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音乐文化圈,兼有理论和实践层面,其对象包括文化圈、文化层、文化丛;从中国跨界族群音乐文化角度看狭义的音乐文化圈,多与以宗教文化为基础形成的少数民族文化圈相关。在前者意义上,较少涉及文化认同问题;后者研究中,则必不可少。在以往的多篇论文中,笔者通过长期、持续的观察和研究,曾经基于“文化本位”的态度、眼光和视角,以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传播为中介层次和关键要素,提出了在云南与周边傣仂亚佛教音乐文化圈内包含了下述三个基本的文化衍生层次的观点:
(1)地域性——原生性民间音乐文化层,即有关“前现代”背景下形成的,同一条边境两侧呈定居状态的跨界族群传统民间音乐文化的研究。
(2)区域性——次生性佛教音乐文化层,即因传统的国家政治、人为宗教、经济等横向传播交流影响而形成的跨界族群佛教音乐文化的研究。
(3)整体性——再生性杂糅音乐文化层,即指现代——后现代背景下,通过原生、次生文化层与分布、环绕其上、其侧的主(流)文化层——具现代民族国家及其现代政权特征的各国政治、社会、经济文化上层因素的并存合力,且受到外来的移民文化与本土文化互融现象的影响而形成的杂糅音乐文化的研究。[2](www.xing528.com)
从文化认同的角度看,以往在云南与周边南传佛教文化圈内外关系脉络中,跨界族群与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文化圈相互交织,族群认同一向是圈内外诸族群(尤其是部分不信仰三大宗教的族群)所奉行的重要的文化认同因素。如今,居于底层的族群认同已经让位于其他文化认同因素,区域认同、政治认同在其中既占据了显要的位置,同时也呈现出断裂、碎片的态势。比之而言,在相对显性的文化层面上,以南传佛教为代表的宗教认同一直是不同跨界宗教文化圈内外较具整合性和稳定性的要素之一,起到维系不同地区、族群之间文化交往及情感和谐关系的重要的纽带作用。
从中国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看,上述三个文化衍生层次的划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共性或普遍适应性特点。从前期的相关研究看,我们较多关注到上述三个基本层中的第二个层面,尤其是对于南方和北方地区跨界族群文化中的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文化(含音乐文化)所起到的传播、交融作用给予了较大的重视和考察研究。而对于其他第一和第三两个层面的研究相对较薄弱。下文拟对这一问题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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