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界族群音乐研究领域,“民族”与“族群”是一个有必要加以明确区分和加强认识的重要概念。一般认为,“民族”指的是一个文化—政治共同体,成员们分享共同的文化和领土。它可以是由单一“族群”(ethnic group)构成的,也可以是由多“族群”结合而成的。也有学者指出,在1908年之前,民族的意义跟所谓族群单位几乎是重合的,不过之后则愈来愈强调民族“作为一政治实体及独立主权的含义”——民族最重要的含义,是它在政治上所彰显的意义。族群通常是指移民群体和在政治上没有被动员起来的少数群体。族群产生于个人和家庭移民,他们往往都希望并入更大的社会,并希望被接受为该社会的完全成员。[4]由此而论,目前国境线两侧拥有共同族源的居民人口,其共有的身份认同基础和相应的概念表述,应该是先在于(建构意义上的)国家和民族的“族群”,而非后来才建构产生的“民族”或“国族”。同理,“跨界族群”相比“跨界民族”而言,也是一个更为合适的概念表述。
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没有机会前往国境外侧去做田野考察[5],我们有关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的认识和经验主要局限在国内少数民族这一部分。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们在思维、眼界上相对狭隘的不利的一面,但同时也促使我们在目标相对单纯、精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能够静下心来做长期、深入的定点个案田野考察,因而有了关于这些地区音乐文化以地域、族群为依托的个体存在状况及其社会分层阶序的基本认识。以笔者所熟悉的云南西南部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生态为例,根据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的先后考察的情况,在中缅边界的中方一侧,西双版纳州的景洪、勐海、勐腊等县及相邻临沧市临沧县一带,傣族与其他民族分别居住于坝区和山区,彼此长期以来存在着政治、经济上的隶属关系和宗教(南传佛教)文化上的共同信仰关系。如后文所述,从传统宗教文化圈的分布看,这一带除了本土族群的地域性传统文化色彩比较浓烈之外,还基本可以划归云南与东南亚南传佛教文化圈之内,并且由此产生了跨国境存在的、强烈的宗教认同因素。但是,以地域、族群为基础建立的族群认同与国家、民族基础上建立的国族认同,却于文化层和身份认同阶序里,分别从下层和上层以及早期和后期不同历史阶段,产生并奠定了存在于二者与宗教认同之间的互相调适和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主要居住在山区的布朗(含后来并入的克木人)、哈尼(僾尼人)、基诺等民族村寨里,人们的族群、地域认同意识较浓,国家、民族意识相对薄弱。他们平时的外界交往甚至是以缅甸一侧的亲朋和村寨为主,所以在布朗族古老的《拽》《宰》《森》《同玛》等传统民歌里,充斥着景栋、勐拉这些缅甸城市的名字,而绝少关于中方城市的信息。朝内地方向走几十里,到了山下的坝区,傣族村寨的传统音乐,自然又是另一番不同的风景。自此一路向北,要穿过普洱、临沧、保山三个市,走很远的地方,才到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里是近世以来逐渐信仰基督教文化的傈僳、怒、藏等民族的聚居地。此外,在沿路的几个市县,也有一部分散居民族信仰基督教文化。与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布朗族不同,他们的一张重要的文化名片,就是上百年前西方传来的基督教歌曲。这就是中缅边界两侧的中方一侧,原生层的民间音乐与族群、地域认同,次生层的宗教音乐与宗教、区域认同和再生层的旅游、新兴民歌与国家、民族认同以及诸民族宗教文化圈和传统文化区域之间,在地理疆域分割、社会阶层关系、族群文化边界诸要素上均呈现出相对清楚、明晰状态的以小聚居为主的实际情况。它既为我们进行定点个案音乐民族志的研究提供了较好的条件,也为此后进一步开展跨族群、地域、文化的多点音乐民族志研究奠定了必要的实践性基础。(https://www.xing528.com)
通过对中缅边境中方一侧的布朗、傣、佤、德昂、瑶、傈僳等民族不同地区分支的传统仪式音乐做了较细致的考察和研究外,笔者在定点个案的课题研究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若从跨地域性(区域性)比较研究的角度看,仅只是针对跨界族群的国内部分展开考察研究是存在明显的问题的。比如,国内的布朗族的三个分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的巴达、西定和布朗山以及临沧市的双江等地;傣族的三个最大分支分布在西双版纳、德宏和临沧三地;瑶族的两个主要支系盘瑶和蓝靛瑶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两个地区。这些通过民族识别而产生的少数民族,其国内各分支(族群)彼此过去并没有太多直接的联系,而各分支自身却由于是跨界族群的原因,其历史上联系最密切的往往是分布在国境线外方一侧的同族群村寨居民。因此,要想真正对之展开跨地域性(区域性)比较研究或多点音乐民族志研究,必须把学术触角展延到境外同族群及有共同信仰生活的地区去。若仅在国内做类似的跨地域性比较研究,除了可以在国族认同的范围内,开展多个定点个案相加的内部比较研究之外,在族群认同、宗教认同、区域认同等层面都将缺少相应的对象和学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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