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形态已初步清晰,形成上游——软硬件供应商、中游——整车企业、下游——出行/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完整产业链。国内政策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呈现出多元竞争的发展环境。海外机构、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研究的程度和宽度不断深入拓宽,各国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
(一)国内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推进分为4个阶段(图1-2-6),即自主驾驶辅助阶段、网络驾驶辅助阶段、人机驾驶阶段、高自动/无人驾驶阶段。
2016年,工信部组织行业加紧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图和标准体系,交通部在实行“两客一微”车辆管理方面为智能交通管理积累了丰富经验。
2018年3月1日上午,由上海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联合制定的《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发放。上汽集团和蔚来汽车拿到上海市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当天下午,两家公司研发的智能网联汽车从位于嘉定的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科普体验区(E-Zone)发车,在博园路展开首次道路测试。
图1-2-6
2018年12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联合启动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天津市西青区和东丽区开放了首批智能网联测试道路。同时,天津卡达克数据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天津市首批路测牌照。
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存在“四大机遇”和“五大挑战”。“四大机遇”主要指:一是时间机遇。全球处于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起步期。二是空间机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巨大的中国汽车市场。三是制度机遇。我国在统筹解决法规、法律、基础设施、监管上更有优势。四是信息化技术机遇。我国互联网、人工智能、通信技术相对领先。“五大挑战”主要指:一是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缺乏大型国家项目支撑。二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基础技术还比较薄弱,核心技术仍落后世界先进水平。三是中国零部件企业相对弱小,行业缺乏有效协同研发机制。四是中国虽有强大的互联网产业基础,但信息产业与汽车的融合层次较浅。五是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及设施建设较落后。(www.xing528.com)
(二)国外
1.美国
美国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作为美国发展智能交通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制定国家战略和法规,引导产业发展。2013年,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自动驾驶仪车辆控制政策的初步意见》,并制定了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推广的自动驾驶考试标准。2016年9月,为有效利用技术变化提供指导,美国交通部发布了《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为自动驾驶安全部署提供政策监管框架。2017年9月,发布了车辆升级与驾驶政策《自动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该政策不仅被业界视为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指导方针,而且代表了联邦政府对自动驾驶的态度。2017年9月,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自动驾驶法案》。2018年10月,最新发布的《准备迎接未来交通:自动驾驶汽车3.0》表明美国运输部努力消除妨碍自主车辆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将自主车辆纳入整个运输系统。2011年,内华达州率先通过了自动驾驶汽车立法,解决了州公路上自动驾驶汽车的路试问题。2012年9月,加州出台了自动驾驶的汽车驾驶法规。随后,包括佛罗里达州、哥伦比亚特区和密歇根州在内的数十个州颁布了数十项自主车辆交通政策和法规。2018年2月,加州再次放宽了允许无人驾驶汽车方向盘后面的人在路上行驶的政策,该规定自2018年4月2日起施行。
2.日本
日本较早开始研究智能交通系统,政府积极发挥跨部门协同作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实施。在2017年的官民ITS构想及线路图中,日本明确了自动驾驶技术的推广计划:2020年左右实现高速公路上的L3自动驾驶、L2自动驾驶和特定区域的L4自动驾驶: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上的L4自动驾驶。2018年3月,日本政府在“未来投资会议”上提出了《自动驾驶相关制度整备大纲》,明确了L3级汽车驾驶事故责任的定义。2018年9月,国土交通省正式发布《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指南》,规定了L3和L4自动驾驶汽车必须满足的安全条件。
3.英国
英国政府设立了2亿英镑的特别基金促进英国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部署。2017年2月,英国政府颁布了《汽车技术与航空法案》。2017年8月,英国交通部和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中心发布了《联网与自动驾驶汽车网络安全主要原则》。
4.法国
2014年,法国公布了自动驾驶汽车的路线图,政府在未来3年投资1亿欧元测试自动驾驶汽车。2016年8月,法国通过了一项法令,允许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道路试验,但对试验路段和试验等级有明确要求。随后,法国启动了“人工智能发展计划”和“促进增长和企业变革行动计划”,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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