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前所述,当郭嵩焘出使英国之前就已经遭到了国内腐儒们的极力诋毁,于是,不少高官大员们要求刘锡鸿暗中监视郭嵩焘的一举一动。当郭嵩焘全力以赴处理中英之间的许多大事件时,刘锡鸿也没闲着,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在搜集郭嵩焘的各种“罪状”。郭嵩焘率领赴英使臣们于正月到伦敦,当年四月刘锡鸿便向朝廷呈报了一份奏折。他列举了郭嵩焘“十大罪状”以此弹劾。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份奏折的“韵味”,特将全文摘录如下:
“查郭嵩焘自奉命使英后,悖谬之罪种种,如臣子忧国,或私居窃叹,或以艰危之状为君上言之,岂可普告敌人牖启觊觎之志。而郭嵩焘辄向英人诋毁时政,谓中国将作印度,将被吞并与英、俄,臣耳所亲闻凡经数次。其罪一也。
“云南之案,郭嵩焘辄以不杀巡抚岑毓英为恨,有必执诸死地之意。其所撰递国书诵词,亦有“该管巡抚照例亦应议处”之语,经黎庶昌婉词屡劝,乃始删去。其与威妥玛本夤缘结识,于召用入都,寓居南城延旺街地藏庵之日起,遂成至交,既到伦敦,尤相亲昵。乃上年正月十五日与臣及翻译官德明、洋人马格里皆到威妥玛寓所,忽相愤争如仇敌,郭嵩焘竟至厉声说及“中国非无人才,非无官力,不怕构兵”之语。威妥玛则谓当裂碎烟台条款,要杀岑毓英。臣从旁劝以全权大臣所定和约不应翻覆,为威妥玛言之,始获散出。登车后,郭嵩焘犹向马格里大詈“岑毓英是天下之父,一言要杀,便都庇护”等语,似有意挑剔。其二罪也。
“尚左尚右为一朝制度之大者,出洋伊始,船抵新加坡,接见该处大酋,郭嵩焘竟改尚右。臣劝阻之,伊以古礼如此为答。臣谓圣人云当遵时王之制,郭嵩焘曰:我这便是时王之制。翻译随员多闻之。未审郭嵩焘所谓时王系洋人,抑系自指。其罪三也。
“镶黄正黄,皆御用旗色,而郭嵩焘谓是草木黄落,其色不佳,要将船上黄龙旗改用五色。经臣拦止,乃变其说为宜镶红帛,著之日记,以备他日考定。查一旗式定自开创之天子,郭嵩焘何人乃敢以考定为言,所谓他日系指何日?其罪四也。
“副使之派,出自廷旨,而郭嵩焘自谓是其所派,至于奏折列入副使名册则将钦差二字抹去,而于其参奏之参赞官张自牧等,则径称为参赞大臣,以咨文行之。事关谕旨,亦可夺予任情。其罪五也。
“外洋相见,以尊卑为等杀,而郭嵩焘之见同舟兵丁亦必起而垂手站立。其在伦敦,虽微末商伙,亦必与之握手以为恭。上年五月,在美理驾(阿美利加)之巴西国王夫妇皆游于英,相遇于跳舞会,洋人皆止起立,郭嵩焘独趋至阶前,若站班然,国王仅一顾盼询问为谁。郭嵩焘又参其妇于正座,此妇仅端坐一点头而已。过示卑恭以求悦。不复顾念国体。其罪六也。
“伦敦为各国会集之地,衣冠举动各从其俗,英人绝不强以相同。乃洋人多持伞,郭嵩焘则急于索伞;洋人不持扇,郭嵩焘则急于去扇;洋人听唱皆捧戏单,郭嵩焘不识样字,亦捧戏单;洋人闻可喜之词,皆以指击案,郭嵩焘不谙洋语,亦效击案,甚至中国若茗饮本为洋人所最好,郭嵩焘且改用银盘银罐盛糖酪以奉客。摹兴肖色,务欲穷工,不以忘本为耻。上年七月初九日与臣同观于喀墩炮台,披服洋衣,顾盼自得。其罪七也。
“初抵伦敦,郭嵩焘即锐意学声洋语。苦于不能,乃令其小妾效之,以四出应酬,并令入戏院,首先请客以开往来之端。中国闺教如此森严,不知郭嵩焘何所图利,乃汲汲然驱之以败坯。其罪八也。
“公事本当公言,况在外国。而郭嵩焘与威妥玛接晤,始则副使不得与闻,继则华洋翻译官皆不令在侧,往往闭门密语,不知何所商谍。其罪九也。
“以运使而署巡抚,以臬使而擢侍郎,国家之所以待郭嵩焘者,可谓逾格。乃犹心怀怏怏,动辄怨望。上年四月初一日来臣寓室,谓各国遣使皆仅编修部曹为之,独伊以侍郎充当。又谓凡劾伊者皆立见升擢,言之切齿深恨。其罪十也。”
这就是晚清朝廷官员的作风,足见是多么的肮脏和龌龊。由此,我想起了一位老教授给我讲过在“反右”期间的故事。他说,当时,老教授每天在实验室工作实在很忙,无暇顾及许多。反右运动开始时,这位教授讲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真实的思想。但另外一位老师则每天拿着一个笔记本跟在他后面,将他的“所作所为”一一记录在案。到后来,这位教师拿出笔记本,成为了将老教授打成“右派”的铁证。老教授告诉我,今后,一旦看到有人拿出笔记本最好是“禁口”。可见,中国的这种“肮脏和龌龊”的事业是有遗传的。
回过头来,我们看看刘锡鸿对郭嵩焘这列举的“十大罪状”究竟是些什么“货”。(www.xing528.com)
关于“罪状一”,即所谓郭嵩焘“向英人诋毁时政”。在后来出现的许多史料中,均表现出郭嵩焘确实是个毫无城府,没有防人的心思的正人君子。他在很多情况下,与英国友人谈到中国的状况时总会发表自己不满的观点。这点在他向咸丰皇帝的奏折中就已经表现得非常突出。但无论怎么说,他满心思地希望国家尽快改变这种官僚贪腐的政局。但是他根本没有戒备象刘锡鸿这样的小人,天天拿着一个笔记本在仔细地记录自己的所谓“罪行”。
关于“其罪四”,即所谓旗帜的问题。当时郭嵩焘出使英国途中,将自己所见各国的国旗、商旗式样一一作了记载并写入到了日记中。他觉得中国当时并没有象其他国家一样有对外正式的“国旗”这个名号。而当时出使英国时,中国的“国旗”实质就是一面三角形的“龙旗”,而且是黄色的。在海洋上,各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悬挂“黄色旗帜”,则表示该船上有危重病人需要急救。因此,他对刘锡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回家后,应该考虑专门设计一种自己国家的“国旗”,并记入日记中“存此以备他日考定旗式之一助”。没曾想到,这位副使就此作为打击郭嵩焘的“罪状”而记录在案。
之于“其罪五”,将副使“钦差”二字抹去,一是当时大清朝根本没有与洋人打交道的经验,一行人到了英国才知道有一项向该国国王递交“国书”的仪式。后来朝廷于十二月才将“国书”送到郭嵩焘手中,于是才有了中国大使到温莎行宫补上向女王递交国书的仪式。但是,在朝廷的“国书”中并没有“钦差副使”一词。刘说是郭嵩焘有意篡改“廷旨”则纯属捏造。二是,郭嵩焘对自己的喜怒哀乐从不隐瞒,总是表形于色。因为,到了英国后,他对刘锡鸿平日里的所作所为甚为不满,也没有把他当做“副使”用,这样就导致刘锡鸿对他的怨恨更深。
关于“其罪九”,怀疑郭嵩焘有里通外国的“商谍”之嫌,更是纯属诬告了。刘锡鸿的主要依据是郭嵩焘与威妥玛的关系过于密切。当威妥玛担任英国驻华公使时,郭嵩焘就曾多次与其交往,并结下了较深厚的友谊。郭嵩焘出使英国后,正好威妥玛生病在家休养。由于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外设立大使馆,许多问题乃至国际法中国人皆不懂,于是,郭嵩焘曾多次到他家或邀请其来使馆向他请教,两人的私交也就自然多了一些。当时,大清朝根本没有“国际商业”的概念,故而,何来“商谍”一说?纯粹是捏造。
关于“其罪七”,用洋人的礼仪与之交往,关于“其罪八”,教自己的妻子学习英文等等,这样也能成其为“罪”?既然属于“罪行”,何必在国外设立使馆?
但是,就是这样一些莫须有的“罪状”,足以断送郭嵩焘的前途。最后连皇太后都难以保全他的名声。
从刘锡鸿的奏折以及后来许多大员对郭嵩焘的的参劾奏折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腐败沉沦的政权,是一个多么蒙昧无知的时代。
首先,在这个“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时代,清廷和社会的主流思想表现出来的一是夜郎自大,死守腐儒,不承认世界在极度变化。从英国于1793年第一次正式派遣马戛尔尼[158]作为驻华使节,就因为“跪拜礼”的问题而告终。从此,中国就与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错失了良机。同时,对于洋人的不断寻事乃至军事战争,朝廷的那些官员开始皆以“虚狂”的心态而对待之。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僧格林沁,根本不把洋人当一回事,最后败得一塌糊涂。
其二,清廷从上到下皆是愚昧无知,盲目地仇视洋人,认为洋人是“夷狄”之邦。但一旦被洋人打趴了,皆成了软骨头,见到洋人即跪拜,对洋人有着天生的柔性,毫无民族的自信心。但是,他们又生性看不起与洋人打交道的人,认为是出卖了祖宗。光绪元年春节,总理衙门组织在京的官员与国外使节共同庆贺新年。而时任大学士、军机大臣的翁同龢到场后,坚决拒绝吃“洋食”,获得了大多数官员的赞赏。因此,他们对于郭嵩焘出使英国从骨髓里就采取轻视、蔑视的心态,甚至用谩骂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愚痴。后来听说郭嵩焘竟然还与洋人们跳舞,穿洋服,说洋话感到无以言表的愤怒。
其三,坚持愚昧无知,宁可吃亏上当,也要坚守所谓的“祖制”。“第一次鸦片战争”吃亏在武器,长矛加大刀何以能抵御人家的洋枪洋炮?于是只得与洋人签订了一些列的不平等条约。但是,官员们照样该贪的还是贪,朝廷该腐的还在腐。于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如辄复现。朝廷以及大臣们对与洋人展开的“争战”与“和谈”只是死抱住“祖制不变”即可,但涉及国家大局安危层面的问题从未有清醒的认识。
其四,除了维护“皇家的体面”外,毫无“民本”的意识。无论英、法、美、日等国家的军队如何在中国大地上上演一幕幕惨无人道的悲剧,但只要能使皇家的既得利益不受侵害,其它皆可不顾及。至于人民遭受的苦难,朝廷的大臣几乎无人问津。故而,当联军攻打圆明园时,不少当地的老百姓还帮助联军队伍搬楼梯,为联军提供食物,这时一幅多么滑稽和悲惨的景象!
面对这样一批愚痴的“士大夫”们,他们无论如何也容不下郭嵩焘,郭嵩焘自然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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