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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影响因素与事故成因: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驾驶人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关系主要与驾驶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有关。行驶中驾驶人的视野与车速有关。许多研究都表明,驾驶人的动视力与交通事故有密切关系,一项对365名驾驶人动视力与静视力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表明:静视力为1.0的276人中,动视力小于或等于0.5的有170人,占总人数的61%。因此,对于报考驾驶人的人,不仅要检查静视力,还应检查其动视力,而且要定期检查。

人的影响因素与事故成因: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

人是交通安全的主体。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人既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又是受害者。人包括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包括驾驶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这里着重介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关系主要与驾驶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有关。

(一)驾驶人的生理特性

1.驾驶人的视觉特性

汽车驾驶人在行车中,有80%以上的信息是依靠视觉获得的。驾驶人的眼睛是保证安全行车的重要的感觉器官,眼睛的视觉特性与交通安全有密切的关系。视觉特性包括视觉生理与视觉心理。

(1)视觉生理 驾驶人的视觉生理包括视野、视力、色觉、适应性、眩目等。

1)视野。行驶中驾驶人的视野与车速有关。车辆高速行驶时,驾驶人因注视远方,视野变窄。实验表明:速度为40km/h时,视野低于100°;速度为70km/h时,视野低于65°;速度为100km/h时,视野低于40°。因此,设计行驶速度较高的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道路两旁必须要有隔离措施,而且车行道旁不许行人或自行车通行,以免发生危险。

2)视力。视力也叫视敏度,是指分辨细小的或遥远的物体或物体的细微部分的能力。视敏度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辨别两物体之间距离的大小。视力分为静视力、动视力和夜间视力。

静视力是指在人和视标都不动的状态下检查的视力。我国通用E型视力表检查驾驶人的两眼视力。我国对于驾驶人的视力要求是两眼均为0.7以上(可戴眼镜矫正);日本对于领取普通驾驶执照的驾驶人要求两眼视力在0.7以上,大型车辆及3.5t以下的小型车辆和40km/h以上的机器脚踏车的驾驶人则要求其两眼视力均在0.8以上(包括矫正视力);在美国,各州的视力标准不一样,一般要求最低视力为0.5(不包括矫正视力)。

汽车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视力为动视力。驾驶人的动视力随车辆行驶速度的变化而变化,速度提高,则动视力降低,如图3-3所示。驾驶人的动视力还随客观刺激显露时间的长短而变化,当目标急速移动时,视力下降情况如图3-4所示。在照明亮度为20lx的条件下,当目标显露时间长达1/10s时,视力为1.0;当目标显露的时间为1/25s时,视力下降为0.5。一般来讲,目标作垂直方向移动引起的视力下降比作水平方向移动所引起的视力下降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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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动视力与速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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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刺激显露时间与视力

静视力与动视力的关系。静视力好是动视力好的前提,但静视力好的人不一定动视力都好。许多研究都表明,驾驶人的动视力与交通事故有密切关系,一项对365名驾驶人动视力与静视力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表明:静视力为1.0的276人中,动视力小于或等于0.5的有170人,占总人数的61%。因此,对于报考驾驶人的人,不仅要检查静视力,还应检查其动视力,而且要定期检查。

动视力还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大,动视力与静视力之差就越大。

夜间视力与光线亮度有关,亮度加大可以增强夜间视力,在照度为0.1~1000lx的范围内,两者几乎成线性关系。由于夜晚照度低引起的视力下降叫做夜近视,通过研究发现:夜间的交通事故往往与夜间光线不足、视力下降有直接关系。对于驾驶人来说一天中最危险的时刻是黄昏,因为黄昏时光线较暗,不开灯看不清楚,而当打开前照灯时,其亮度与周围环境亮度相差不大,因而也不易看清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往往会因观察失误而发生事故。研究表明:日落前公路上的照度达数千米烛光,日落后30min降到100lx,而日落后50min只有1lx,汽车开近光灯可增至80lx。

夜间汽车打开前照灯运行时,汽车驾驶人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一要注意夜间视力与物体大小的关系。在白天,大的物体即使在远处也可以确认;但在夜间,离汽车前照灯的距离越远,照度越低,因此远处的大的物体也不易看清。

二要注意夜间视力与物体对比度的关系。在夜间对比度大的物体比对比度小的物体容易确认。当对比度大时,认知距离与确认距离之差较大,此时驾驶人有较充分的时间应付各种事件,行车比较安全;对比度小时,认知距离与确认距离相差甚微,这时行车是不安全的。由此可见,夜间行车时物体的对比度特别重要,对驾驶人夜间行车可能遇到危险的地方要设置对比度大的警告标志就是这个缘故。

三要注意夜间视力与物体颜色的关系。交通环境中的众多信息是靠色彩来表达和传递的,例如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以及汽车内部的仪表灯、警告灯、车外的转向灯、示宽灯和制动灯等,汽车车身的色彩也是交通景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看来色彩与交通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色彩对车辆驾驶人来讲无疑也是很重要的。夜间行车时,驾驶人对于物体的视认能力,是因物体的颜色不同而不同的。红色、白色及黄色是最容易辨认的,绿色次之,而蓝色则是最不容易辨认的。

四要注意夜间驾驶人对路面的观察。车灯直射路面时,凸出处显得明亮,凹陷处很黑,驾驶人在行车中可根据路面明暗来避让凹坑。但由于灯光晃动,有时判断不准,若远处发现的黑影在车辆驶近时消失,可能是小凹坑;若黑影仍然存在,可能凹坑较大、较深。月夜路面为灰白色,积水的地方白色,而且反光、发亮,无月亮的夜晚,路面为深灰色。若行驶中前面突然发黑,则是公路的转弯处。

五要注意夜间行车驾驶人对行人的辨认。夜间行车,仅依靠汽车前照灯照明的情况下进行驾驶人对行人的辨认实验表明:辨认路肩上是否有物体存在,如为白色物体且使用近光灯,行驶的车辆距此物体80m左右时即可辨认,黑色物体则需行至43m才能辨认;确认为人时,距离更短,穿白衣服者为42m,穿黑衣服者为20m;若要由其动作姿势确认行为方向时,穿白衣服者为20m,穿黑衣服者为10m。由此看来,在夜间,行人衣服颜色对辨认距离影响很大。有些国家规定,夜间在道路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黄色反光衣服,以确保安全。

3)色觉。色觉是视觉器官的重要功能之一,色觉功能的好坏,对要求辨色力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影响。色觉是视觉系统的基本机能之一,对于图像和物体的检测具有重要意义。人眼可见光线的波长是380~780nm,一般可辨出包括紫、蓝、青、绿、黄、橙、红7种主要颜色在内的120~180种不同的颜色。

由于红色和绿色对红绿色盲患者(色觉异常患者)形成的视觉效果和常人存在差异,因而红绿色盲患者不适宜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如在交通运输中,若工作人员色盲,他们可能不能辨别颜色信号,从而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对交通有重要意义的另一个概念叫色彩,对交通安全的意义在于提高视认性、引起注意和提高识别能力。因此要求驾驶人应具有良好的色觉特性。

4)适应性。在实际道路交通中,驾驶人行车时遇到的环境光照度是变化的。当光照强度发生变化时,驾驶人的眼睛要通过一系列生理过程进行适应,这种适应能力主要靠瞳孔大小的变化及视网膜感光细胞对光线的敏感程度的变化实现。适应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可能在一瞬间完成,所以当外界光线突然发生变化时,人眼便会出现短时间的视觉障碍,这就是人眼的适应过程,光线突然由亮变暗时的适应过程称为“暗适应”,反之称为“明适应”。“明适应”过程较快,不过数秒至1min,但暗适应却慢得多。图3-5所示为暗适应的时间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开始5~6min曲线下降比较平缓,这一段称为A段;经过15min以后,又开始缓慢下降,此段称为B段。暗适应曲线表明人眼在暗适应过程中,有光感的照度随时间的增加逐渐变低。暗适应延续发展的时间很长,可达1h左右。暗适应过程对安全行车影响最大,例如汽车在白天驶入公路隧道时,光线突然由明变暗,在进入隧道最初的几秒钟内,驾驶人可能感到视觉障碍,为了适应人眼的特性,隧道入口处应加强照明,汽车进入隧道后必须打开前照灯。暗适应过程因人而异,暗适应速度过慢、眼机能调节较差则易出现事故。

5)眩目。所谓眩目,是指人的眼睛突然受到强光照射时,由于视觉神经受刺激而失去对眼睛的控制,本能地闭上眼睛或看不清暗处物体的生理现象,这种现象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眩目会使人的视力下降,下降的程度取决于光源的强度、光源与视线的相对位置、光源周围的亮度和眼睛的适应性等多种因素。汽车夜间行驶多数遇到的是间断性眩光,一般认为,在以人眼视线为中心线30°以内的范围是容易发生眩目的区域,希望在此区域内不要有发生强烈光线的光源。

如有强光照射,视力从眩光影响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时间,从亮处到暗处大约需6s,从暗处到亮处约需3s,视力恢复时间的长短与刺激光的亮度、持续时间、受刺激人的年龄有关。一般情况下,在道路中心线上的行人比在路侧的行人更容易被驾驶人发现,但在夜间会车时,由于对向车前照灯引起的眩目,使驾驶人反而不容易看清中心线附近的人和物,因而夜间处于道路中心线上的人是很危险的。为防止夜间会车时眩目,汽车前照灯应备有远近两种灯光,会车时使用近光。在道路设施方面也要注意防眩,如在上下行车道间设置隔离带、加强路灯照明以使汽车夜间行车时不必使用前照灯等。

(2)视觉心理 分析视觉心理首先要从视觉生理说起。所谓视觉生理,就是视觉系统的生理机制,是一个接收视觉信息、处理视觉信息、感知视觉信息的过程。物体反射光经过人的生理构造进入大脑形成生物电信号,信号再经过个体筛选、处理,与原储存的信息比对,得出不同的好恶感,形成视觉心理。在道路交通中,驾驶人的视觉心理可理解为对视觉信息的加工理解。例如,对道路上的交通状况、危险信息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等管控手段的视认和理解程度,决定驾驶人采取何种措施规避危险,安全行车。驾驶人对视觉信息的加工理解能力与驾驶经验、阅历、知识水平、自身素质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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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暗适应曲线

2.驾驶人的行为特性

驾驶人驾车高速行驶时会有如下倾向:(www.xing528.com)

(1)驾驶人的排他性 驾驶人驾车一般都有尽早到达目的地的潜在意识,因此他看到同车道前方有车辆行驶时会感到厌烦,看到限速标志和警告标志会感到着急。如果驾驶人本身再有不满情绪,这个倾向就会更加明显,结果就会造成超速行驶或强行超车,容易产生道路交通事故。

(2)驾驶人的仿效性 驾驶人具有排他性的同时还具有仿效性。会对其他车辆的动作十分关注,并且要仿效其他车辆的动作。在不熟悉的公路上驾驶人的仿效性更加突出。仿效性使驾驶人不作独立判断,盲目仿效其他车辆行动,若其他车辆驾驶行为恶劣、违法行为严重,则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3)驾驶人的判断力 对熟悉的、预知的事情,驾驶人感知判断快。相反,在未知的情况下驾驶人的判断和反应慢,对突然出现的障碍物,制动反应更慢。高速行驶时间越长,行驶距离越远判断力越差。

(4)驾驶人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通常,驾驶人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是低的。在高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时,大多数驾驶人不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调查表明,在车辆间事故中,采取紧急制动的只有47.6%,不制动的有23.5%,同时操作转向盘和制动器的有11%。高速行驶时间越长,行驶距离越远,驾驶人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越差。

3.驾驶人的反应特性

反应特性又称反应时间,是指从接受刺激到反应之间的时距。驾驶人的反应时间与交通安全有密切关系。由于反应时间是人体本身固有的特性,不可能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来改变,我们只能通过对反应时间的研究认识其特点,以便尽量减小反应时间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反应时间的影响因素。由于驾驶人的反应对车辆的安全行驶有很重要的作用,故有必要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驾驶人的反应,以便尽量减小反应时间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在车辆、道路及交通环境的设计方面,采取有利于提高驾驶人反应速度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影响驾驶人反应的因素有客观刺激物,如信号的强弱、数量、空间位置及背景对比度等。还有驾驶人自身的特性,包括感知器官和人体的生理状态等。下面分别加以分析。

(1)刺激物与反应 同种刺激,强度越大,反应时间越短;刺激信号数目的增加会使反应时间增长;刺激信号显露的时间不同,反应时间也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反应时间随刺激信号显露时间的增加而减少。

刺激信号的空间位置、尺寸大小等空间特性与反应时间有关。在一定限度内,驾驶人看刺激信号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长,反之则短,同时,刺激信号的空间特性对反应时间的影响还表现在双眼视觉反应比单眼反应时间显著缩短,双耳听觉反应时间也比单耳反应时间短。

(2)驾驶人的自身特性与反应 感知器官不同,即被刺激对象不同,反应时间不同。反应最快的是触觉,其次是听觉,再其次是视觉,反应最慢的是嗅觉。作为道路交通信息来说,利用接触刺激和声音刺激,都有一些困难,因此现在大部分用光线作为刺激物,如各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等。刺激部位不同,反应时间不同,手的反应速度比脚快。

人体的生理状态特别是年龄和性别与反应时间关系很大。一般来讲,在30岁以前,反应时间随年龄的增加而缩短,30岁以后反应时间逐渐增加,同龄的男性比同龄的女性反应时间要短。对驾驶人进行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驾驶反应测试表明,在一般情况下驾驶,年龄大者(不超过45岁)得分高,事故少;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年龄在22~25岁者得分高,事故少,年龄大者成绩差。22~25岁的男驾驶人,反应时间短,22岁的青年,教习22h,可获得驾驶执照;45岁的男性,需要35h方可获得执照;45岁以上的男驾驶人,身体素质、神经感觉和精力等均有衰退,驾驶机能下降。一般而言,男驾驶人反应时间短,女性驾驶人则长。达到领执照标准的时间,女性驾驶人比男性长26%。遇到紧急情况时差别较大,例如在遇到正面冲撞之前的一刹那,多数男性驾驶人想方设法摆脱,而女驾驶人则恐慌,手足无措。在培训驾驶人时,应适当延长女学员的训练时间,在安排任务时,应给女驾驶人操纵轻便车,这样,有利于保证交通安全。

(二)驾驶人的心理特性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与驾驶工作相适应的心理条件,在驾驶人中,总有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易发生交通事故。为此,对人体的心理特征作出综合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注意特征

注意就是人们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对象的集中和指向。注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意识的集中性;二是对象的指向性。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心理活动有选择地集中和指向于一定的道路交通信息,经过大脑的识别、判断、抉择,然后采取正确的驾驶操作,保障行车安全,所以注意能力是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心理因素。

(1)注意的广度 注意的广度又称注意的范围,是指在同一时间内能够清楚把握对象的数量。驾驶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能够把握的注意对象越多,对交通信息的感知越充分,越有利于行车安全。驾驶人在高速行驶时,由于视野中注意对象停留时间短暂,为了准确感知某个特定的对象,势必牺牲对其他对象的注意,将注意集中到这个特定对象上来,会影响注意的广度。这就是所说的注意的指向性,即在每一瞬间把心理活动有选择地指向于一定的对象,而同时离开其余对象的特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经验丰富的驾驶人会把注意投放在道路右侧低速行驶或违章停车的车辆上,确定其动向,避免刮碰或追尾。

(2)注意的稳定性 注意的稳定性又称注意的持久性或集中性,指在一定事物上的注意所能持续的时间。试验表明,驾驶人在单一行车环境中注意力衰减得很快。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时,由于单调性和重复性,会使注意难以稳定,甚至出现开小差的现象,当出现突然情况时,很容易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在道路线形设计、道路景观布置方面都会采取一些措施,以不断向驾驶人提供新鲜信息,唤起注意转换、保持注意的稳定性。正是由于注意能不断地转换,才能使行人和驾驶人对新的情况做出必要的反应。

(3)注意的分配 注意的分配是指在同时进行两种或几种活动时,把注意指向不同的对象。驾驶人应当有很好的分配注意的能力,以便同时接收几个信号、完成几个动作。在动态情况下,由于车辆的高速行驶,为了能迅速、及时、清晰、深刻地获得汽车运行的一切必要信息,需要随时调整注意的水平。经验表明,人的感受性不能长时间地保持固定的状态,而是在间歇地加强和减弱,如在空旷、宽畅的道路上和在市区拥挤的道路上行车时,驾驶人投入的注意量是不同的,他是根据道路状况来提高或降低注意水平的,当环境需要减少时,分配的注意量也减少。注意力的灵活程度对驾驶人来说很重要,依靠注意力灵活性,驾驶人能把注意力从一个目标转移到另一个目标,从各种现象的总体中,分辨出最本质、首要的现象。有时也要求降低注意力的水平以避免疲劳。

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有经验的驾驶人只是把少量的注意分配到驾驶操作上,而把更多的注意分配到道路变化、车辆状况、交通标志、道路信息等行车信息的获取上,保证行车的安全性。

2.意识特征

驾驶人在高等级公路上的行车意识具有以下特征时,容易出现事故。

(1)意识占有与无意识连锁反应 所谓意识占有,是指人的意识和注意完全被某种事物所占有,使人处在无意识状态。势必会导致无意识连锁反应。例如同方向行驶三辆车,如图3-6所示,大型车B与前方A车为同车队两辆车,B车驾驶人紧跟A车行驶。A车驾驶行为在B车驾驶人的意识中占了绝对位置,小车C在大车B驾驶人的意识中存在的价值很小,这叫做意识占有。当A车因前面出口空旷突然加速时,B车也很容易无意识发生连锁反应,忽略C车的存在而加速前进,结果与并没有加速的C车相撞。上述相撞事件极易在平坦的直线路段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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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驾驶人的意识占有及无意识连锁反应

(2)视野紊乱 高速行驶的驾驶人,都保持一个稳定的视野(一般是等腰三角形最为适宜),以保证视认良好、安全行车。但在行驶过程中,若受到流体干扰,驾驶人视野的等腰三角形变得不等腰,出现视野紊乱,即无意识地转移注视点,转动转向盘将车辆开上中央分隔带或撞上路侧防撞设施。例如,驾驶人高速行驶时,若始终注视左侧中央隔离设施,因存在相对运动,而产生流体干扰导致视野三角形变形。这种现象使驾驶人感觉距左侧中央隔离设施越来越近,于是本能向右转动方向盘,导致车辆转向右侧,可能与右侧车道上的车辆发生碰撞。

(3)精神疲劳 高速公路长时间行驶,由于相对干扰小,一方面避免了大量交通冲突,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也会因驾驶人意识水平降低而产生疲劳,甚至会出现打瞌睡的“高速催眠”现象,而发生车祸。

3.性格特征

性格是人对客观现实的态度,其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习惯化、稳定化的心理特征,如刚强、懦弱、英勇、粗暴等。驾驶人由于性格不同,对安全行车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也不同。

人的性格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驾驶人的性格类型是按照个体心理活动的倾向性来划分的,有外倾型和内倾型两种。外倾型性格的驾驶人性格开朗、活泼且善于交际,在行车过程中自我控制能力、协调性差,自我中心意识强;内倾型驾驶人则相反,一般表现为沉静、反应缓慢、喜欢独处、重视安全教育、行车中不冒险。

驾驶人要确保安全驾驶,必须了解自己性格类型的特点,自觉地对自己的性格进行自我调节和优化组合,从而培养良好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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