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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江南地方政治与统治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稳定对江南的统治,元朝照例收揽与委任江南地方的豪强充任临民的郡县长官,以作为自己的政治支柱。因此,江南的地主分子尽管对第四等的地位深感不满,但并不拒绝作为地方的实力派而甘充蒙古统治的基石。由于文化的差异与缺乏对江南实际的了解,被任命来管治江南的蒙古色目大员不能不援引地方人士来作为助手。因此,江南郡县的具体行政,从刑狱文书、簿书钱谷,都操在这批低级的南人官吏之手。

元朝江南地方政治与统治

与北方地广人稀相反,江南地区地窄人稠。南宋时期,土地兼并与集中的现象已十分严重。宋元革代之际,伴随战争政治权力的转移,一些人乘机豪夺影占。范文虎降元,“行兵擅杀不可言,国初及宋末,所得湖州南浔及庆元慈溪等处田土,皆以势豪夺之者”[1196]。松江王万三,“在宋季以赀雄,宋亡,富犹甚”[1197]。康祥文之先世,“家足恒产,迨南服土疆既服国朝,其大父,若父相继充拓,浸浸与拟封君者齐”[1198]。为了稳定对江南的统治,元朝照例收揽与委任江南地方的豪强充任临民的郡县长官,以作为自己的政治支柱。“郡县之守令,例以归义效顺者就为之,仍选蒙古人一员铃压其上,谓之达噜噶齐。”[1199]如望仙曾氏,当“南土新附之初,山薮寇聚,官不能治,则委重有谋有力之家。而望仙之曾,乘时复兴。”[1200]武宗至大二年约苏所奏:江南富豪之家,“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这些人利用权势,肆行兼并。朱清、张瑄以行海运得势,田园宅馆遍天下,库藏仓庾相望。两浙盐运司同知范某,“阴贼为奸,州县吏以赂,咸听驱役,由是数侵暴细民。民有珍货腴田,必夺为己有;不与,则朋结无赖,妄讼以罗织之,无不荡破家业者。凶焰铄人,人咸侧目。”[1201]从民族的等级划分来看,南人属第四等,地位是最低的。但一官之微,对于克剥与统治普通百姓,又意味着特权的优势。因此,江南的地主分子尽管对第四等的地位深感不满,但并不拒绝作为地方的实力派而甘充蒙古统治的基石。由于文化的差异与缺乏对江南实际的了解,被任命来管治江南的蒙古色目大员不能不援引地方人士来作为助手。特别是因江南暑湿,蒙古贵族都把派来这里视为畏途,不愿接受;派来的人往往多是昏庸无识之徒。因此,江南郡县的具体行政,从刑狱文书、簿书钱谷,都操在这批低级的南人官吏之手。他们也正利用这一点而大行营私兼并田地。还有一批豪富,挟其巨大财力而交结官府,收买官吏,借以规避徭役,武断乡曲。“江淮豪家多行贿权贵,为府县卒史,容庇门户,遇有差赋,惟及贫民。”[1202]江西“富家私田跨县邑,皆无算,援结大官贵人如平交,气势出守令上远甚,析其户役为数十,其等在最下,赋役常不及己,而中下户反代之供输,莫敢何问。”[1203]元朝的官吏曾在一份报告中详细地列叙了这一现象,说:“切惟江南三省所辖之地,民多富豪兼并之家,第宅居室,衣服器用,僭越过分,逞其私欲,靡所不至。重其财贿,结托上下,专命子孙弟侄华裾骏马,从早至暮,相随省官,窥伺所欲,竟为趋陷;要一奉百,侈其贪心。使之亲爱如骨肉,出入无禁忌。举动郎中、舍人之称呼,求干省官咨保,充宣使、知印、译使并院务、钱谷、站赤名阙,影避差徭,欺凌路府州县。倚仗权势,莫敢谁何。”[1204]此等把持官府之人,虽到处都有,尤以杭州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玉帛,好奇异者与之玩器。日渐一日,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同席饮宴者有之,下棋打双陆者有之,并无忌惮。彼此家人,妻妾不避其嫌疑。又结为姊妹,通家往还,至甚稠密。街方人民见其如此,遇有公事,无问大小,悉皆投奔,嘱托关节。俗号猫儿头,又曰定门。贪官污吏,吞其钩饵,惟命是听,欲行即行,欲止则止。稍有相违,发言告诉。被其掯勒,拱手俯听。是非颠倒,曲直不分。民之冤抑,无所申诉。”[1205]有的且通过货买,取得高官。松江曹梦炎,豪横甲一方,通过桑哥,岁以米万石输官,因而取得遥授浙东道宣慰副使的职位。有的则乞得护持玺书,倚势欺压平民百姓。更有甚者,“南昌富民有伍真父者,资产甲一方,娶诸王女为妻,充本位下郡总管”[1206]。他们都是通过财贿、勾结官吏,借助官府的权势来巩固与扩大自己的地位。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元代江南土地集中的程度,比之南宋,是有过之无不及的。地主中有“每年有三二十万石租子的,占着三二千佃户”。还有的“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曹梦炎“北人目为富蛮子”,同郡的瞿廷发,时人比之多田翁。“有当役民田二千七百顷,并佃官田共及万顷。浙西有田之家,无出其右者。”[1207]常熟曹氏,岁收租谷三十六万石。[1208]福建崇安所属五十都之田共计税粮六千石,而五十余家地主则占其六分之五。[1209]由于豪强之家多行影占诡寄,一般多有田无粮或田多而粮轻,故实际上崇安五十家地主所占的田亩数当远超过全县的六分之五。(www.xing528.com)

农业经营上,南方主要采行租佃制。当时人指出:“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1210]“蛮子百姓每,不似汉儿百姓每,富户每有田地,其余他百姓每无田地,种着富户每的田地,养和喉嗉系,更纳租税有。”[1211]南方使用奴仆的现象,虽然因蒙古驱奴制的影响而有所增多,但把驱奴直接使用于农业生产的情况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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