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岳州府作为滨洞庭、临长江的水陆交通要冲,商贾云集,贸易繁忙,但原有的府城地域过于狭小。明代,岳州府城迎薰门吊桥至北门渡口、西面沿湖至东门的九龙堤,周围筑有城墙,城内面积约2.7平方公里。吊桥以南则是以乾明寺为主体的建筑,其余都是一片荒山野岭。明洪武年间,岳州经过“屠城事件”之后,呈现一片凄惨荒凉的景象。后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岳州府才逐步开始恢复它的生机。待隆庆年间,岳州府已经显露出了生机勃勃的气象。当时,在州府的城区内,设置了许多政府的衙门。
知府为岳州府的最高行政长官,统管辖区内各县的吏治、文教、民政、财政和刑法。州知府下设同知、通判、推官、经历、照磨、检校等,以分管州府内的各项行政事务。
据《隆庆岳州府志》载,城内主要衙门有:
岳州府、岳州卫、江防道、布政司、察院、按察司、东分司、西分司、广济仓、演武场及巴陵县衙[17]。由于城内官署衙门居多,城内的居民大部份以军政人员的眷属为主,一些街道基本上以官署衙门的名称命名。而不属于岳州府直接管辖的有岳州卫、江防道两个机构。
岳州卫:洪武四年(1371)置岳州卫于岳州府。明代的“卫所制”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隆庆府志》岳州府图
明初,军队兵员的来源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收纳,即从征战中投降归顺的元兵及群雄归附的士兵和获罪而谪发的士兵。第二,也是最主要的来源,即则籍选,亦即“垛集军”,是从户籍中抽丁而来。此外,明朝中期以后还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只属於少数。而军队的管理以“卫所制”为最主要的军事管理体制。(www.xing528.com)
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卫所制”中规定,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名军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名军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小旗10个。此外,还有一种单独驻扎在某一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指挥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还有一种称为“御”[18]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1390)时,全国共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军队总人数达300万余人,但是,其中将近一半以上的军人属于“民兵”,即不属于国家正规军的编制。
岳州卫署的地址设立在府衙的东南方向。当时,岳州卫设有卫指挥署,指挥署内军事指挥官共设定21人的编制。其中指挥同知六人,巡视洞庭都指挥1人,指挥佥事8人,纳级指挥佥事6人。为了加强城区的治安管理,岳州府在各个水路要道设置了哨所和巡检司,派驻士兵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岳州卫还下辖巡视署和演武教场两个机构。巡视署设在今吕仙亭之右,面临洞庭湖。成化年间,洞庭湖上经常“水贼出没无常”[19],故加强了岳州卫护城的力量。当时,在卫所署的左边设置了军器局,建有演武教场[20]。卫所署管辖的军士共5600余人。其中驻守在府城的巡哨士兵有1120人。卫所有战船[21]50艘。岳州卫共有屯田682顷37亩3分,“子粒”[22]8188石4斗6升,合今天大约有11000余亩的田地,每年生产的军粮大约有769709.6公斤。
明时,岳州卫还在下面设置了6个巡检司和3个“哨所”。其中,鹿角哨所有千户、百户各1人,领卫兵50人。鹿角巡检司巡检1人,领弓箭手36人。鸭栏嘴巡检司巡检1人,领弓箭手80人,快船1艘。城陵矶巡检司巡检1人,领弓箭手100人。土门界巡检司巡检1人,领弓箭手40人。长寿巡检司巡检1人,领弓箭手40人。华容哨所千户1人,领卫兵50人。明山哨所千户1人,领卫兵50人。当时临湘县没有设立巡检或哨所,主要原因是“临湘无城矣,独于此且缺焉。[23]”
江防道:明代对整个长江流域的防备是十分严谨的。尤其是洞庭湖区域,时常“盗匪出没,袭扰民居”。而岳州府南控四水,北扼大江,历史上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如果岳州府失守,必直接威胁南京。因而,朝廷十分看重这块地方。由此,在这里专门设置了江防道直属中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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