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是山东曹州人,七岁即能赋诗为文,以“神童”著称,唐玄宗李隆基曾亲命宰相张说面试,当即授官秘书省正字。后经选举,中贤良方正科,授温县令。
刘晏自唐代宗宝应二年(763)起,任吏部尚书、平章事,兼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以宰相身份专门负责国家财政税收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不仅为当时国家的财政税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还为解决民众温饱、安定社会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唐朝自安史之乱开始,中央财政就非常紧巴了。因为均田制逐渐遭到破坏,而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也随之废弛。
天下户口十亡八九,藩镇自重,贡赋不上,朝廷所能直接控制的财政区大大缩小,仅有东南江淮一隅。开元、天宝年间,国家掌握的天下户口近千万,到代宗平定安史之乱后,已不到二百万,而且,内外饥荒,关中斗米值千钱。
接下来便是藩镇叛乱不断,国家财政税收状况愈益紧张。
一句话,国家没钱了。
刘晏上任后,针对现状,以扭转国家财政状况、安定黎民百官为己任。
当时,关中地区尤其都城长安,以及边疆和各地军区完全依赖江淮转运粮食财赋供给,而经战乱后,漕运河流淤塞,道路梗阻,江淮财赋既收不上来,也运不到关中。刘晏便亲自从长安沿泾渭至黄河,再出关经洛阳、开封,下淮、泗,及江南,仔细考察了财政税收及转运水陆路交通状况,掌握了第一手财赋粮租转运的利弊得失。
然后,他上书给当时掌权的宰相元载,认为:
“国家从江淮转运租赋到长安的利与害各有四点。有利之处:一是可以减轻关中地区农商民众的租税负担;二是东都洛阳经安史大战,破烂不堪,百不存一,开通漕路经过洛阳,则可使百姓渐渐还居洛阳;三是对朝廷桀骜不驯的藩镇和戎狄,如果听说朝廷从江淮运回大量租赋,军食丰盈,定会肃然收敛一些;四是如果舟车交通便利,货畅其流,物尽其用,则可恢复贞观、永徽时的繁盛气象。
“困难在于:一、洛阳一带上下五百里,人烟稀少,房屋倒塌,鬼哭狼嚎,而经此地转车挽漕,功难成就;二、黄河、汴河等自安史之乱以来不曾疏浚,岸崩木毁,河床淤塞,千里转漕,如同网水行舟;三、洛阳以西至潼关内六百里崇山河道,戍逻久绝,奸匪成群,夹河抢劫;四、从江淮到潼关近三千里,军镇相望,守将长官都是权要贵族,每每以无衣无食而任意截留财赋以馈军士,不是朝廷单车使者所能制服。”
问题找到了,开始改革。
刘晏针对江、汴、河、渭四河水流不同,路途遥远等特点,改革以往从江南到关中一船到底的漕运方式,推行接力式漕运,即将整个漕运分为江、汴、河、渭四段,每一段的漕船只负责那一段的运输。同时将以往由各地方政府负责招募富人督办漕运的方式,完全改为中央政府一条龙式官办,直接选派清正官吏主持漕运事务。
在每一段水路的适当地方选址就地造船,训练漕运兵卒,并在一段水路的两端设置仓库储粮;漕运船每十艘为一组,派军将负责押运。
这样,每一段的漕运路程短而航道熟,再也没有原来那种由于路途遥远、变化多端而经常翻船沉船导致百分之三十的漕运物资丢失在大江大河中的现象发生。从此,每年运谷粟一百多万斛到长安,无升斗沉没。
刘晏又在扬州设立造船厂,专为漕运建造坚实耐用的船只,维持漕运不因船只缺乏而中断。每造一船,给酬千缗。有人认为酬金太高,刘晏却说:
“施大计者不可惜小费,凡做事必须从长久考虑问题。如今刚刚开始设置船场,人多手杂,应当先使这些人私用不缺,才能不贪不偷,经手人不贪不偷国家财物才能坚牢无损。如果与这些人斤斤计较小钱,这船场怎能办得长久呢!我预料以后肯定有人觉得我给造船者太多而减省酬金,减一半尚可维持,减一半以下就无法维持漕运了。”(www.xing528.com)
刘晏的这一观点是非常可贵的,实际上这就是现代西方国家非常注意的养廉思想。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只有高薪养廉,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官员减少贪污行为,官员只有温饱不愁才能经得起物质的诱惑,才能秉公办事,才能把国家大事办好。
不幸的是,常人难以认识到这一深刻的战略思想,在刘晏罢官后,果然有关部门将造船酬金减掉了一半。到了唐懿宗咸通年间,有关部门干脆按造船的实际花费给钱,于是,所造船质轻材薄,始用则坏,漕运遂随之废毁难用。
刘晏又认为,天下户口滋多,赋税就会增多,所以他理财以养民富民为先,在各地健全常平仓制度,设立巡院,任命知院官管理常平仓,负责当地赈灾工作,每月向他汇报当地气候和收成情况,丰收之时就收购,歉收之时就贱卖,以平衡物价,并及时免除受灾地区的赋税。
因此,他所管辖的地区,民众得以安居乐业,经济也就直线上升,财税也随之增加。故刘晏始为转运使时天下户口不过两百万,在他去世前,天下户口增至三百余万,国家年财政收入则由开始时的四百万缗增至千余万缗,每州常平仓常年储粮三百万斛。
刘晏又创榷盐法,他认为官多则扰民,故将其前任第五琦的官产官销政策加以改革,撤销全国各州县所设专卖盐官,只在盐产地置盐官,负责收买盐户所煮盐转卖给商人,让商人自由到全国各地贩卖食盐。
为了保证官盐的产销,刘晏还采取了下述措施:
一、设置十三巡院,加强缉私,严禁私盐产销,每年给国家增利六百万缗;
二、禁止各州县对过境盐商盐船的征税和拦截,以保证盐运的畅通和盐价的平稳;
三、在距产盐区较远的地方设置常平盐仓,以平衡盐价涨落,既保护盐商的利益和国家的盐税收,又保证了民众对食盐的需求和盐价平稳;改革盐法后,唐政府的盐税收由唐代宗前的年六十万贯,猛增到唐代宗大历末年(766—779)的六百万贯。
刘晏认为,管理财政要在用人得力。士人重名于利,故士多清廉者;吏员重利于名,故吏多贪污者。所以专用精明强干、清正廉勤的士人为财政官员,一般胥吏只能做管理收支账目之类的工作。
刘晏所委用的官吏,虽远在千里之外,奉刘晏之命如在眼前,没有人敢欺骗他。如果有贵戚权要向他这里塞人以求捞油水,他便让来人白拿俸禄,绝不让权贵插手财政,扰乱财政秩序。
刘晏掌管国家财政十余年,史称他“为人勤力,事无缓急,必于一日内决之,不使留宿”。(《资治通鉴》卷226)手中掌握国家财赋几千万,自己却俭约持家,“所居修行里,粗朴卑陋,饮食俭素,室无媵妾。”(《新唐书》卷149《刘晏传》)
在他受杨炎迫害被处死后,国家继任管理财税的人如韩洄、元秀、裴腆、包佶、李衡、卢征、李若初等都是刘晏培养信用的忠贞干练官员。
多年后,这些人上书给皇帝,为刘晏申冤,其中有言:
“刘晏通计天下经费,谨察州县灾害,蠲除振救,不使流离死亡。大凡统治者爱民不在赐与多少,而在于使之能够安心耕耘纺织,常年平征税,荒年免征租,而刘晏尤能及时分别轻重缓急。有人指责刘晏不重视赈灾,不应该只注意在荒年贱卖储以济民。这实际上是片面的,善于治病者,重在预防,不使病人至于危险;善于救灾者,重在平时扶持,不要使之穷到需要赈济。因为赈济少则不足济穷,赈济多则导致国家财政困难,国家财政困难则又开始重征苛敛;而且,赈济使人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官吏为奸,强者多得,弱者不得,穷人仍然穷。受灾地区所缺乏的是粮食,其他物产尚在,国家将粮食储备贱卖出去,换得贫民杂货,再利用人力转卖到丰收地区,或留下官用,这就既赈济了贫民,又使国家财力未受削弱;在灾年贱卖国家粮食储备,利用小商小贩低价转卖到村落,使贫民不致饥乏,这又省却了国家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去各村各户赈济救灾。诚所谓有功于国者也。”
这一段话大致将刘晏理财的合理思想动机讲了出来,这可以说是一种于大处着眼的富国养民战略。
总之,刘晏理财既有大略,也有小谋。养民以富国,养廉以安民,这是刘晏最可贵的战略思想;推行接力式漕运以及严密的漕运和榷盐制度等,则是其巧妙的逻辑思维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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