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发展,大致可以分成前期和后期,前期最重要的代表性人物,也是对法家现实治术方案做出最大贡献的商鞅。商鞅在辅佐秦孝公时,进行了一连串的改革,改革的核心概念,有一部分是从李悝那里承袭过来的,而商鞅将之执行得更为彻底。
商鞅的核心概念,或说一个新的视野,就是要以一套通贯的法来取代依随不同身份而变化的封建成规。反过来,商鞅的成就加快了封建秩序的瓦解。商鞅的出身是卫国公子,却在秦国掌握大权,因为客观情势上,秦地处边陲,发展较慢,一直到战国初期,都还被中原国家认定为野蛮、淫乱的地方。也就是说,秦的封建根基相较而言没有那么深、那么稳固。
一个封建传统不深厚的国家才有可能进行从量变到质变的巨大跳跃。在别的地方,封建规矩依然管辖、提供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基础,很难采纳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新制度。商鞅的激烈态度就是否定了封建的合法性,直接表明现实问题不在于如何恢复理想的封建秩序,或改进封建秩序,而在于封建制度本身是落伍的,是束手束脚的阻碍,必须先抛弃封建制度,再另起炉灶。
由商鞅启动,秦花了大约五十年的时间,废除了世卿和世禄。这群地位最高、对国政影响最大的大夫获有丰厚的封国待遇,不只他们的封国可以代代相传,父死子继,就连他们在国政上的权力都可以由父亲传给儿子。而且这些世卿还依循着封建大小宗逻辑,子孙蔓延,一支一支分出去,形成庞大的势力。国君只能通过世卿来管理国政,也就是说,尽管表面看国那么大,但实际上国君真正能直接掌控的,只有少数几个世卿。
即便是这几个世卿,国君也不见得有把握可以牢牢掌控。世卿拥有世禄,代代传袭,那是国君动不了、拿不走的靠山。有时候,单一的世卿坐大,资源和实力超越了国君;更常见的,是几个世卿联合起来,很容易就架空了国君。这是春秋、战国时期最普遍的国政倾覆原因。
商鞅从根本上推翻世卿和世禄,卿和卿所具有的权力及俸禄不再能够世袭,改成“及身而终”。再了不起的卿,一旦死了,他的权力和俸禄就会被国君收回来,另外交付其他人。如此,卿就失去了一部分独立性,向为国君服务的功能角色转型。(www.xing528.com)
将世卿身份、俸禄改为“及身而终”,商鞅实质上连带简化并改变了原有的封建层级。没有了“世俸”,不能传给儿子,卿当然也就不可能再用以前的方式将自己握有的资源往下分封给其他大夫。说得直白些,这一做法断绝了卿培养大夫、控有自己封国的路径,不只大幅削弱了卿对国君的威胁,而且改造了所有人和国君之间的关系。
封建体制下的效忠关系是层层效忠,士忠于大夫,大夫忠于世卿,世卿才直接服务国君,而且在几百年的分封绵延下,层叠关系远远多过概念中的“士—大夫—卿”,有更多的复杂层级。总的效果,是使得国君和国中最多数的庶民在身份距离上越来越远,国君要动员庶民、动员国中资源,也就越来越困难。
由卿抓起,商鞅要创造一个新的原点,让所有的人都直接服务国君,国君可以直接统治所有的人。原先秦王真正的权力,只能在世卿中分配,选择给他们或高或低的位置。改革之后,如果有一个卿去世了,就产生一个空缺,国君可以任用新的人。既然可以将原本不具备世卿身份的人拔擢上来接替,那么国君进一步也就能够任用其他大夫,把他不喜欢、不满意的卿推到权力边缘去。再进一步,逐渐也就没有力量能够阻止国君任用地位更低的士或庶人了。商鞅变法从制度上解除了原来世卿即少数人对于国政的垄断,迫使每个人都必须争取国君的青睐,才能得到权力与俸禄,不再能依恃与生俱来的身份和地位。
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有两份重要的文献,一份是《置吏律》,另一份是《除吏律》。这就是从废世卿世禄开始,国君取得任命官僚体制人员的权力,一路发展到最极致的表现。出生身份所带来的保障消失了,要在国政上占有一个位置,即使是最基本的权力位子,都必须符合国君所制定的行为及能力标准。国君可以“置吏”,也可以“除吏”,国政人事结构不再和原有的贵族身份有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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