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近几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得知,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以下特点:
1)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据统计,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
2)道路交通事故四项绝对指标自2004年以来基本逐年递减,万车死亡率逐年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和受伤致死率高。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近几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20%~25%,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4%,这一是说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后果较为严重,二是说明我国车辆肇事后施救体系还有提升空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1.9人/万车的水平,见表1-2。
表1-2 我国近7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对指标统计结果
3)通过我国近5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呈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0:00~1:00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这主要是驾驶人疲劳困倦所致。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4、5月份和11、12月份。另外,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到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这并非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而是因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工作要求,各基层交管机关每月的25日向上级交管单位上传本月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导致25日发生事故数据部分转移到26日的数据中去。(www.xing528.com)
4)经济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据统计,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5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5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5位的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全国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经济发达省份和地处交通核心区的省份交通量大,交通肇事频次高也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变化规律。
5)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据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一半以上。
6)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数的五分之一,占死伤总人数的四分之一。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7)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人员。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大,道路不断延伸,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农民出行大幅度增长,交通参与活动日趋频繁,但同时由于这部分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40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5万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50万公里,极大促进和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到2011年底,全球汽车保有量达到10亿辆,我国实际已经突破1.1亿辆。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近年来影响我国公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的4项数据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我们还是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的交通安全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中等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仍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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