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紫禁城里,官与官的博弈、官与吏的博弈,其背后呈现的是中国式官场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与儒家思想有关,与法家思想有关,当然也与道家思想有关。多种思想的杂糅,孕育了复杂难言、混沌不清的官场思维。
深宫二十年,叹息万千声。之所以有万千叹息,是因为柔软自由活泼的人性遭遇了坚硬残酷的规则与潜规则。
虽然城还是那座城,但一切都走向了变异。
紫禁城中,官与吏的生存方式构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图景。既斗争又相互依存,斗而不破,显示了对立统一的存在。虽然在以“权力”为关键词的庙堂之上,官与吏共享社会管理职能,起点与立场看上去并无差异,但其实,内部的博弈和统合关系始终存在。
官的身份特权其实涵盖诸多方面。首先是出身。官与吏关系里的官员大多科举出身,在知识储备和观念结构上处于形而上的地位,不仅出政策,还带解释政策,也就是同时拥有决策权和解释权。这是出身带来的一种地位优势,相对于吏员来说,官员的视角是俯瞰的,具压迫意味;其次是行政权力。官员有一定范围的决断权,可以灵活处理政务。而吏只能做些具体的整理、辅助工作,无行政权;再其次是物质待遇。官员的物质待遇是计划内的,全额划拨。清代的官员在正俸之外还有“养廉银”,外官总督。巡抚多到每年一二万两,相当于原俸银的一百倍——这是一种经济特权。这样我们从中就可以看到,相对于吏员来说,官员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思想观念上,其视角都是俯瞰的,具压迫意味。
紫禁城中,吏的行政权力是未被授权的。至于物质待遇,吏员也是少得可怜。明清时代的吏员只有一点可怜的“饭食银”,多者每月米二石五斗,少者六斗,刚够填饱肚子。最主要的是其社会评价偏低。在官与吏格局内,处于上层地位的官员被视若父母,所谓父母官。处于下层地位的吏员则被看作恶势力的代表,所谓“皂隶”。清人笔记记载了建昌地方有一种鸟,嘴长寸余,尖锐如锥,称之为“鸟中皂隶”。这其实是对吏员的人格轻视。“嘴长寸余,尖锐如锥”被等同于“皂隶”的形象,一切已是不言自明。
由此我们看到,紫禁城内存在两套并行不悖的行政系统。一个是官员系统,另一个是吏员系统。两套系统封闭循环,互不流通。官员在处理政务中握有决断权,物质待遇优厚,社会地位崇高,具有可持续的上升空间;吏员是“庶人在官”,没有官品,身份卑微,合法收入微薄,政治上升空间基本上被堵死。不仅如此,官和吏在犯法后所享受的政治待遇也不同。官员犯法有荫身的特权,可以免除杖责等皮肉之苦,而吏员犯法则从重处罚。可以说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身份层面上,官和吏虽然同处官场内,却是两种人,官贵吏贱。
但是,历史总是出人意料,很多场合下,紫禁城内外会发生世人们无法理解的一些情况。一桩行政事务,“州县官曰可,吏曰不可”,结果还真行不通了;部院衙门中,司官要称品级比他低得多的书吏为先生,语多尊敬,根本就不敢得罪他们;在地方督抚一级的衙门中,吏员可以左右督抚大员的决策,更有甚者在中央朝廷,有吏员之权“出于宰相大臣之上”,而那些吏员其实是没有资格上朝觐见皇帝的,为什么权力会比宰相大臣还大,并且主宰国家大计方针的制定?!
紫禁城出现了新问题。
二
顺治十二年(1655),紫禁城下发红头文件,规定“督抚以下,杂职以上,均各回避本省”。康熙四十二年(1703),类似的红头文件又下发了,这次是对官员任职的回避距离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有五百里以上的回避距离——官员须到出生地五百里外去做官,以防止其利用地缘、血缘关系将势力坐大,出现威胁中央集权的局面。当然这不仅仅是清朝一个朝代的规定,而是历朝历代官僚组织的集体冲动,是其集体做出的理性行为。官员任用中存在的回避本籍制度其实是“防官”的举措之一,因为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个官员到数百里外的地方去做官,必定要产生经济成本,很可能要举债方得上任。就像顾炎武说的:“自南北互选之后,赴任之人动数千里,必须举债方得到官。而士风不谙,语言难晓,政权所寄多在猾胥。”举债之后到了地方怎么还债?这个就要解决经济成本的问题,所以要靠当地吏员想办法动用潜规则尽快捞钱还债,此其一;其二,顾炎武说得很明白,官员到数百里外的地方去做官,两眼一抹黑,风土人情不熟,语言不通,最重要的是对当地政情不熟,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政权所寄多在猾胥”,“官贵吏贱”的局面至此大打折扣,开始靠近“吏强官弱”的格局了。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其实还是有的,叫做轮调制度。到出生地五百里外去做官就行了吗?不行,不能叫你一劳永逸地做下去,必须三、五年一换,甚至更短的时间就要动一动,宋代“郡县之臣,率二岁而易,甚者数月或仅暖席而去”,这是轮调制度下官员实际的代谢生态,“暖席而去”一语可谓形象了,揭示了轮调制度的本质就是不使官员在地方上做强做大,“贵官”的背后是“防官”,而“防官”在客观上起到了“弱官”的作用——本来官员到数百里外的地方去做官,尽管风土人情不熟,语言不通,但假以时日还是可以慢慢熟悉起来,使属吏在这方面的优势不复存在,如此“吏强官弱”的格局未必可以形成,可轮调制度和回避制度联袂推出,官员“或未能尽识吏人之面,知职业之所主,已舍去矣”,进一步导致了吏强官弱格局的形成。
在这两条之外,影响官、吏实际地位或者说权力的因素还有一条,那便是科举制的实施。科举制的推行原本是为了“贵官贱吏”的,吏员不得参加科举堵塞了其在官场中的上升通道——但凡事利弊相间,谁都没想到,表面上给官员加分、成为其身份认证品牌的科举制无意间也成了影响官员权威的工具,以致于吏员们有机可乘,拿捏住了官员们的七寸,在回避及轮调的制度背景下,官员的实际影响力其实进一步下降了。
首先是科举制推行带来的官员出身问题。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根正苗红才能做官,换句话说官员都有家世背景,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官员再无能,由于出身高贵,属吏不敢惹也惹不起。但科举制后,很多官员昨天还是一介草民,今天却在异地做了官,领导那些在当地或许是豪强出身的属吏。官员出身的优势被消解后,再也无法对属吏构成身份威胁,所谓没有家世背景,空有一张进士文凭,其影响力或者说掌控力自然是大不如昔。
科举制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专业问题。科举考试测试的是考生对经典文句是否熟记,诗赋文章是否写得好,不考法令、经济以及行政制度等。这样考出来的官员适合做文人而不是行政人——专业不对口,分配到地方上勉强为官,当然要依赖熟悉法律、社情和行政实务的胥吏来管理社会了。嘉庆皇帝说:“百官听命于书吏。上自宰相,下至县令,都只会签字画押,不能实际处理政务、公务,都委权于胥吏,因而一日离不开胥吏。”这是专业优势带来的行政优势,也是对官场权力的重新切割和再分配,而胥吏们自己说得更形象一些。清人朱克敬在《晦庵杂识》卷一中记载清末一胥吏说的话是这样的:“来办事的人就像乘客,政府各部门就像车子,我们这些人就像是车把式,各部门当官的就像是骡子,我们用鞭子抽着他们往哪儿走就行了。”诚哉斯言。
“吏强官弱”的格局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吏可以离得了官,官却离不开吏。顾炎武感叹:“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这句话刨去情感因素,倒是道出了实情,那便是吏员系统可以独立运作而官员系统却不能做到自主循环,政务离开胥吏就会瘫痪。就像嘉庆皇帝说的那样,“上自宰相,下至县令,都只会签字画押,不能实际处理政务、公务”。在六部,熟悉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胥吏可以将个人意志转化为朝廷意志,而这个有时候是宰相也做不到的,因为宰相起草文书还需假以吏手,吏部的胥吏甚至可以在事实上决定州、县长官以下官吏的选任。乾隆朝的户部书吏史恩涛权力就很大,《职役考二》记载“该吏势焰熏灼,不肖士大夫多与交接”,甚至供其驱使。权力的倒挂生动地演绎了什么叫“吏强官弱”——
一切都有待于回到正轨。(www.xing528.com)
三
清末民初时人徐珂在其著述《清稗类钞》中披露,乾隆朝的宠臣福康安自幼被乾隆皇帝带到内廷亲自教养,待其如亲生儿子一般。他成年后战功卓著,历任云贵、四川、闽浙、两广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封贝子。这样的一个重量级人物,在征战回京报销军费时竟然受到户部书吏的敲诈——后者向其索要万金,如此才能顺利过关。福康安当然是大怒,他不明白不入流的户部书吏怎么可以向其索贿。为此,书吏的回答是:“非敢索贿,为中堂计耳。中堂大功告成,圣衷悦豫,奏章速上,立邀谕旨。部书才十数人,帐牍云缛,二年不办,彼时交部核议,则事未可知矣,诚不如速上。欲速上,必多佣写人;多佣写人,需款必甚巨。职是之故,惟中堂图之。”
这个回答看起来很有意思。因为它强调了户部书吏的工作效率和福康安报销军费快慢的关系。户部书吏只有十几个人,手头工作又很多,按轻重缓急来讲,报销福康安的军费还排不上位,两年不办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要想快,需交加急费。这位书吏还设身处地地为福康安设计:报销军费快,“奏章速上”,皇上高兴,恩赏也就来得快;要等上两年的话,黄花菜都凉了——个中利弊,您自个权衡。
但这只是面上的理由,实际上反映的还是吏员对灰色收益的诉求。因为在当时,户部书吏利用审核报销之权索贿,已是惯例。作为高级吏员的一种广泛变异行为模式,在官与吏的格局中,索贿与行贿行为得到了彼此间心照不宣的默许。那么福康安最后是怎么做的呢?他“立予万金,越旬日,奏闻依议”。本来两年才能办的事,在交了加急费后,十天时间就办好了。其实若要深度透视,在福康安案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吏员激励机制缺位中除物质激励缺位外的另外两种缺位:精神激励缺位和前途激励缺位。吏员社会评价偏低,对自己的工作无认同感,精神激励不足,就会走向自轻自贱。
而在当时,精神激励缺位的朝廷六部吏员寻求向地方州县官甚至于封疆大吏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例屡见不鲜,已成为一种普遍模式。州县等外官上任时,吏部、兵部的吏员向其寻求“陋规”。因为“文武补官必先请命于部,书吏因之肥瘠以索贿”。钱不拿来,红头文件先放一放再说,看是你急还是我急。最后的结果当然是补官先急了,“故有外官之缺,必先到部打点。质言之,即行贿也”。不认命不行,不认潜规则当然也不行。而且这样的索贿不是一次性的。据《皇朝经世文统编·卷三六》记载,“州县蒞任,先索到位陋规。其后交代有费,盘查有费,经征有费,奏销有费,滋生烟户有费,赋役全书有费,蠲除有费,工程有费,恩赏有费,领有领费,解有解费,划扣有划扣费,举州县毫毛之事,莫不有费。”总之六部吏员需要时不时敲打州县官员们一下,为其卑微的地位正名和鸣不屈,而这样的方式是以贿金或者说孝敬费的形式曲折地表达出来的。
前途激励缺位也导致了吏员的行为变得怪异起来。由于吏员前途激励不足,官场缺乏上下流通的管道,吏员长期拥塞在权力场底层不能出职为官,只能以求利为目的,对官场生态的破坏或者说耗损是可以预见的。
四
制度有的时候也在有意无意间充当推手,使官员的苟且有了新动因。比如清代的国策是轻徭薄赋,“永不加赋”,由此导致了官员工资偏低。如此财政制度的存在,必然使得官员往灰色地带寻求收益。而这个恰恰是属吏的强项,因为数千年来,属吏们就是在灰色地带觅食的。政府不高薪养廉了,官员制约属吏的积极性自然大减,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前者还要靠后者为其创收呢。于是“火耗”“羡余”等种种“陋规”应运而生,此等收入可达正薪的几十到百余倍。“火耗”“羡余”从哪里来,得靠属吏去多征钱粮。征得越多,官员的盈余也就越多。在利益驱动面前,官场里的制约者和被制约者站在一起,结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如此,官员的管理职能缺位,苟且行状不一而足,这或许正是制度惹的祸吧。
顺治十一年(1654),礼科给事中季开生忧心忡忡地上疏,称官长失职中存在“庇胥吏”现象,不可不引起高度重视。“庇胥吏”是指官员包庇纵容属吏,导致地方吏治失控。季开生担心,此类现象蔓延开来,局面将难以收拾。其实季开生的忧心忡忡非其独有,早在三年前,顺治皇帝就发现了官员疏于管理的问题。他在顺治八年(1651)的一道谕旨中指出当前地方官员存在三种类型值得警惕:不肖者、稍知自爱爱民者和不识文义之人。此三种类型的表现虽各有不同,但共同点都是放弃手中的行政权力,任由属吏胡作非为。其中不乏共同假公济私者。这说明在官与吏的关系互动中,官员的苟且行状不是个别现象,差不多是一种普遍选择了。
当然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没有。乾隆时期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的知县汪辉祖针对官员苟且、属吏揽权的现象,提出“官须自做”的观点,他说:“事无巨细,权操在手,则人为我用。若胸无成见,听人主张,将用亲而亲官,用友而友官,用长随吏役而长随吏役无一非官。人人有权,即人人做官,势必尾大不掉。官如傀儡,稍加约束,人转难堪,甚有挟其短长者矣。”(见汪辉祖《学治臆说》)只是汪辉祖的解决之道着眼于道德而非制度层面,过于理想化了些,到底推广的意义或者说作用不大,所以不管在当时还是后世,官员的苟且行状始终未见减弱,官场风气、活力的损毁及异化依然是一个大问题、老问题。
五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处分例》中讲道:“外省有一事到部,必遣人与书吏讲求,能饱其欲,则引例准行。不遂其欲,则借端驳话。”这说明官场的工作效率是与吏员进账的银子紧密关联的。满足了其私欲,一路绿灯,工作效率就高,否则就寸步难行。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官场中受伤害的效率与公平是有连带关系的。吏员的私欲夹杂其中,效率出问题后,公平也同时出问题了。行不行贿效果就是不一样。
而且这样的事情是深入权力场肌体,不是浮在表层的。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四六《书吏》中透露,即便是像押解京饷这样重大而涉及国家安危的事情,吏员也要孜孜以求之(银两),“稍不满欲,多方勒掯,任意需索,动至累百盈千”。总之就是要公事私办,将公事化为自己的私事,雁过拔毛。
另一种情形是权威伤害。在“吏强官弱”格局下,吏员以其技术和行政优势占据了某种程度的主导权,这与其被制约的身份形成极大的落差。如何面对这个问题?徐珂《清稗类钞》中说:“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润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驳斥,则此案定矣。”这大约可以视作对官场权威的隐性伤害,堂官真要驳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事实上是吏员说了算。这其实还算轻的,更严重的情形是吏员直接说“不”,甚至面对宰相和皇帝也无所畏惧。“(胥吏)权力之盛莫过于今日。州县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抑或督抚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天子曰可,部吏曰不可,其不可亦半矣”(见《清朝经世文续编》卷二二)。官场权威的伤害直达皇帝,谁给了胥吏如此大的胆子?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天下条文都出于吏之手,论专业熟悉程度,皇帝也不如胥吏啊。所以皇帝说可以的事情,胥吏引经据典加以推翻,皇帝也就无可奈何了。如此看来,权威伤害表面上看是面子问题,实际上要严重得多。因为它涣散了权力场的凝聚力,使行政主导权悄然易手,加大了官场生态制衡格局失控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官员对官场生态的伤害则呈现出另一种情境——不作为,于朝廷上下在名誉、公平、效率受到损害时无动于衷,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清代官员陈宏谋在福建巡抚任上时,发现府州县官对上面发下来的文件从来不看。即使看了也是匆匆浏览一遍而已,并不落在实处,凡事听任胥吏而行。有鉴于此,陈宏谋在他的《申饬闽属不阅文稿陋习檄》中措辞严厉地批评道:“近于属员来见,就现行之事,一加咨询,竟多茫然不知……细揣其故,皆由奉到一切批檄,官多未尽寓目,即或寓目,判日发房,不求甚解……”
陈宏谋所批评的不作为官员之情状,清人昭梿著述的《啸亭杂录》里也有记载,他称某些封疆大吏,“目不识丁,凡有文稿,皆请书吏讲解”。这是官员能力缺失、无法作为导致对集体组织的损害或者说不负责任。
晚清有“睁眼看世界”之称的郭嵩焘在评述清朝政治时有如下妙语:“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与胥吏共天下。”只是郭嵩焘看得明白,却无法解决问题。因为紫禁城内外——官与吏的制度困局无人可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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