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l孛斡勒一词,《元朝秘史》旁译为“奴仆”,《史集》中则通作奴隶。这个词在今天的蒙语里是指“会说话的工具”,但在12世纪时期,孛斡勒一词的涵意却有所不同,属民也往往混称为孛斡勒。
上文所引《元朝秘史》所记札剌亦儿部人帖列格秃伯颜将自己的诸孙进献给铁木真,“教永远做奴婢者”(bosoqa-yïnïnubo′ol boltuqai,门限的你的奴婢教做。ä′üdän-üinuämübo′olboltuqai门的你的梯己奴婢教做。)者篾勒被献与铁木真作为贴己奴婢(bosoqa-yinbo′olä′üdän-üämübolba门限的奴婢、门子的梯己做了也者。)札木合对出卖他的那可儿也责之为奴婢(haraubo′ol下民奴婢。bo′olnäkün奴婢家人。)由此可见,正主之视那可儿,亦可称之为孛斡勒。剌失德丁关于孛斡勒一词的使用相当广泛。在叙及莫拏伦时,他写道:作为惩处,一些札剌亦儿人全都被杀死,“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做了莫拿伦的儿子海都的奴隶。札剌亦儿人让某些被杀者的子女保持了俘虏的身份,成为他们的家庭奴隶(bandeh-i khānadān)。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这个札剌亦儿部落一直是斡脱古—孛斡勒,并被遗留给了成吉思汗和他的兀鲁黑。”[183]又一处地方,记秃伦—撒合勒以鹿肉换得了巴牙里黑人的儿子。“由于他〔秃伦〕是阿阑豁阿丈夫的亲族,他又将这个孩子送给了阿阑豁阿。巴牙兀惕部的大多数人就是这个孩子的后裔,他们是成吉思汗兀鲁黑的奴隶(bandeh-iūrūq)。”[184]波斯语bandeh相当于蒙文的bo′ol,意即私人的部属、奴隶。剌失德丁是把所有被成吉思汗所征服的部落的人众概称为奴隶的。如:在谈到尼伦诸部时,他说:“它们与所有〔其他〕血亲与非血亲的蒙古氏族和部落,都成了他的奴隶和仆役,尤其是那些在攻战时勾结敌人与他作过战的他的族人、叔伯和堂兄弟们。他们在地位上低于〔成吉思汗的〕其他族人。还有许多这样的〔蒙古〕人成了奴隶的奴隶。”[185]在叙及屯必乃诸子所出之诸部时,他又说:“所有上述这些分支和部落,〔后来〕都成了成吉思汗的奴隶,如今还遵守着习惯规定的奴隶规矩。”[186]又说:成吉思汗征服了兀鲁惕与忙忽惕二部之不服于己者,“他们大半被杀,残存者全部被赐给者台那颜为奴,虽然他们是他的族人,但由于〔成吉思汗的〕命令成为了他的奴隶,直到现今,兀鲁惕和忙忽惕军队依旧是者台那颜氏族的奴隶。”[187]剌失德丁在总结所有蒙古诸部时甚至说,是最高真理护佑了成吉思汗,“使所有这些部落都听从了他的号令,使〔他们〕全都作了他的奴隶和士兵。”[188]他还谈到:“塔塔儿部落是契丹君主阿勒坛汗的奴隶与臣民。”“契丹君主把汪古惕部视为自己的军队和真诚效忠的奴隶。”[189]由此可见,剌失德丁所说的奴隶(bandeh=bo′ol)是泛指家内奴仆与属部中的属民而言。不过,两者仍然有所分别。属民在身份上依附于领主(正主、使长),必须为领主提供无偿的劳役,缴纳贡赋(qubir忽不赤儿),接受征发参加征伐和围猎,所有掳获皆归领主,按领主的指令进行移牧和驻帐。领主对属民的财物乃至人身都有绝对的支配权力。属民世世代代从属于领主的家族(兀鲁黑),不能任意解除。但他们与奴婢不一样,他们继续留在本部落之内,或加入领主的部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个体经济。他们实际上相同于我们所理解的农奴。
与属民不同,奴仆(奴婢)则离开了他原来的氏族或部落,与主人生活在一起,他们被用来放牧、捕鱼、舂米、剪羊毛、宰牲畜、捣酸奶、看门户以及供茶饭使唤等家内劳动。他们的主人便是这一家庭的家长,因此他们又称为“门限内的奴婢”、“梯己奴婢”。他们一般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人身依附关系比起属民来更加严重。主人可以任意对他们进行处置。如有过犯,主人可以施加各种酷罚,直至处死。这种人的地位比较接近于我们所理解的“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奴婢的子女永远是奴婢,只有经过特殊的赦免,才能解除奴属关系,获得自由人身份。把属民与奴隶混称为孛斡勒,正是反映了当时奴隶制度仍欠发达。
孛斡勒(属民与奴隶)的来源主要为征服、俘掳、交换与投附等途径。武力征服往往导致某个氏族与部落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沦为属民。对俘虏的处置不外两途:一是索价赎付,“那时,没有立即杀掉俘虏的习惯,因为可以〔以俘虏〕换取东西,〔然后〕把他们释放”[190]。一是勒充奴婢。交换多发生在穷困者以子女换取食物。投附也是走投无路者无可奈何的活路。但总的来看,当时奴隶的来源仍是有限的,草原贵族在牧畜和家内劳动上对奴隶的需要量也不太大,因此,奴隶制的因素仍是不发达的。(www.xing528.com)
孛斡勒(属民与奴婢)与正主的关系一旦确立,便世代相沿,不能解除。这样,在数代之后,就出现所谓斡脱古—孛斡勒(ötögübo′ol)。“斡脱古—孛斡勒〔这个名称〕的意思是说,他们〔迭儿列勤诸部〕都是成吉思汗祖先的奴隶和奴隶的后裔。其中有些人在成吉思汗时代,立过值得嘉奖的功绩,从而确立了蒙恩的权力。因此,他们被称为斡脱古—孛斡勒。”[191]也就是说,即世代相沿的属民和奴婢。如海都时代的札剌亦儿俘虏,“〔这些俘虏和奴隶〕祖祖辈辈世代相传,最后传给了成吉思汗;因此,这个部落是他的斡脱古—孛斡勒”[192]。成吉思汗消灭了塔塔儿部,一部分幼儿却被人收养幸免,“现今被认作塔塔儿的部落,都出自他们的兀鲁黑〔氏族、后裔〕”。“一些人成为尊贵的大异密和斡耳朵里的国家当权人物;斡脱古—孛斡勒的地位适用于他们。”[193]斡脱古—孛斡勒既是由祖先的奴隶身份承袭而来,这种关系就必然保存在主奴两个人的后裔所形成的氏族或部落之间,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氏族奴婢。因此,剌失德丁把巴牙兀惕部中的大多数人称做是“成吉思汗兀鲁黑的奴隶”(bandehiūrū,氏族奴隶)。[194]当然,能够行使使长权利的只能是主人氏族或部落中的当权的统治者。斡脱古—孛斡勒与主人氏族或部落保持主奴名分,有接受调发,提供军役、劳役等义务,同时有将自己的子弟奉送与主部的首领为家内奴婢等义务。他们自己则可以是富有的,而且拥有自己的孛斡勒。在斡脱古—孛斡勒制度的主奴之间往往蒙上一层亲属关系的轻纱。譬如,铁木真在斥责脱斡邻的一篇谈话中说:“我说你做弟的缘故:在前屯必乃、察剌孩领忽二人,原掳将来的奴婢名斡黑答,他的子名速别该。速别该子名阔阔出乞儿撒安,阔阔出乞儿撒安子名也该晃脱合儿。也该晃脱合儿子是你。你如今将谁的百姓,要谄佞着与王罕。我的百姓阿勒坛、忽察儿必不教别人管。你是我祖宗以来的奴婢,我唤你做弟的缘故如此。”[195]又如巴牙兀惕的锁儿罕,“属于斡脱古—孛斡勒之列”,“是成吉思汗的义父”[196]。在元代,斡脱古—孛斡勒又译为“耆老”、“老奴婢”。他们中间许多致身高官显爵,但他们仍以自己的家族有这种特殊的关系为荣。[197]元末的权臣伯颜,系出篾儿乞部,曾祖探马哈儿,充宿卫;祖称海,任职蒙哥宪宗朝;父谨只儿,总宿卫隆福宫。伯颜本人,以太师、答剌罕、左丞相,封秦王。无疑是一个贵族世宦之家。然“伯颜本剡王家奴也,谓剡王为使长。伯颜至是怒曰:我为太师,位极人臣,岂容犹有使长耶?遂奏剡王谋为不轨,杀剡王并杀王子数人。”[198]剡王彻彻秃是蒙哥之子玉龙答失的孙子。伯颜一家,当然是属于蒙哥一系的斡脱古—孛斡勒。
养子在12世纪的蒙古诸部中也是十分流行的风习。铁木真的母亲诃额仑前后共收养了古出、阔阔出、失吉忽秃忽、孛罗兀四个孤儿,“与他儿子每日做眼教看,每夜做耳教听,因此养了”[199]。养子与家庭成员虽然以家人兄弟相称,但是他们与收养者之间的关系是变相的主奴依附关系。符拉基米尔佐夫指出养子“不能加入养父母和养兄弟的氏族,而仍被认为属于他们被拾得来的那个屯营的氏族”。这是正确的。但他以为“他们却与养弟兄,即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的财产权,虽然所获得的可能是较少的份额。”[200]这是不正确的。在成吉思汗建国后的分封中,诃额仑的四个养子都被委任为千户那颜,但其中只有功高能干的失吉忽秃忽才被成吉思汗特别提出来:“你曾做我第六的弟,依我诸弟一般分份子,九次犯罪不要罚。”对此,失吉忽秃忽回答说:“我是最小的弟,如何敢与众兄弟一般分份子?若恩赐呵,于土城内住的百姓与我。”[201]取得“分子”(qubi忽必)只是亲子才有的权利,其他因功得赏的人只能接受“恩赐”(sayurqal莎余儿合勒)。因此,失吉忽秃忽不敢于僭份,辞谢了享受“分子”的优宠,而接受了一份特殊的“恩赐”。还应该指出:九次不罚的殊赏通常正是赐予被解放的孛斡勒的。因此,养子本质上是变相的家内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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