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在概念的定义之中感知这个世界的。因此,在讨论任何问题之前必须要对所要讨论的对象下一个定义,我们才可以接着往下深入。艺术民族志所要描述的对象是艺术,所以我们首先要对艺术下一个定义,才能够讲清楚我们要研究的相关内容。
当前我们所涉及的最早的有关艺术的概念来自于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这一概念源自古希腊的艺术模仿论,认为艺术的本质就是再现自然。因此,欧洲最早的艺术史学家瓦萨里在他的著作里认为艺术品的完美性就在于其真实地再现了自然,并认为艺术史的铁律就是从不完善向完善的进化。[3]也就是说,“艺术是现实的模仿”的说法在古希腊就已出现,但再现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则是启蒙思想的产物。从启蒙这个角度出发,康德发展了无功利审美和崇高美学,奠定了西方现代再现艺术理论的基础。[4]进而这种美的艺术(fine art)构成了一个受人尊重的独立学科。[5]同时也使艺术成为脱离日常社会生活的高雅活动,也由此将日常生活中的手艺人的创造性劳动和艺术家们的创造性劳动区分开来,这就是西方现代理论中美学自律和艺术自律的起源。
但是,到了19世纪,来自人类学家们对不同地域的原住民的考察成果对西方传统的艺术概念形成了第一次冲击。在那以前,美学界对艺术的定义是“美的艺术”,而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就是如何“再现真实的世界”。[6]但当人类学家们从世界不同原始部落收集到的艺术品在纽约,在巴黎,在伦敦等大都市的博物馆中得以展示时,西方的艺术家们才领悟到,这种能够逼真再现的艺术与整个世界的艺术相比,只是其中的一个支流,艺术不完全是再现,也可以是表现,而且艺术也不仅仅是表现美,还可以表现生活中更多更深刻的文化内涵,有的未必就是美的。
由此,“艺术家们开始向美洲、非洲的原始艺术和东方文明古国的艺术形式学习,美学史家开始重新审定他们老祖宗的言论和著作。”[7]于是,西方学者又开始重新定义什么是艺术,在定义中美学家将康德对形式美的论述极力扩展;心理学家则从艺术形式同无意识或集体无意识的关系揭示艺术形式的特殊意味,最终,英国学者克莱尔·贝尔得出了“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8]这样的新的定义,开启了现代艺术理论的先河。同时,毕加索、马蒂斯、高更等艺术家受到原始部落艺术的影响,创造了现代艺术的新形式。
类似“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这样的概念,在人类学里也有,如博厄斯就提出:“形式和实践创作的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特征。”[9]“艺术的双重源泉:一、仅以形式为基础,二、与形式有关的思维为基础。”[10]克莱尔·贝尔出生于1881年,博厄斯出生于1858年,博厄斯年长贝尔23岁,是否可以认为,在人类学界提出的艺术是以形式为基础的理论,对艺术界的新定义也是有所帮助和有所启发的?
以上笔者讨论的是西方美学和艺术理论及艺术史学家们对艺术的定义,在其从美的艺术进入到形式的艺术,从艺术的再现进入到艺术的表现等新的发展过程中,“不再将艺术视为构造世界的一种方式”[11],而更多关注的是艺术与心智的关系。这是其与人类学家的最大分歧。以下我们要看看人类学家们是如何定义艺术的。
哈登认为,艺术(art)可被定义为“智力的创造性发挥,顾及实用性或观赏性的制作”[12]。在他的定义里艺术不仅有观赏性还有实用性,实用性就涉及了生活和技术,因此,他认为“研究艺术有两种方法:美学的和科学的”[13]。由此认为,人类学家是从科学性或人的生物性方面去研究艺术,而把其中表达美的部分让给艺术史家或美学家去做研究。
莱顿的定义又比哈登的定义更进了一步,他认为“艺术与广义的经济或政治实践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14]。这样的定义不仅使艺术具有实用功能,还具有建构社会秩序和经济制度的功能。面对世界多样性的艺术表达方式,莱顿还认为:“既然现存的艺术传统是如此相异多样,那么关于艺术是什么或艺术不是什么的定义就成了难题。”[15]在这里,莱顿看到了艺术的复杂性,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就能将其概念说清楚的。(www.xing528.com)
墨菲的定义就更复杂,他认为,作为一个概念,“艺术”的边界是含混不清的。[16]他还认为,这一概念的核心是,围绕着艺术观念群,存在着一系列松散而又有关联性的特征或主题。[17]在此基础上,他批判了西方美学界对于艺术的狭隘定义,他说:“我所指的艺术不是西方美的艺术或高雅的艺术范畴。实际上,正是对艺术品范畴的过于狭隘的界定和构想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发生,它是人类学家忽视艺术的部分原因。”[18]
由于他提出的对艺术的宽泛定义,以及艺术是一个观念群,甚至以“家族相似”的概念,将艺术品视为一个多元序列[19]的观念,促使他产生了另一个重要的观念,即“艺术是一种行为方式,艺术生产融入于意义创造过程的整体之中,艺术需要一种形式感,并且艺术与审美经验相关”[20]。他的这一定义非常重要,这里涉及人类学要研究的两个重要的范畴,一个是社会关系,另一个是文化意义。一般来说,欧洲的人类学更注重社会关系的研究,而美国人类学则更注重文化意义的研究,故欧洲常称之为社会人类学,在美国却常称之为文化人类学。而艺术人类学既研究艺术的生产过程及方式,也研究通过艺术生产而表现出的文化意义与价值理念,因此,对它的研究可以完整地表达人类学的两个重要方面。也由此,墨菲认为,“艺术与知识实体、技术以及表征实践相关,它们可提供对一个社会整体生活的认识”[21]。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艺术,艺术就会很容易地从人类学的边缘性研究领域,进入到中心性的研究领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艺术概念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艺术人类学的研究范围和边界,同样,还可以确定我们的研究视角和视野。
当艺术的概念基本确定以后,我们还需要确定艺术的分类。有关这一问题,博厄斯在其《原始艺术》的专著中,转引了马克斯·弗沃恩的话:“艺术是一种表达感觉过程的功能,这种感觉过程的表达是由艺术家以人们的感官所能看到的方式创造出来的。”他认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语言、歌曲、音乐、舞蹈同绘画、雕塑、装饰一样,都是艺术。[22]因此,在他的那本《原始艺术》的著作里,就包括了这些方面的内容。
传统把绘画、雕塑与音乐、舞蹈、戏曲分开来研究的方法,符合西方艺术史的分类法,但并不完全适用于跨文化分析。墨菲认为,视觉艺术[23]常常与其他媒体一样,是一场表演的一个部分,或者,即使视觉艺术是独立出现的,它也就是(为观众)指引其他媒体中的艺术实践。[24]因此,他认为,人类学必须面向感官世界分类法,虽然这种方法与西方分类并不一致。[25]
也因为如此,笔者在这部论文集中,收集了来自音乐、美术、舞蹈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讨论艺术民族志的论文,因为它们都同属于艺术范畴中的不同分类,放在一起讨论的优点是,大家可以在阅读中看到不同类型的艺术民族志的书写方式和角度。同时,在本论文集中,之所以还包括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讨论,是因为目前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往往是以艺术为载体的,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也基本是民间手艺人和民间仪式的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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