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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新县的发展史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1982年后,全县全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农户参加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签订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合同。

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新县的发展史

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这次全会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历史上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改革开放,其中最首要的是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自1978年年底起,中共大新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至1981年7月,大新县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队有25个,包干到户的生产队有1461个,“四定一奖”、联产计酬的生产队有61个,定额管理、按件计酬的生产队有405个,责任到劳、联产计酬的生产队有24个,粮食包干、上交现金统一分配的有51个生产队,包产到户、统一分配的有66个生产队。到1982年后,全县全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95年,大新县根据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第一轮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把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全县农户参加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签订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合同。

1981年,大新县一家一户承包小片土地显现出局限性。为完善承包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双层经营优越性,1988年5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加快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决定》:一是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打破乡、村、屯界限,连片开垦,分户承包,集约经营。各乡村屯集体所有荒山荒地,凡未开发利用的,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一律由当地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安排,发给有经营能力的联合体或专业户承包经营,承包面积和年限不受限制。二是宜林荒地发出承包时,本乡村的群众可优先承包,本乡村群众不愿承包的,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有权发给外地的联合体或专业户承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横加干涉或阻拦。三是过去已经发包的土地,承包者连续2年丢荒不经营的,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有权收回,重新发包。四是为使经营者得到合法权益,所有承包者要办理承包手续后再展开经营。

1986年至2005年,大新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组织力量,定期对农业资源及农村经济进行调查。

1988年,对全县的水果资源开展调查,编写《大新县水果资源和水果区划规划报告》,进行水果种植区划规划、定位、定量到各乡(镇)、村、屯,落实到山头地块。

1989年,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产需平衡的调查和研究,对全县粮食生产历史资料、现实情况及今后发展进行综合分析,编写了《大新县粮食产需平衡的调查研究》。

1990年,进行农业区域总体规划,编写综合性的《大新县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综合报告》以及关于龙眼工程林的区划规划、苦丁茶基地规划、水利电力工程的规划、中低产耕地改造规划报告、酸李果工程开放规划、两万亩弄益扁柑工程规划报告、畜牧水产工程规划、冬季农业开发工程规划、万亩桑蚕工程开发规划、沼气发展规划等10份专项规划报告,应用于农业、林业甘蔗、水果、水电、畜牧、水产等部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

1991年,进一步开展小河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对全县小河流及小河流边村民自然条件的社会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以造林治理小河流水土流失的途径和措施,开发以龙眼为主、带动其他项目合理利用和治理小河流,保持水土,为全县的经济提供了发展的蓝图。

县委、县政府为做好“双层经营”,先从县里选1个村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铺开。县委组织县乡工作队深入全茗镇顿周村开展试点工作。该村有16个自然屯707户3656人,共建立12个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取得良好效果。随后,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顿周村双层经营体制经验,促进了面上双层经营工作的开展。榄圩乡、雷平镇、五山乡、昌明乡、恩城乡、堪圩乡等因地制宜办起小果园、小林场、小蔗场、鸡鸭养殖场,发展渔业等,壮大集体经济,为解决本乡村屯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作出了贡献。至2005年,“双层经营”体制持续发展。(www.xing528.com)

经营体制的优化,加上手扶拖拉机等农业生产机械的不断增加,使大新县广大农村劳动力剩余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大新县委、县政府指导相关部门开辟劳动力市场;对农民进行创业培训,使农民能在自家门口学到实用的生产技能,组织劳动力输出。仅2005年就有2809人参加动物疫情防治、机械制衣、家政服务、茶叶加工等专业培训,学员们学到了有用技术,实现了在家创业。当年举办专业培训19期,参训8247人。此外,县就业服务中心还举办了7场大型现场招聘会,其中在县城举办5场,分别在雷平镇、桃城镇举办2场,进场招聘的自治区内外用工单位45家,提供1.1万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者28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的将近1000人。

1986年,大新县在保证全县粮食自给的前提下,有步骤地调整、改善农村产业结构,以促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全面发展,同时进一步发展建材、加工、化工采矿建筑等工业以及各种服务行业,争取产量、产值、税利等大幅度增长,完成或超额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五年间平均产值增长55%的指标。

经调查研究决定:桃城、雷平等7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多,水利条件较好,以发展粮食作物和甘蔗种植为主、水果与渔业为辅。那岭、土湖等4个乡镇,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业、畜牧业,辅以药材、水果等土特产品。五山、福隆、昌明3个乡镇,在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前提下,种植适应于大石山区的林木,发展水果生产,同时发展饲养业,并根据本地豆类、秸秆较多的特点,发展豆类、饲料加工和造纸等轻工业。1990年,全县社会总产值22786万元,比1989年增长19.8%;国民收入12905万元,比1989年增长19.7%;农业总产值99423万元,比1980年增长29.85%;工业总产值9279万元,比1980年增长1.73倍;粮食产量当年虽遭受旱灾,总产量仍达到11694万公斤,比1980年的10891万公斤增长6.8%。

1991年,大新县委、县政府提出发展蔗糖生产以及以发展龙眼为重点的水果生产。1995年,全县甘蔗种植面积11556公顷,比1990年增加4516公顷;龙眼种植面积6768.43公顷,比1990年增加5313公顷。2004年,全县种植甘蔗面积16300公顷,当年榨季,入厂原料蔗完成117.95万吨。2005年调整蔗糖生产结构,县委、县政府在制定甘蔗种植计划时,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当年,全县实际完成甘蔗种植面积16953.33公顷,比2004年增加868.67公顷,2005/2006年榨季入厂原料蔗155.44万吨,比2004/2005年榨季增加37.49万吨。

至1990年,农业区划的各项建设项目开始有新的客观的成果。1992年,甘蔗生产推广4000公顷旱地栽培示范已见成效。2003年至2005年,进行甘蔗的品种良种化、管理智能化、生产机械化、基地规模化、灌溉水利化、经营契约化项目建设,使入厂原料蔗明显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涉及水稻玉米、甘蔗的高产示范工程,还有水果、经济作物种植和牛、猪养殖基地建设工程以及“四低”“四荒”地改造工程,等等,全县投资估算1.88亿元。

1991年8月至1992年12月,大新县对全县中低产耕地、园地和荒山、荒地进行调查,基本查清了全县的中低产耕地面积。为改善中低产耕地土壤,实行平衡配方施肥,推广覆盖塑料薄膜栽培技术、合理轮作换茬等措施,做到用地养地与相结合。

2003年,大新县农业部门进一步探索适宜本县推广应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及相应配套技术措施,并承担由自治区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下达的“生态富民小康村建设工程”项目示范建设。此项目旨在通过建立示范点,以典型引路,推动生态模式在全县推广应用。当年即在桃城镇榜屯设立示范点。示范点建有沼气池12座,建有养鱼池15个,放养塘角鱼1.5万多尾,安装诱虫灯15盏,带动示范户饲养生猪4—6头,使120亩菜园和果园、420亩水稻田受益,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2005年,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的生态富民小康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分别在堪圩乡民智村板稂屯、排密屯、百马屯、楞得屯等建立生态富民小康村(屯)建设示范点,突出以沼气池为纽带,实施“猪—沼—稻—诱虫灯—鸭(鱼)”生态农业模式,形成“以猪产肥,以肥产气,以肥养稻、养鱼,以灯引虫,以虫养鸭,以鸭除虫”的一条生态链、经济链,达到猪、稻、鸭、鱼、气能源“五赢”的目的。项目在堪圩乡4个屯实施,有示范农户256户,示范和辐射面积为3500亩。其中,建设生态养鱼池256个,面积5400多平方米,放养塘角鱼苗80万尾,饲养珍珠鸭5万只;安装诱虫灯80盏,其中频振式诱虫灯36盏、普通诱虫灯44个。项目实施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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