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共生十二子。长后察必所生者四:长朵儿只,早卒;真金,忙哥剌(封安西王,镇秦陇),那木罕(封北安王,镇阿力麻里;后改封北平王,镇漠北)。中统初元,汉人臣僚有鉴于蒙古国时期的汗位继承法易启衅端,纷纷上言,请依汉制早立嫡长,以正国本。忽必烈接受了这个意见。中统三年(1262年),封真金为燕王,守中书令;翌年,兼判枢密院事。至元十年(1273年)正式册立为皇太子,仍兼中书令,判枢密院事。
真金少年时从学于名儒姚枢、窦默、王颙、萧㪺。枢“日以三纲五常、先哲格言熏陶德性”[686]。忽必烈又先后令李德辉、王恂充其伴读,以资辅导。中统二年,王恂被擢为太子赞善,一直给侍左右,对真金的影响尤深。真金虽受任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然实际上只是挂名,仅每月一至省院,象征性地署事而已。其间两府大臣,凡有咨禀,王恂以太子赞善,作为真金的私人代表,皆必与闻。在皇太子的宫师府中,除王恂外,还收揽了杨恭懿、李谦等著名大儒,时侍帷幄,朝夕咨访。这些都表明,真金在教养上,深受汉儒的熏染。而且,他的太子地位的确立,主要也是以汉制为依据而取得的。因此,他对学习汉文化,一直抱积极的态度,乐于亲信汉人儒士。也正因为他的政治地位与前途都与采行汉制利害相关,所以,在继续采行汉法的问题上,他与这时期已转向于消极保守的忽必烈相反,态度一直是积极的。
至元十六年十月,朝中的汉人官僚有鉴于阿合马气焰方张,无力与抗,而真金对阿合马十分厌恶,“未尝少假辞色”;阿合马对真金也很惧怕,于是,他们便策划拥真金预政,借以裁抑阿合马的恣横。他们向年高足病、艰于行动的忽必烈请准,朝政先报请真金处分,然后再奏报忽必烈认可;如真金的裁处有不妥之处,则忽必烈以诏敕的方式重予处断。从此,“天下事,听皇太子处置”。举凡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事务,皆先启后闻。真金直接主持朝政,对阿合马的专恣无疑有所抑制。
阿合马被刺后,和礼霍孙受任为右丞相。真金指示说:“阿合马死于盗手。汝任中书,诚有便国利民者,毋惮更张。苟有阻挠,我当力持之。”在真金的支持下,和礼霍孙等在至元十九年四月到至元二十一年十月,执政两年半的时间里,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查处阿合马党羽。诛阿合马子忽辛、抹速忽、阿散、忻都及其亲信耿仁、撒都鲁丁。右丞张惠,以附和浮沉被革职。参知政事阿里,尽管深得忽必烈欣赏,然真金仍以“越例”的罪名,将他罢黜。朝廷专置黑簿,登记阿合马党人,共七百一十四名。经过审查,对其中尤劣者一百三十三名革官,其余尚无明显大过者,姑允留任。御史台的御史因明知阿合马的罪恶,却长期来徇私自保,无所纠举,也尽数罢任,惟杜思敬因蒙眷于忽必烈而得独留。集贤学士崔彧且坚请对所有阿合马所用的人,“凡守门卒隶,亦不可留”。忽必烈以“已敕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穷治党与,纤悉无遗”来进行搪塞。实际上,朝廷和地方上都仍有不少与阿合马关系密切的人员被保留了下来。(www.xing528.com)
2.起用旧臣。耶律铸、张雄飞、张文谦、商挺、董文用等一批仍健在的藩府旧臣都被委重任。又有一批由真金所征聘和推荐的汉人儒士如郭佑、何玮、徐琰、马绍、杨居宽、杨恭懿、何荣祖、杨仁风等都被选入政府。真金鼓励他们说:“汝等学孔子之道,今始得行,宜尽平生所学力行之。”
3.改善吏治。裁撤了阿合马所滥设的官府二百零四所中的一百七十一所,沙汰冗官。至元二十年正月,和礼霍孙请于忽必烈:“阿合马专政时,衙门太冗,虚费俸禄。宜依刘秉忠、许衡所定,并省为便。”政府还先后颁布规定:民间贷钱取息之法,以三分为率,不许多取;禁止本路长官任用私人担任所属境内府、州、司、县的官员;整顿盐法、钞法;检核京畿隐漏田土,实行履亩征税,敕权贵所占田土,量给各户之外,余者悉予怯薛歹耕种;沙汰江南已籍之匠户十九万余为民。
以上的一些迹象表明,真金—和礼霍孙所力求恢复的是中统、至元初由刘秉忠、姚枢所辟划的、积极采行汉法的政治路线。至元二十一年十月,和礼霍孙奏请开设科举,在采行汉法的道路上继续前进,而这恰恰是和忽必烈的消极保守态度相左的。于是,忽必烈立即采取断然措施,罢免和礼霍孙,彻底改组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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