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柱接受这份任务后,反复思量,皇上要求坚固、永久,但到底修建多大的范围?多高的尺度?如果简单的建造,如何能永久坚固?况且,皇上说出了“只以水中立基,工用浩繁,事不果行。”也就是说,想在水中打几个木桩,一是工程浩繁,二是很难行得通。因为湖水风浪太大,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同时,皇上还提出了,这个工程还得有创新的意境,“朕以勤求民瘼为心,凡内外远近地方,疏浚修建工程,可以利济群生者,无不乐为兴举。”也就是说,要在“内外远近”做出一个“样榜工程”永久流传。这对迈柱而言是一项极富挑战的任务。
迈柱接旨后并没有急急忙忙地组织施工,而是精心地斟酌皇上的意图后,于三月上旬向雍正皇帝上呈了一份奏折,其曰:
“湖广总督迈柱奏:洞庭为域内第一大湖,风浪叵测,出其途者莫不恐惧,咸有戒心。蒙皇上圣明远照,特发帑金[65]二十万两,于湖中舵杆洲建立石台,俾[66]往来舟楫得有避风湾泊之所,保全生命。此乃开辟以来,亿万年未有之举。自我皇上创之,由今而后,千万不朽之功,皆我皇上成之。行据委理工程道员许登瀛逐一估计,又于东、西两面各建庙宇一所,召僧住持;又盖营房二所,拨兵居住守护,并立高杆两枝,日则张旗,夜则悬灯,使行舟远望得有指归;又于南、北两面,拟造店房数十间,使贸易者居之,出卖米薪,以资过往商民食物。谨绘建筑石台图式,恭呈御览等因。”
可以肯定地说,迈柱在向皇上呈报的折奏中,备有一份详实的设计图纸、工程施工方案、建筑造价等相关文件资料。雍正皇帝仔细阅览后,于当月二十一日《奉朱批》其曰:
“览奏并图已悉。万寿宫毋庸建造,只立一碑亭可也;余照议行。钦此。”
建造舵杆洲究竟有多大的工程量?今天除了在《洞庭湖志》、《洞庭湖三府二州八县四大水之湖全图》中可以看到舵杆洲的图形外,不可能看到从迈柱的折奏中的建筑图纸,更不知其建筑详实的施工方案。
但从迈柱的折奏中我们可以分析,前一段文字是歌颂皇上的功德无量。后一段文字是建筑的具体布局。“东西两面各建庙宇一所”,其中有一座是道家的“万寿宫”,但皇上裁撤了。在庙宇旁“盖营房二所,拨兵居住守护”。从清代的兵役防守规定分析,这里必定是一座“哨所”的建制,至少有士兵二十至五十人。为了解决来往船只和商旅的生活问题,“又于南、北两面,拟造店房数十间,使贸易者居之,出卖米薪,以资过往商民食物。”这里说的“店房数十间”,至少有十间或者更多,用于来往商旅行人的住宿及生活所用的米、薪等必须的消费物资。同时,这里主要还是为了让船只在风浪期间停泊,因此,必须要安排洲上工作人员的住宿和生活。如果风浪过大且久不停息,在这里生活的人更应该能得到安心,如皇上谕旨“况商贾改旅之往来,可以避风波之险,而登衽席之安”。要全部完成这么多的功能,舵杆洲的建筑面积及其规格会是一个什么样式?
依据舵杆洲的实际状况,洲上的军营和民房可能采用“硬山建筑”,另一座庙宇可能采用“歇山建筑”。
按照清工部《工程做法通则》规定的“凡檐柱以面阔十分之八定高,以十分之七定径寸。如面阔一丈一尺,得柱高八尺八寸,径七寸七分。”又依据民间面宽与柱高的比例为10:8,即通常所谓面宽一丈,柱高八尺。柱高与柱径的比例为11:1和五檩、四檩小式建筑,面阔与柱高之比为10:7的规格计算,每一间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不会少于21平方米。由此可推论舵杆洲上的实际建筑至少有二十间房屋,其实际建筑面积至少也会达到1000平方米。还有一座庙宇建筑面积也不会少于500平方米。另外,还有两座“旗台”,以便“日则张旗,夜则悬灯,使行舟远望得有指归”。还应该建有码头,以供来往船只停泊靠洲。同时,整个洲上还应该留有活动的空间,如人员的进出通道,士兵的巡查路径及操练场地,防守的瞭望台等等应该一并在整个建筑考量之中。如此算来,整个州上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应该少于5000平方米。最主要的是,皇上要的是“石台”,而非“土堆”。如果舵杆洲要承载5000平方米的“石台”,那么当时应该建筑多高才能保障石台上的建筑和人员在狂风大浪中安然无恙?由于高度而导致水下的基础建筑应该是多大?投入的石片应该有多少立方?投放的木材又是多少立方?填入的泥土应该是多少立方?为此,要投入多少劳动力、多少船只才能完工?更烦恼的是一旦洪水来临,湖面根本无法施工。因此,又如何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www.xing528.com)
工程初期的进展一点都不顺利。雍正九年(1731)三月皇帝“朱批”,五月迈柱就开始组建班子,并组织人员进场勘测,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六月洪水来临,无法动工,只得处理有关材料的购买和设计施工图纸。进入十一月才能逐步施工。也就是说,雍正九年没戏。到了第二年,稍有进展,但洪水一到又只能停工,整个工程还是没有多大进展。这时,朝廷里开始有人说话了,向皇帝上奏,说建筑舵杆洲花费白银二十万两,但至今没有进展。还有的向皇上说,具体实施的官员不尽心尽责,玩忽职守,贻误工程,要追究责任。于是,雍正十二年(1734)四月二十八日,皇上开始过问了,并严肃地向迈柱提出了责罚,下旨曰:
“洞庭湖舵杆洲建筑石台一事,地方有司果有玩视工程,怠忽从事官员,着实严参,毋得姑容。钦此。”
这下急坏了总督迈柱,他于五月初四日及时向雍正皇帝上奏:
“胡广总督迈柱上奏:臣查近湖十二县,去秋领帑雇募人夫、船只。勤敏帮办者固多,间有二三处不能如期雇到或解不及数者,臣以该令等或才具平常,或一时船夫缺少,或胥役[67]奉行不善,以致未能如期齐全,已严檄戒饬[68]。并檄行总理衡、永、郴道许登瀛就近查察,如有玩视,令其详参。兹值湖水渐长,对洲取土,河堤水已漫过,在台运土夫船均已发回,止留运砌石夫船在台办理,俟[69]秋时水退,仍于对洲河堤取土,甚近,且土坚如石,填筑台心,自可赶办,以翼来岁告竣等因。”
五月十五日,雍正皇帝紧接着在迈柱的奏折上“朱批”:
“此工当极加留心,督催办理。从前未免懈怠,以致蹉跎至今未竣耳。钦此。”
这个工程应该说是从雍正九年正月开始,到雍正十二年五月,皇帝连续下了三道“谕旨”,而迈柱也是十分努力尽心在办理。直到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才基本正式完工。所谓“基本”是石台周围受洪水和风浪的冲击要不断进行维修。应该说,这是一件伟大而十分棘手的工程。
那么,舵杆洲上的石台最后究竟建有多大面积?据《嘉庆洞庭湖志·洲港》篇记载:“国朝雍正九年,奉旨拨部存平余银二十万两,修砌石台,周围二百七十五丈,上建神庙,当年实际支银十七万七十有余,余银以为岁修。”从这段行文,舵杆洲的体量就有得算了。从唐代以来,全国在度量衡上基本一致并无太大的变化。当时的一丈等于十尺。而一尺各个年代不同,从唐到清基本在30到32厘米之间。我们这里说的“一丈”沿用的是清朝的度量衡制度,一丈等于320厘米,等于现在的3.2米。如果按照这个数据计算,舵杆洲上的石台面积实际为7384平方米。可见,这是在洞庭湖中全部由人工建造实施的一个多么庞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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