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共同性以及具体事故现场的特殊性共存的特点,要求现场勘查人员不仅需要掌握现场勘查的一般方法,而且要掌握各种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方法和勘查重点,防止千篇一律,浪费社会资源。
(一)机动车相撞现场的勘查重点
1.事故形态及特点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形态主要有碰撞和刮擦,碰撞分为正面碰撞、侧面碰撞、追尾碰撞;刮擦分为对向刮擦和同向刮擦。正面碰撞多发生在直线路段和弯道处,由于逆向行驶或超速行驶造成;侧面碰撞多发生在平面交叉口,由于争道抢行违反让行规定造成;刮擦碰撞多发生在直线路段,由于违法超车、会车造成。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碰撞事故,因碰撞能量较大,会影响车辆的运行状态。当碰撞瞬间汽车的运行方向发生突然变化时,轮胎印迹会出现方向突变点。若质量相差悬殊的两车相撞,质量较小的车辆的运动状态改变更大。因此,勘查的重点应根据此类事故的形态和特点确定。
2.现场的勘查重点
1)勘查路面上轮胎印迹的长度、位置、形状,用来判断车辆的运动轨迹,判断是否逆行;计算车辆碰撞时是否有超速行为和确定接触点。同时勘查发现和提取路面上车辆碰撞时掉落的散落物和车辆漆片等,用来确定碰撞点和两车最先接触部位。
2)勘查车辆接触部位,测量车体痕迹长度、宽度、凹陷深度和位置,用来比对碰撞位置。
3)勘查路面结构尺寸和状况、确定视距、确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有无隔离设施、标志、标线等。
4)交叉口事故应测量停车位置距停止线距离、制动拖痕起始点到停止线和路缘边线的距离、制动拖痕长度,用于判断车辆进入路口时采取措施的时刻、进入路口的车速、进入路口运行的时间等。
5)检验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6)检验驾驶人有无驾驶证、是否有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是否有服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和吸毒行为等。
(二)翻车事故现场的勘查重点
车辆在行驶中未与其他车辆接触而发生自身翻坠,属于单车事故,主要从驾驶人、车辆或者道路上找问题。
1.事故的一般特点和原因
机动车翻车事故常见于大型货车、大型客车、小型车辆和拖拉机等,倾翻在路边沟内、山道坡下、坠入山涧或桥下。这类事故往往将乘车人摔、砸或扣在车下窒息死亡,特别是大客车在山区危险路段,一旦发生翻车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翻车事故的一般原因如下:
1)在急弯路或路口转弯,车辆超速行驶,由于离心力过大而发生侧滑,导致翻车。包括车辆装载超高,重心高度加大,遇情况急转弯,在离心力作用下翻车;或车辆装载偏向一侧,重心外移,转弯时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翻车;或者车辆侧滑时,车轮受阻而翻车,这种情况下会发生路内翻车。
2)在长、陡坡下坡行驶时脱档或熄火滑行,车辆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驾驶人急速转向躲绕,导致车辆失控翻车。或高速行驶时,因躲避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自行车或出现其他情况,转向过猛,而驶下路沟翻车。
3)车辆技术状况不良或机件失灵,如转向失灵、轮胎爆破、制动跑偏等,在车辆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因失去控制而翻车。
4)路面滑溜,遇雨雪天气,高速行车时发生侧滑,车辆失控导致翻车。
5)驾驶人过度疲劳,行车时打瞌睡,方向走偏,而翻下路沟。
2.现场勘查重点
到达现场以后,首先应根据道路情况和路面是否有轮胎痕迹初步判断翻车的原因。如果道路上无轮胎痕迹,如果排除车辆装用防抱死制动系统,事故的原因可能是驾驶人行车中打瞌睡,或遇紧急情况转向躲绕未踩制动,或制动失灵;如果道路上有轮胎痕迹,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与超速行驶有关。然后再根据事故原因决定现场勘查重点。
1)在急弯路翻车,应注意勘查道路的弯道半径、弯道加宽、超高、路面摩擦系数;路面上的轮胎痕迹(制动拖印、侧滑痕迹);车辆转弯半径、急弯标志等。翻车事故现场应根据遗留的痕迹勘查清楚车辆翻出路面的地点、车辆停在的地点与路面的位置关系。如翻入河中,则应测量水深。
2)在坡道上翻车,应注意勘测道路坡度、坡长、路宽、变速杆的位置、是否熄火滑行、轮胎痕迹、行驶速度、车辆轨迹等。如果轨迹发生突然变化,应考虑是否遇到紧急情况,注意调查紧急情况,调查车辆失控的原因(如制动失灵、驾驶人惊慌失措等)。
3)因路面滑溜而翻车,应勘查道路的摩擦系数、车辆的行驶速度、轮胎的侧滑痕迹。
4)因驾驶人紧急避险下沟翻车,应注意调查引起险情的行人和自行车,勘查驾驶人紧急避险是否过当(转向过大、车辆超速行驶等)和是否存在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根据道路上的轮胎痕迹判断车辆行驶轨迹,判断事故过程,分析事故原因。如果车辆在道路情况良好的条件下翻车,且路面上无轮胎痕迹。应考虑驾驶人是否为疲劳驾车。应调查驾驶人出车以前的休息情况和驾车经过的时间。
6)因车辆技术状况不良或机件失灵翻车,应做好车辆技术鉴定,包括检验机动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的性能等。
7)路内翻车,主要勘查装载高度、装载质量、装载的货物、重心位置、是否偏载。如果装载没有问题,应当检查轮胎是否有受阻情况。
(三)机动车与行人事故现场的勘查重点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最常见的是行人横穿道路时,被机动车碰撞、碾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因行人违法穿行车行道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非驾驶人责任事故比例的90%左右。
1.事故形式与特点
(1)轿车碰撞成年行人 首先是行人的膝盖以下撞到保险杠上,发生第一次碰撞。然后骨盆与发动机罩前端接触,行人的上身向发动机罩上翻倒,最后头部撞到发动机罩上,发生第二次碰撞。轿车行驶速度越高头部撞击点越靠近风窗玻璃,然后身体向风窗玻璃滑移,头部与风窗玻璃碰撞,车速越快,头与风窗玻璃碰撞能量越大。身体被风窗玻璃阻挡,这时被撞行人的速度被加速到与车速相同。随后,由于轿车制动,行人身体沿发动机罩向前滑移,最后行人与轿车分离,身体向前抛出,撞到路面上,这是第三次碰撞,如图4-2所示。有时还会发生行人再被轿车碾压的现象。如果轿车撞人时的车速超过40km/h,则往往会导致行人死亡。如果轿车高速碰撞行人,则可能出现行人顺风窗玻璃被抛起,越过车顶落在轿车后方路面上的情况。
图4-2 轿车撞击行人过程(www.xing528.com)
(2)货车或平头客车碰撞行人 货车或平头客车碰撞行人造成的伤亡远比轿车严重,当碰撞速度超过20km/h,可能会使行人头部受到致命伤害。因为这时不存在行人身体在发动机罩上翻转的过程,在碰撞的瞬间行人即被加速到与货车同速,接触能量大,容易造成死亡。碰撞以后,行人被抛出,头部碰在了路面上。若车辆还不能停止的话,则可能发生碾压,如图4-3所示。
图4-3 货车或平头客车撞击行人过程
(3)机动车与行人碰撞特点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时一般具备以下特点:
1)机动车运动状态。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基本上不影响机动车的运动状态。
2)机动车紧急避险措施。机动车碰撞行人时,驾驶人一般情况下可能采取转向避让和紧急制动的避险措施,从而在路面上留下轮胎痕迹。
3)现场发生变动。行人受伤在道路上会留有血迹,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
2.现场勘查重点
1)查清现场变动情况。勘查现场是否变动,是否因抢救伤者而变动。调查伤者被抢救移动前,人、车、物的位置。
2)勘验轮胎痕迹。测量制动拖印的长度,用以判断车速;勘验轮胎痕迹的始点、终点在道路上的位置,用以判断车辆行驶轨迹和采取制动措施是否及时。
3)勘验人体在道路上留下的痕迹。勘验人体在道路上留下的各种痕迹,包括人体在道路上滑动、滚动形成的痕迹和鞋底在道路上形成的划痕。测量人体、血迹、人体留在道路上的痕迹与车辆、道路、其他痕迹之间的位置关系,注意测量人体与汽车保险杠之间的距离,用以判断接触点和车速。
4)勘验人与车的接触部位和痕迹。勘验人体与汽车的接触部位和接触痕迹,提取留在车上的血迹、毛发、皮肉、衣服纤维、手印等微量物证和痕迹,进行比对检验。
5)尸检或伤情检验。进行尸体检验或伤情检验,确定损伤部位及受伤或致命的原因。
6)碰撞过程分析。确定行人横穿道路的起始位置、行进路线、运动状态;确定行人开始横穿道路时,车辆与行人的距离,判断行人是否在制动非安全区内横穿。着重勘查彼此发现对方的地点、采取措施的地点和碰撞接触点,来分析事故发生过程及形成原因。
7)驾驶人调查。对驾驶人的心理和生理状况调查,如调查驾驶人的视认性、听力、反应能力、精神状况等;调查驾驶人是否有其他可能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疾病,如突发性生理疾病、肢体功能障碍等;还要调查驾驶人是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服用违禁药品等。
8)检验汽车的制动性能。
(四)机动车与自行车事故现场的勘查重点
1.事故形式与特点
汽车与自行车的主要事故形态是汽车碰撞、刮擦自行车或被汽车碰撞、刮擦以后,自行车摇晃摔倒后被汽车碾压。主要事故特点是在汽车和自行车车身上都留有明显的碰撞、刮擦或碾压痕迹。
2.现场勘查重点
1)勘验机动车和自行车在路面上的轮胎痕迹、沟槽痕迹的长度、位置,以及相互间的关系,用以判断车速、车辆运动轨迹、接触点、横向间距等。用以查明汽车的行驶速度是否超速;骑车人横穿道路时,自行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距离。
2)勘验机动车和自行车车身上痕迹的形状、大小和所在部位,用以确定机动车和自行车接触的部位。
3)尸检或伤情检验。进行尸体检验或伤情检验,确定人体损伤部位及受伤或致命的原因。对车辆进行制动性能检验。
4)发现和提取汽车与自行车的接触部位和接触痕迹,如油漆、血迹、毛发、衣服纤维等微量物证,进行比对检验。
5)查清彼此发现对方的地点、采取措施的地点及碰撞或刮擦接触点。以此判断自行车是否在制动非安全区内突然猛拐及是否存在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还用来判断汽车驾驶人采取措施的早晚。
6)检查自行车是否有装载违法行为。
7)驾驶人与骑自行车人调查。对驾驶人与骑自行车人的心理和生理状况调查,如调查驾驶人的视认性、听力、反应能力、精神状况等;调查驾驶人与骑自行车人是否有其他可能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疾病,如突发性生理疾病、肢体功能障碍等;还要调查驾驶人与骑自行车人是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服用违禁药品等。
(五)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勘查重点
1.高速公路事故特点
高速公路的特点是封闭式交通,车辆高速行驶且来自外界的干扰小。这就导致长时间高速行车会使驾驶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朝着不利于行车安全的方向发展,稍有险情或违法行为的干扰,就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2.高速公路事故的勘查重点
1)调查违法行为。要详细调查事故发生时,有无车辆违章停放、随意违章变更车道、肆意飙车、是否有行人横穿及路面是否管理不善留有障碍物等;还要调查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服用违禁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2)路面痕迹勘验。勘查路面前后车有无制动拖印,制动拖印的形态及长度,判断车辆的行车间隔距离、行驶路线及速度;路面散落物的形态及车辆的接触部位及破损程度,判断驾驶人的操作措施;若是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还应判断车辆接触的先后顺序等。
3)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性及行驶稳定性等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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