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光作用于人的视觉神经所引起的一种感觉。物体的颜色只有在光线的照射下才能为人们所识别。把苹果、香蕉放到暗室中,人们根本弄不清它们是红的还是青的,这就充分表明,有光才有色,无光也就无色了。光线照射到物体上,可以分解为三部分: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被反射,还有一部分可以透射到物体的另一侧。不同的物体有不同的质地,光线照射到物体之后分解的情况也不同,正因为这样,世间万物才有了千变万化的颜色。
光的来源相当多,总体来说不外两大类:一类是天然光,另一类是人造光。现代色彩科学以太阳作为标准发光体,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光色等现象。太阳发出的白光由多种光色所组成。英国科学家牛顿,曾把经过三棱镜分解后形成的光带划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后来,法国化学家祥夫鲁尔和斐尔德认为蓝色不过是青紫之间的一种色,光带的色彩应划为红、橙、黄、绿、青、紫六种色。他们的这一见解被色彩学界所接受,因此,今天的色彩学都以这六种色作为标准色(彩图11-1)。
太阳发出的白光照射到物体上,被反射的光色就成了物体的颜色。如红布吸收了橙、黄、绿、青、紫色,反射出红色,因而使我们得以辨认为红色;树叶吸收了红、橙、黄、青、紫色,反射出绿色,因而使我们得以辨认为绿色;白色物体因反射出大部分光色而呈白色;黑色物体因吸收了大部光色而呈黑色;灰色物体则对每种光色都部分吸收和反射而呈现出明暗不等的灰色。上面所说的黑色与白色都是相对的,因为,在自然界中并无纯黑与纯白的物体,也就是说,并无完全吸收或反射所有光色的物体。同理,物体对光色的吸收和反射也是相对的,事实上,它们除大部分吸收或反射某种光色外,又往往少部分吸收或反射其他光色。正因为如此,世间万物才能丰富多彩,以至达到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度。(www.xing528.com)
应该说明,虽然物体的颜色要依靠光线来显示,但光色与物色并不是一回事。光色的原色为红、绿、青色,混合之后近于白色(彩图11-2);物色的原色为红、黄、青色,混合之后近于黑色(彩图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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