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洞庭湖志》“洞庭湖中的舵杆洲”
据《岳州府丙寅郡志》记载,雍正二年(1724),夏秋季节洞庭湖洪水泛滥,八百里洞庭湖如同脱缰的野马,巨浪滔天,虎啸猿啼。从澧水、沅水、资水、湘江上下的船帆和长江出入洞庭湖的商船不知有多少沉入湖底。湖区广大地区的老百姓遭受洪水的肆虐,惨不忍睹。湖南巡抚向朝廷多次告急,请求给予赈灾和灾后治理。
雍正皇帝见状,以企湖神护佑,给百姓带来福祉,于雍正三年(1725)四月二十二日,遣胡广总提督魏国经,代替皇上致祭湖上之神。其文曰:
“维神灵钟荆楚,膏润东南。三峡汇流,九江合派。朕抚取寰区,考稽典礼,将祈福以庇民,宜加封而致祭。爰命所司,崇神封号,曰:“涵元汇利洞庭湖之神。”惟冀波浪永静,蒸黎获利济之安;风雨以时,稼穑享屡丰之庆,神其昭鉴;来享苾芬。”
然而,洞庭湖神并没有给皇上丝毫面子,雍正五年(1727)五月夏,又发生了大水灾。据《岳州府丙寅郡志》载:“两岁大水,诸堤溃坏。先官为捐赈,复奏奉发帑银赈饥,仍按分数豁免本年钱粮。”“八月淫雨。自六月至八月大雨不止,麦禾两伤。”这样大的洪水灾害,必然造成洞庭湖大水猛涨,洞庭湖中风帆遭受波涛巨浪的冲击,致使翻船的事故屡屡发生。这样,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整个湖南乃至长江中下游商贾、游客的安全。
湖广总督迈柱[63]见状,心生悲痛。于是,向雍正皇帝上疏,一是请求给湖区老百姓赈灾,更重要的是请求在湖中建立一座人工岛,为过往船只躲风避浪。(www.xing528.com)
雍正六年(1728),他再一次向皇帝上疏,请求尽快在洞庭湖中建一座躲避风浪的小岛。这次皇帝接受奏疏之后,认真听取了迈柱的陈述,然后,要求工部派员一起前往洞庭湖实地考察,核算工程造价,并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经过两年时间多方考核,雍正九年(1731)正月,皇帝“特谕”在今东洞庭湖中心位置即今华容县幸福乡以北10公里处的洞庭湖面上,耗费帑银二十万两,用人工造一座“舵杆洲”。从我们见到的雍正皇帝的“谕书”中,其对民众安危的关怀溢于言表。
“《雍正九年正月二十一日,上谕》:
“朕闻洞庭一湖,绵亘八百余里。自岳州出湖,以君山为标准,一望杳渺,横无际涯,而舵杆洲居湖之中,去湖之四岸,或百余里,或二百余里。舟行至此,倘风涛陡作,无地停泊,亦无从拯救,多有倾覆之患。昔人曾经创议,若于此处建筑石台,则狂风巨浪之中,商船有泊湾之所,实有裨益。只以水中立基,工用浩繁,事不果行。朕以勤求民瘼为心,凡内外远近地方,疏浚修建工程,可以利济群生者,无不乐为兴举。况商贾改旅之往来,可以避风波之险,而登衽席之安,尤事之所当举者。查营田[64]水利捐纳项内,有平余银二十万两,着将此项银两解送楚省,交与总督迈柱,会同巡抚赵恩宏,遴选贤能之员,相度估计,悉心经理,建筑石台,以为舟船避风停泊之所。务期修造坚固,以垂永久,毋得草率塞责。特谕。”
雍正将此事交给了湖广总督迈柱具体实施,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最重要的是交代了建筑舵杆洲的经费数量和经费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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