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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内置保温层组合剪力墙的节能设计要点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居住建筑的布置需满足表1.4的基本要求。当体形系数大于表1.5规定的限值或窗墙面积大于表1.6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设计。

钢筋混凝土内置保温层组合剪力墙的节能设计要点

1.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

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
Table 1.3 Design objectives of indoor thermal environment

2.建筑布置与体形设计

(1)居住建筑的布置。居住建筑的布置需满足表1.4的基本要求。

(2)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1.5规定的限值,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1.6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1.5规定的限值或窗墙面积大于表1.6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的要求进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并且在进行权衡判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表1.6中的对应值大0.1。

表1.4 建筑布置基本要求
Table 1.4 Basic requirement of building arrangement

表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Table 1.5 Limit of shape factor of residual buildings in severe cold and cold zones

表1.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Table 1.6 Limit of window to wall ratio of residual buildings in severe cold and cold zones

如图1.1所示,表1.6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的范围。

图1.1 建筑朝向的范围划分
Fig.1.1 Regions of building orientations

楼梯间及外走廊与室外连接的开口处,应设置窗或门,且该窗和门应能密闭。严寒(1A)区和严寒(1B)区的楼梯间宜采暖。设置采暖的楼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应采取保温措施。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设计。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1.7规定的限值,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1.8规定的限值(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当体形系数大于表1.7规定的限值或窗墙面积比大于表1.8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1.7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Table 1.7 Limit of shape factor of residual building in hot summer and cold winter zone

表1.8 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Table 1.8 Limit of window to wall ratio of external window in different orientation

(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设计。夏热冬暖地区的北区(4A)内,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35,塔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

各朝向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南、北向不应大于0.40;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建筑的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当房间窗地面积比小于1/5时,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1)严寒和寒冷地区。根据建筑物所处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不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9和表1.10规定的限值,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1.9和表1.10规定的限值。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是考虑了结构性热桥影响后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周边地面是指室内距外墙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当设置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普通窗降低15%,且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

表1.9 严寒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Table 1.9 Limit of heat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building envelop in severe cold zone

表1.10 寒冷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Table 1.12 Limit of heat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building envelop in cold zone

注 寒冷(2B)区的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不包括土壤和混凝土地面。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严寒地区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6级。寒冷地区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

封闭式阳台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应设置隔墙和门、窗。

2)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隔墙和门、窗时,应将阳台作为所连通房间的一部分。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1.9和表1.10的规定,阳台的窗墙面积比必须符合表1.6的规定。

3)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表1.9和表1.10的限值,窗墙面积比不超过表1.6的限值时,可不对阳台外表面做特殊热工要求。

4)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大于表1.9和表1.10的限值时,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9和表1.10所列限值的120%,严寒地区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5W/(m2·K),寒冷地区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1W/(m2·K);阳台外表面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60%,阳台和直接连通房间隔墙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表1.6的限值。当阳台的面宽小于直接连通房间的开间宽度时,可按房间的开间计算隔墙的窗墙面积比。

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

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做保温处理,并应保证窗(门)洞口室内部分的侧墙面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减小附加热损失。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进行保温处理,并应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减小附加热损失。

变形缝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保证变形缝两侧墙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不低于露点温度。(www.xing528.com)

地下室外墙应根据地下室不同用途,采取合理的保温措施。

寒冷(2B)区建筑的南向外窗(包括阳台的透明部分)宜设置水平遮阳或活动遮阳;东、西向的外窗宜设置活动遮阳。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表1.11规定的限值。

表1.11 寒冷(2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Table 1.11 Limit of comprehensive shading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 in cold(B)zone

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的要求进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2)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不应大于表1.12规定的限值。外墙的传热系数是指考虑了结构性冷桥影响后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当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1.1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要求进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1.12 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Table 1.12 Limit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an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of building envelop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13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1.13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1.13规定的限值小10%。当设计建筑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1.13的规定时,必须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要求进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当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满足表1.12的限值要求,但热惰性指标D≤2.0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

当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的面密度≥200kg/m时,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

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表1.13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墙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Table 1.13 Limit of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an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of external wall in different orientation and with different window to wall ratio

注 楼梯间、外走廊的窗不按本表规定执行。

东、西向的外窗应设置挡板式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南向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各朝向的窗户,当设置了可以完全遮住正面的活动外遮阳时,应认定满足表1.13对外窗遮阳的要求。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多层住宅外窗宜采用平开窗

建筑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

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1.13中的相应值小10%。

2)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不应低于外墙的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

围护结构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平屋顶宜采取绿化、涂刷隔热材料等隔热措施。

(3)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系数不应大于4.0W/(m2·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0。当设计建筑的天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1.14的规定。对于D<2.5的轻质屋顶和东、西墙,还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所规定的隔热要求。外墙2.0<K≤2.5,D≥3.0这一档仅适用于南区。当设计建筑的南、北外墙不符合表1.14的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表1.14 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K/[W/(m2·K)]和热惰性指标D
Table 1.14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K/[W/(m2·K)]an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D of roof and external wall

居住建筑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1.15和表1.16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表1.15和表1.16的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为建筑各个朝向平均综合遮阳系数按各朝向窗面积和朝向的权重系数(东、南朝向取1.0,西朝向取1.25,北朝向取0.8)加权平均的数值。

表1.15 4A区建筑外窗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Table 1.15 Limits of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and mean heat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of external window for civil buildings in 4A subzone

表1.16 4B区建筑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Table 1.16 Limits of mean heat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of external wendow for civil buildings in 4B subzone

建筑的东、西向外窗必须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8。南、北向外窗应采取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9。

建筑1~9层的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水平,10层及10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

建筑的屋顶和外墙宜采用下列隔热措施:

1)反射隔热外饰面;

2)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

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或外墙面的面层;

4)屋面蓄水;

5)屋面遮阳;

6)屋面种植;

7)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或植物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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