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量尺寸
1.尺寸分类
现场图上的尺寸主要有4种:
(1)定位尺寸 定位尺寸是确定交通事故现场确切位置的尺寸。一般现场仅确定肇事车辆在道路上的确切位置,然后以车辆为准,就可确定其他物品、痕迹的位置。所以,定位尺寸是基准点、基准线与肇事车辆之间的尺寸。一般情况下,一个物体要测量两个点,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尺寸其位置才能固定下来。
(2)道路尺寸 道路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场所,所以现场图上道路尺寸是必不可少的。道路尺寸是表示道路的几何特征和安全特性的尺寸。道路尺寸包括道路全宽、各车道宽度、路肩宽度、3%以上的道路坡度、弯道半径、弯道加宽、弯道超高、超车视距、停车视距、路口各向位的宽度及视线区等。可根据现场道路的形式、认定事故事实和分析事故成因的要求,选择需要测量的道路尺寸。
(3)相关尺寸 相关尺寸是表示道路、车辆、散落物、人体、痕迹之间相关位置的尺寸,包括车辆、散落物、人体、痕迹到道路边缘或中心线的距离,散落物、人体到车辆的距离,痕迹与车辆、人体之间的距离等。
(4)痕迹尺寸 痕迹尺寸是表示痕迹的长度、深度、宽度、位置、形状等几何特征的尺寸,如轮胎拖印的长度、拖印始点到道路边缘的距离等。
2.现场图的尺寸标注
1)现场数据以图上标注的尺寸数值和文字说明为准,与图形符号选用的比例、准确度无关。
2)现场图中的尺寸,以厘米(cm)为单位时可以不标注计量单位。采用其他计量单位时,必须注明计量单位的名称或代号。
3)现场丈量的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需要更改时,应做好记录。
4)标注文字说明应当准确简练,一般可直接标注在图形符号上方或尺寸线上方,也可引出标注。
(二)测量点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测量的实质是对各现场元素点的定位。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各个元素不可能是一个质点,所以,如何在事故现场元素上确定测量位置就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测量工作的关键。如果不规范测量位置,则可能会出现因人而异的现象,甚至在同一事故现场的测量中因出现随意性而形成人为的误差,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不规范,可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识产生分歧,影响事故的认定及原因的分析。因此,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元素测量点,是保证准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提。
测量点的确定就是对现场各元素的定位点位置的选择。交通事故现场元素是指车辆、道路、物体、痕迹、人、畜等。这些现场元素大小不一,形状各异,有的分散,有的集中,选择哪一部位作为测量点必须有统一的规定,这样才能使测量准确,图面真实,避免误差。
1.机动车的测量点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停放形态不同所确定的测量固定点也不同。
1)机动车碰撞后正常停放的,把距基准点和基准线较近一侧的前(中)后轮胎着地点确定为测量点。
2)机动车侧翻停放的,把车辆侧翻时近地一侧的前(中)后轴倒地侧轮胎轴心的投影点确定为测量点。
3)机动车仰翻停放的,把仰翻机动车近地、靠近基准点和基准线一侧车身的两个角确定为测量点。
2.非机动车的测量点
非机动车前、后轮轴心的投影点为测量点。
3.人的固定点
人体的头顶部、足心部为测量点。
4.牲畜的固定点
牲畜的头顶部、尾根部为测量点。
5.路面障碍的固定点
路面障碍两头的端点、占路最外端点(最突出点)的投影点为测量点。
6.安全设施的测量点或测量线
安全设施的基部中心或边缘线为测量点或测量线。
7.血迹的测量点
血迹的中心点确定为测量点。
8.线状痕迹的固定点或固定线
线状痕迹的起点、终点、中心点、变化点,确定为测量点,如图5-4所示。
图5-4 非直线状痕迹的测量点
9.其他物体
物体的中心点。
(三)交通事故现场测量内容
1.道路的测量
道路的测量除确定道路的走向外,对道路的线形、交叉形式、行车视距、安全设施及路面结构、宽度等,都应分别进行认真的勘测和丈量。
(1)路段的测量 包括以下几种。(www.xing528.com)
1)规则的平直路段测量。测量有效路面及路肩宽度,路堤坡高和边沟形状尺寸。对于划分车道的道路应分别测量每条车道的宽度。
2)不规则路段测量。如果事故车辆通过不规则的路段,应详细描绘该路段的变化情况,包括车道的宽度变化、弯度变化、坡度变化等。
3)有隔离带设施的城市道路测量。同侧行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则只需测量该侧的道路宽度、车道宽度等;对向行驶发生的事故,对双向车道均应进行测量,且需测量隔离带的宽度。
(2)道路线形的测量 包括以下内容。
1)纵断面道路坡度测量。路面上两点的高度差与两点间水平距离之比为坡度(以%来表示)。因此,只要测出其高差和水平距离值即可算出其坡度值。与道路中心线相平行的线上两点高差与水平距离的比值为纵坡(上坡为+,下坡为-);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的线上两点高度差和水平距离之比为横坡;若两点所在直线与道路中心线斜交,测算出的坡度称合成坡度。
2)纵断面坡长的测量。坡长即连续坡道的总长度,它不是坡道始、终点间的水平距离,而是这两点间路程的长度。连续坡道的坡度一般采用平均坡度,即坡道始终点之间的高度差与两点间水平距离的比值。坡长的测量一般可采用尺子直接量取,测量道路中心线或一侧边缘线均可,弯曲的道路也用同样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3)纵断面竖曲线的测量。竖曲线即上坡后接着下坡时,两条坡道之间的连接转换曲线,又称凸曲线。相反,下坡后接着上坡的两个坡道间的转换曲线称为反竖曲线或凹曲线。凸曲线和凹曲线也用其弯曲半径R来表示,其测量方法与平曲线半径基本相同。还要测量凸曲线和凹曲线的长度。
4)平面线形弯道转弯半径测量。弯道测量主要是通过测算求出道路的转弯半径。测算方法主要是在弯道外侧边缘选取两点A、B,以尺子连接A、B两点拉直取弦长为S,通过A、B中点D作为垂直平分线交AB弧于C,量取CD值为线高h。这样,弯道拐弯半径可以通过下式算得,即R=S×S/(8h)+h/2。
5)横断面测量弯道超高。所谓超高,是指弯道处向内倾斜的坡面。汽车在弯道上行进时,为抵御离心力的作用把弯道的外侧提高,使路面在横向朝内一侧有个横坡度(即横向倾斜程度),即为弯道路超高。如不设置超高,就需要成倍加大转弯半径。超高测量方法与测量坡道相同。
(3)路面质量 观测包括以下内容。
1)路面平整度观测。应观测路面凸凹不平程度,测量路面破损深度和破损面积。确定是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2)路面抗滑性鉴定。当道路表面的抗滑能力小于要求的最小限度时,车辆行驶制动或受到外力干扰时,就可能产生侧滑而失去控制。特别是道路表面潮湿或覆盖冰雪时,尤其容易发生此类事故。应测量路面的附着系数,确定其附着性是否为事故成因。
(4)道路结构物测量 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事故路段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形状尺寸,并检查其完好程度。
2)对路面障碍观测,包括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及堆料、施工作业等。观测中,对上述障碍占用应具体说明其长度、宽度、高度及侵占路面的宽度等,是否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等。
3)交叉路口测量。对“十”字形路口的测量,除测量路口内对称4个拐角顶点间的距离外,还应测量平行切线间的距离来确定十字路口是否规则。对“Y”形路口的测量,则应分别确定路口的三条道路的走向;测出三条道路的宽度;确定路口中各路缘线圆弧顶点所在的位置,测量出各路边切线交点到相应顶点间的距离。绘图操作方法是:先根据道路走向绘制出任意两条相邻路边切线,依切线交点到对应圆弧顶点的距离确定路缘线圆弧顶点位置,再绘制路口对应路缘线。依此方法绘制各路缘线即可构成路口轮廓。
2.车辆终止的位置测量
1)机动车的测量。测量机动车固定测量点至基准点及基准线的距离,以及测量固定点之间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
2)二轮摩托和自行车的测量。测量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固定测量点至基准点及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固定点之间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
3)人力车的测量、畜力车的测量。测量方法同机动车。
3.人体倒卧位置测量
测量人体固定点至基准点及基准线的距离。
4.事故现场主要痕迹测量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主要痕迹测量包括地面轮胎痕迹的测量和路面损伤痕迹的测量。
(1)地面轮胎痕迹 地面轮胎痕迹是指车辆轮胎相对于路面做滚动、滑移而形成的痕迹。包括断续拖压印迹的测量、直行拖滑印迹的测量、多方向拖压印迹的测量等。地面轮胎痕迹测量,一般选择每条轮胎痕迹的起点、终点作为固定测量点,并测量其至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固定点之间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同时还应测量每条痕迹的长度。当地面轮胎痕迹呈现有一定弧度的曲线状时,除选择轮胎痕迹的起点、终点作为固定点外,还应均匀地选择弧线上能够代表弧度变化的三个或更多的点作为固定点,并测量这些点至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各点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同时,还应沿曲线测量其实际长度。对于折线状轮胎痕迹的测量,选择轮胎痕迹的起点、终点、突变点、中间点作为固定点,测量这些点至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各点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同时,还应以突变点作为分界点分别测量各段轮胎痕迹的实际长度。对于多车形成的轮胎印迹,还应测量各个印迹的宽度,来确定每个轮胎印迹的归属;若利用轮胎宽度无法确定归属,则考虑提取路面印迹和各车轮橡胶,作成分比对分析确定归属。对于肇事逃逸现场和破坏现场的地面轮胎痕迹的测量,除了以上介绍的测量步骤之外,还应该测量两侧轮胎痕迹之间的轮距,通过分析确认还应该测定车辆的轴距。
(2)路面损伤痕迹的测量 包括以下内容。
1)线条状路面损伤痕迹的测量。测量线条状路面损伤痕迹时,一般选择痕迹的两个端点、中间部位的变化点作为固定点,测量其至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各点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同时,还应测量痕迹的实际长度。
2)片状路面损伤痕迹的测量。片状路面损伤痕迹的测量应以片状痕迹的几何中心、沿基准线方向的两个端点以及垂直于基准线方向的两个端点作为固定点,测量其几何中心至基准线的距离。同时,测量其他两对固定点沿基准线方向及垂直于基准线方向的距离,并利用这两个距离描述片状痕迹的面积。
3)路面血痕、障碍物和散落物的测量。测量路面血痕、障碍物和散落物的固定点至基准线的距离以及固定点之间沿基准线方向的距离。有必要时,还应测量路面血痕、障碍物和散落物的面积,通常选取沿基准线方向以及与基准线垂直方向构成的长方形,该长方形的长、宽被用来表示路面血痕、障碍物和散落物的面积。
5.车体痕迹测量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会在肇事车上留下痕迹,测量的顺序通常为:由前到后,从上向下,从有关一侧到无关一侧。
对于车体前部,如机动车前部的保险杠、车牌号、前灯和翼子板、风窗玻璃框、发动机罩等处,多有呈片状的凹陷痕迹。在测量时,应记录其遗留部位、面积及痕迹上下端距地面和左右端有关一侧的距离。这对于推断肇事瞬间双方车辆接触状态及接触点等有重要价值。
对于车体侧面,如机动车侧面的翼子板、后视镜、车门、脚踏板、货车主厢角和栏板、轮胎壁、后轮挡泥板等处是最易留痕迹的部位。这些痕迹多为片状或条状刮擦痕,应测量车辆片状痕迹的部位、面积及距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始点至前保险杠、碾压人车轮的距离。横向条状痕迹还应测量其长度和前后端至前保险杠、有关车轮的距离。这些数据,能推测人能否避免被轧,并能据此反映车与人接触后的状态。
机动车底盘上多在转向横拉杆、前后轴、主减速器壳、排气管、车裙下沿和其他突出部位留下片状或条状痕迹。对片状痕迹,应测量面积及痕迹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和距前保险杠的距离;条状痕迹应测量痕迹两端至前保险杠和某一端至有关一侧车轮的距离。测量痕迹与地面的高度,有助于判断人、物高度以及刮擦过程的状态;测量痕迹至碾压车轮的距离,有助于认定人、物与底盘从接触至脱离时机动车的走向。
对于轮胎胎体痕迹的测量。机动车轮胎刮擦、碾压人体或物品时,在胎壁、胎肩、胎面常出现与物或人体接触过的物体表面的纹迹。如反映衣料的印纹,附着的血迹、铁、木屑、漆皮、纺织品纤维,或轮胎与金属等硬物件接触时,造成的胶面剥脱等。对这些痕迹,都必须测量、固定其所在位置及形状面积。
(四)测量方法
目前,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测量主要采用尺测的方法。尺测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超过2m的尺寸用皮尺测量;不足2m的尺寸用钢卷尺测量。
2)测量时尺身要拉紧、拉直且不能扭花,用力要均匀,两人要协调一致。测量一点到一条直线的距离时,注意尺要与直线垂直,读数读至厘米。收尺时尺身要干净。
3)有专人记录时,要回读数字,认真核对,防止记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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