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数码一代”来说,通过浏览网页了解到的某一则故事或者笑话,最终很可能会重新回到面对面的口头交流中来。反之亦然,那些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而习得的故事或者笑话,也经常会被他们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上传播,网络媒介与口头媒介是交叉互渗、难分彼此的。仅以上文中提到的例子来说,该笑话的讲述者在网络上习得的“关于兔子的一些笑话”与他在真实生活中表演的其中一则“笑话”,在叙事形式与传播模式上到底有什么差异呢?
网络上“关于兔子的一些笑话”汇集了大约20则有关“兔子”的笑话,这些个别的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内容的、形式的、主题的、母题的甚至是类型的关联,只是在关于“兔子”这个形象的标题之下被汇集在了一起。其共同之处也许在于:所有这些有关“兔子”的笑话都在某种象征或者隐喻的意义上,影射着数码时代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社会焦虑与风险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它们是现代人用以获得生活经验、发表抗议、发泄情绪、表达怜悯的一种符号性手段,也是人们控制周围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以获得安全感的有效方式。正是通过借用笑话这种口头叙事传统,人们有效地介入了数码世界,反过来,也正是通过从网络上获取笑话这种口头叙事传统,作为个体的行动者极大地充实了其待选备用的文化武库。
把源自网络世界的笑话应用于日常生活世界的交流活动中时,其表演者必然得创造性地确定表演的时机,判断表演的恰当语境,预料表演的可能效果,准确表达预设的文化逻辑。网络上传播的“关于兔子的一些笑话”是相对固定的文本,其表演者在挪用它的时候,总是会依据其中所表达的主题之相关性与当下语境的具体性而对将要表演的文本做出相应的调整。粗略地比较一下上述笑话表演者所表演的笑话与网络版本中的兔子笑话后不难发现,我们的笑话表演者的成功表演,是建立在其准确把握该笑话文本的重要特征的基础上的,它们分别是:
第二,兔子、老虎与狼(以及狐狸)的权力之间的对比关系。
第三,论文质量之自律标准与他律标准之间的对比关系。
第四,笑话本身设定的重复式叙事模式。
当然,这一网络版的“兔子笑话”显然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在传统的民间故事中,与此相类似的笑话极其丰富,这里只列举一则阿拉伯民间故事来说明问题:
有一天,老虎、狼与狐狸一起去打猎,他们一共捕获了一头野牛、一只羚羊和一只野兔。
老虎跟狼、狐狸说:“你们发表一下意见,看看怎么分配这些猎物才算合理?”
狼自作聪明地回答说:“我认为,老虎个头最大,食量最大,功劳最大,把野牛分给老虎最合理;我个头居中,食量居中,功劳也居中,羚羊应该归我;至于狐狸嘛,野兔归你最合适不过啦。”
狼话音未落,老虎猛扑上来,一口就把它咬死了。
老虎舔了舔舌头,转头又问狐狸:“你来说说,咱们俩怎么分配猎物最公平啊?”
狐狸大声回答说:“我完全不能同意狼的意见!我认为猎物都应该归您,野牛给您当早餐最适合啦;羚羊最好做您的午后甜点;野兔最好做您的晚餐。”(www.xing528.com)
这两则民间笑话的类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涉及了角色隐喻、权力对比、重复式叙事模式以及价值标准的矛盾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自然法则与伦理法则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尽管历史与社会的语境千变万化,但是,这种矛盾性却是亘古常有的事实,“笑话”正是人们面对上述两难时自我揭示与自我解嘲的有效手段。
前文个案中的笑话表演者清楚地发现了学术论文判断标准的一般原则与判断者(导师队伍)的个人意见之间的矛盾性,发现了研究生、论文评阅者、导师之间的权力对比关系,准确地挪用了角色隐喻法与重复式叙事模式,通过现场表演揭示了当时他所知晓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支持了他的同学的观点。
他的成功表演吸引我(也许还有其他同学)去网络上查找所谓“有关兔子的一些笑话”,并试图进一步思考网络上集中传播的“兔子笑话”如何区别于面对面口头讲述的“兔子笑话”。首先,网络的开放性(尽管它的“开放性”带有某些伪装的意味)理论上可以使任何一个个体(包括传统笑话讲述者所不包括的女性群体)有机会随时、同时、集中地获得相关信息,这种被汇集起来的相关信息可以更进一步地刺激网上浏览者思考“兔子”的隐喻性意象,尽管这种隐喻性的意象本身可能是多样化的。其次,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在理论的层面上,可以使任何一个个体更自由地接触到“性的”或者“攻击性(种族、阶级、国别等)”的内容。比如“有关兔子的一些笑话”中就涉及了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在日常生活的讲述语境中显然是受限制的。再次,网络传播的笑话可以促使人们更自由、更便捷地理解日常生活世界,也为任何一个个体创造性地参与虚拟的或者真实的“群体”提供了方便。许多网友在“跟帖”中转发了网站中未曾收录的与“兔子”相关的其他一些笑话,还有一些人表达了自己阅读之后的感受,如此等等,进一步印证了前文所谓“虚拟社群”的观点。
“数码一代”正在把网络媒介纳入日常生活中来,未来的日常生活是媒介融合之后的日常生活,是被网络媒介重新语境化之后的日常生活。在“数码一代”的知识结构与行为模式中,虚拟空间与真实生活之间区别将越来越模糊,口头的、文字的、图像的与数字的信息交流模式混杂在一起。数字媒介技术已经成为“口头传统”传播最重要的载体与语境。在“媒介融合”的日常生活中,“(口头)传统”——作为个体的交流性资源——的源起与出处问题变得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特定个体或者群体在何种语境下、基于何种意图来选择与创造性地应用“(口头)传统”,换句话说,“数码一代”在创造性地定义自己的“(口头)传统”,并通过这种“定义”的行为来表达他们自己的身份认同。
【注释】
[1]Trevor J.Blank,The Last Laugh:Folk Humor,Celebrity Culture and Mass-Mediated Disasters in The Digital Age,Wisconsi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2013,pp.xii-xiii.
[2]Dan Ben-Amos,“Toward a Definition of Folklore in Context”,in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Vol.84,No.331,1971,p.13.
[3]Richard M.Dorson,1970,“Is There a Folk in the City?”,in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Vol.83,No.328,pp.185-216.
[4]Alan Dundes,What is Folklore?The Study of Folklore.,Dundes.ed.,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65,pp.1-3.Alan Dundes,The American Concept of Folklore,Dundes Analytic Essays in Folklore,The Hague,Mouton,1975,pp.3-16.
[5]Linda Degh,American Folklore and the Mass Media,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4.
[6]Trevor J.Blank,The Last Laugh:Folk Humor,Celebrity Culture and Mass-Mediated Disasters in The Digital Age,Wisconsi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2013,p.xi,p.101.
[7]Guy Dbord,The Society of the Spectacle,New York:Zone books,2006,p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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