的教育素材;录像中所记录的现场勘查手段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经验,学习勘查技巧提供了很好的资料。

(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摄像的内容和方法

1.现场方位摄像的内容

现场方位摄像是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周围的环境,并表现它所处的方向位置及与其他事物联系的摄像。

(1)现场方位摄像的内容 现场方位摄像要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具体地点、现场的环境条件等信息摄录下来。这些信息包括现场的地点、地形、地貌,具体地址方位,是农村还是城市范围内的道路,是凹凸路还是平路,是直路还是弯道。还包括现场及其周围的环境、天气情况等方面的信息。(www.xing528.com)

(2)现场方位摄像拍摄的方法 现场方位摄像由于需要反映的面积范围广,需要反映的信息多,所以要把摄像机位选得远一些、高一些,以俯角远镜拍摄,有些情况下还需要用空中拍摄方式。能反映现场具体地址的,要把明显标志物(如公路里程碑、现场旁建筑物、门牌等)用近镜头或特写镜头拍摄下来,以确定现场的具体位置。

拍摄现场周围环境用摇镜头比较合适,然后用推拉镜头将现场具体地址与周围环境的位置关系表现出来。为明确现场方位,在后期制作中可以在画面中加上批示现场具体地点的闪烁箭头或加上现场方位图。

2.现场概览摄像

现场概览摄像又叫概貌摄像。它是以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作为拍摄对象,反映现场全貌及现场中各元素位置等关系的一种摄像。

(1)现场概览摄像的内容 现场概览摄像要用摇头镜把整个现场状况拍摄下来,包括现场的整个范围和现场的全貌状况,要反映现场中有关车辆、痕迹、物品等位置和形态等特征,还要反应各事物的相互关系。通过现场概览摄像使观看者对现场的范围、现场的全貌、现场的整个状况、现场的特点等有比较完整的概念。

(2)现场概览摄像的拍摄方法 现场概览摄像要用摇头镜把整个现场范围和现场概况拍摄下来,再用推、拉镜头反映物品和环境,痕迹物证与周围物品的位置关系。也可以采用跟镜头的方式随勘查人员的走动,拍摄现场中不同部位的现场物的分布情况。现场概览摄像多是选用全景镜头来进行拍摄,因为全景镜头可以较全面地反映现场物的相互空间位置关系。

3.现场中心摄像

现场中心摄像也叫现场重点部位摄像,它是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中关键部位或重点部位与事故有关情况的摄像。这些重要部位的状态特征对事故分析起着重要作用。

(1)现场中心摄像的内容 现场中的重点部位随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但重点部位总是能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类型或事故原因。重点部位的状态特征会对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中心摄像的内容要反映重点部位的状态特征,以及重点部位与周围现场物的空间位置的关系。例如在现场中,事故车辆的型号、碰撞形态、损毁状况等原始状态,及事故车与周围空间位置关系。

(2)现场中心摄像的方法 现场中心摄像不仅要反映现场重点部位自身状况,还要反映出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所以在拍摄时要先用全景用摇镜头反映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状况,再用中景用推拉镜头反映重点物体、主要痕迹物证与周围的联系,拍摄摇、推、拉镜头,为使被摄物不变形,要灵活选择机位拍摄。为保证重点部位摄像的质量,要认真、系统、全面地拍摄好现场的每个重点部位及其重要物品。现场拍摄中常用中景镜头反映现场重点部位特征及其与周围物体的位置关系。

4.现场细目摄像

现场细目摄像是把现场上发现的具体有检验鉴定价值和能起证据作用的各种物证和痕迹的大小、形状等特征拍摄下来的一种摄像。

(1)现场细目摄像的内容 现场上凡是具有检验鉴定价值或能起证据作用的一些痕迹和物证都可以成为现场细目摄像记录的内容。细目摄像主要反映细小痕迹和物证的尺寸、形态等特征,借以分析其形成原因和事故的发生过程。例如,细目摄像要记录车辆制动痕迹、轮胎花纹、血迹、细小散落物、现场上残留纤维、车体划擦痕迹等痕迹和物证的尺寸、形态等特征。

(2)现场细目摄像的方法 现场细目摄像一般是在详细勘查阶段进行。摄像时,首先要把痕迹物证的原始状态及与周围物体的相互联系拍摄下来,用全景镜头、中景镜头固定痕迹物证所在位置,再用推、拉镜头拍摄与周围的联系,之后再移动拍摄,用近景或特写镜头、显微镜头反映痕迹、物证的细微特征。为保证后期的鉴定、比对需要,拍摄时要加比例尺,比例尺色调要与被拍物保持一致,放置要平、正,并与被摄物处于同一平面上,保证精度。细目摄像多采用近景特写或显微镜头拍摄。细目摄像的任务是要着重反映痕迹物证所在的部位、形态、大小、细节、质地等特征。

(三)交通事故现场录像带的剪辑

现场录像的剪辑就是对摄像内容进行“编辑”,是指将在现场拍摄中记录的不同磁带的录像素材镜头和声音信号按一定要求和顺序进行汇编,使其成为内容完整的一个现场摄像记录。这种对录像的编辑,也是对录像的后期制作。

在具体编辑时,要充分考虑不同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特点,要充分反映出事故的特殊性和关键情况,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系统一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